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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访谈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访谈嘉宾: 正镶白旗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巴图额尔德尼

访谈简介: 正镶白旗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不让一名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目标,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防线,发挥政策帮扶的稳定器作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持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访谈实录
  • 正镶白旗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巴图额尔德尼:

    一、2023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于2022年9月1日已正式启动,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00元。我旗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380.00元)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脱贫人口给予定额(190.00元)资助。

    二、如何保障基本医疗待遇保障水平?

    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保障政策,旗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5%左右。落实全盟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政策,政策范围内门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现基层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化管理的城乡居民“两病”用药患者全部享受医保待遇。

    三、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覆盖的人群和标准是什么?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继续实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四、医疗救助如何托底保障?

    对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通过医疗救助给予全额救助;年度救助限额内,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其他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按50%比例给予救助。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对规范转诊且在自治区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参照其他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政策给予二次救助。

    五、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的标准是什么?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纳入兜底保障的脱贫人口,年度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报支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全盟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纳入因病返贫监测范围;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或因病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年度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报支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全盟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纳入因病致贫监测范围。

    六、怎样提高农村牧区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正镶白旗依托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提高农村牧区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参保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实行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就医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执行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同等待遇政策。对明确身份标识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全面实现了盟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落实“双通道”管理机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保障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门诊慢特病用药需求,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按门诊慢特病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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