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290116866503/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 |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 ||
概述: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5-03-0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3-04 17:46:36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正镶白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正镶白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全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工作经验做法,持续推进解决草原过牧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63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及试点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正镶白旗位于锡林郭勒盟西南部,旗内辖4个牧业苏木镇和1个农业镇,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的农牧业结合旗。全旗土地总面积938万亩(6253平方公里),北部为浑善达克沙地,中部为低山丘陵草原,南部为农区平原。全旗第三轮草原生态奖补面积874.6万亩,其中,草畜平衡面积642.70万亩涉及35个嘎查、禁牧区面积231.90万亩涉及21个嘎查。
(二)试点工作成效。2024年,我旗作为全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旗县之一,经过近一年的工作探索和持续推进,建立了“领导小组+禁牧专班+三级责任”的工作保障体系,制定印发完善了“1+N”政策体系,聚焦“草源、设施、产业、监管”四个关键环节,探索形成了“一个定位、五个步骤、十个有、三种模式、十种办法”实践模式,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19项,梳理工作措施52条,暖季草畜平衡指数降至为2.07%,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果,成效评估在全区17个试点旗县中排名并列第三位,进入优秀序列,全旗总体上形成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良好态势。
一是聚焦“草源”,促进生态草业发展。提升饲草产出,整合土地资源,扩大种植面积,提升生产潜力。2024年种植节水灌溉高产饲草料2.87万亩、优质饲草8.52万亩,年产量达14.4万吨;试种集中连片标准化羊草1.2万亩、产草量0.12万;指导家庭牧场、合作社、养殖户等在打贮草和秋收时期储备人工饲草11.8万吨。实施灌木林(柠条)平茬项目5万亩,加工转化生产饲草料0.84万吨。完善饲草储备,引进饲草企业储备青干草1220吨;与本地饲草料生产加工企业合作,低价生产销售优质饲料5500吨;依托现有3家饲草料销售企业,与河北地区合作,订单式采购调运饲草2.84万吨。
二是聚焦“设施”,转变生产方式补短板。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农牧业产业化道路,因地制宜选择智慧牧场、托养利益联结、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模式,将“集中规模化养殖”作为畜牧业发展的头号工程,投入资金4113.51万元,新建存栏200头左右集中规模化养殖示范单元20处,棚圈10.8万平方米;投入1494万元,建设现代化肉牛养殖场1处。
三是聚焦“产业”,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投入3600万元建设明安图产业园,推动生产线精深加工,完善产业链条。培育蒙盛、伊盛、草原巴特尔、额里图等本土企业,建成额尔敦现代化肉牛羊精深加工厂,年内生产加工肉牛3758头、肉羊7.76万只,产量达0.23万吨。培育“锡林郭勒羊肉”区域公用品牌授权2家,建成中小奶畜养殖场24家,奶制品标准化加工作坊66家,培育SC认证小微企业2家。培育“星空草原·正镶白旗”区域品牌,以察哈尔羊肉为抓手,在呼和浩特设察哈尔羊肉涮,在锡林浩特设特色产品体验店,在北京市大兴区建设消费帮扶合作基地,多渠道展示“蒙字号”农畜产品。
四是聚焦“监管”,提升草原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核定适宜载畜量,优化草原网格化监管,强化草原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法巡查和日常监管,全年累计开展交流互查3次,巡查1473次,出动巡查人员5445人次、巡查车辆1318次,共进行口头警告324次,书面警告52次,行政处罚107次,处罚金额4.542万元。
二、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盟委2025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和旗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以草定畜,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富裕,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产业转型、民生改善,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不断加大退化沙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力度,积极推进饲草供给能力提升,畜牧业良种良法应用,加快转变牧区生产经营方式,持续增强科技支撑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牧民持续增收,从根本上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努力实现草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分类施策。结合我旗发展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在生态项目治理区实施全年禁牧、舍饲圈养,在其它地区推广落实“舍饲+半舍饲”、“放牧+补饲”、异地代养等发展模式。在确保有效解决草原过牧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牧民选择适当的养殖模式。
——疏管转并举。“疏”就是要从发展舍饲养殖、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加强棚圈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着手,引导农牧民分流牲畜,确保在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过程中农牧民“不减收”;“管”就是要通过加强草原过牧监测预警和监管执法等工作,真正把禁休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到位,让草原更好地休养生息。“转”就是要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帮助农牧民跳出传统畜牧业,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中拓宽增收渠道。
——协同推进。坚持把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同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实施林草生态治理工程、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等结合起来、一同推进。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苏木镇职能、项目、资金优势,聚焦聚力,打出工作“组合拳”。
——抓住关键。紧抓“草源、设施、产业、监管”四个关键环节,形成“舍饲圈养、转产转业”闭环管理机制,并打通堵点难点,逐步解决天然草原过牧问题。
——明确责任。各苏木镇、各部门立足各自领域工作,做好服务、引导和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坚决避免政府“大包大揽”。
(三)目标任务
依据2024年日历年度牲畜总头数28.93万头只为基数进行推算,2025年全旗牧业年度牲畜总头数预计达到52.6万头只(天然放牧20.8万头只、折合羊单位43万只;舍饲圈养31.8万头只、折合羊单位53.1万只)。2025年草畜平衡区将严格按照第三轮草原补奖核定的50.41万羊单位载畜量,抓好监管落实,确保2025年牧业年度全旗草畜平衡指数稳定在2%以下,实现禁牧区及农区全面禁牧,草畜平衡区天然放牧牲畜头数不超载,超载牲畜全部转为舍饲圈养,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取得初步成效。到2030年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稳定在10%以下,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得到严格落实,草原过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草原质量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超载底数。依据2024年全旗冬季畜牧业生产调研工作日历年度牲畜统计数据和试点工作基础,各苏木镇要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采取深入牧业一线通过与牧户交谈、入圈清点、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本着“不漏一户”的原则,从一线掌握牧户牲畜存栏数,对4388份明白卡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通过明白卡、面对面宣传,让牧民清楚能放多少畜、超载了多少畜、建立超载清单。(责任单位:旗林草和水利局、农科局;各项任务均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不再单独列出)
(二)合理确定超载牲畜分流模式。结合2024年冬季畜牧业生产调研工作,以日历年度牧户养殖牲畜存栏数和实际草场面积为基数,逐户核算牧业年度天然放牧数量,针对超载过牧牲畜,建立清单台账,在充分尊重牧户意愿的基础上,引导牧户采取提前出栏、舍饲圈养、集中托管、冷季异地代养等牲畜分流措施,推动超载部分牲畜得到有效治理。同时,结合牲畜繁成和出栏,实行季调度机制,动态掌握各阶段天然放牧牲畜数量,对超载过牧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巩固好解决草原过牧试点工作成果,抓好“防反弹”工作,实现草原畜牧业与草原生态保护协调发展。(责任单位:旗农科局)
(三)大力支持舍饲圈养。坚持“禁牧不禁养”的原则,对超载牲畜推行舍饲圈养。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积极引导牧户利用好已建成45.67万平方米牲畜棚圈和新建畜牧业基础设施发展舍饲圈养,落实《锡林郭勒盟稳定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肉牛产业政策),采取“先建后补,先建先得”的方式,支持肉牛舍饲圈养养殖户(场、合作社)、人畜分离养殖小区新建30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上和150立方米以上的畜棚、储草棚、青储窖,分别按照每平方(立方)米不超过300元、100元和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在转变养殖方式上,充分发挥17处肉牛集中规模化养殖示范单元带动作用,引导周边牧户通过托养、代养等模式主动参与联户规模化舍饲养殖,推动传统养殖模式加速向适度规模化养殖转变。支持旗内养殖户、养殖场开展“户繁企育”和适度规模育肥,按照《肉牛产业政策》,对养殖户繁育犊牛并向盟内育肥场交售达到标准的牛,按照每头500元给予奖励;对肉牛育肥场将育肥牛销售给盟内加工企业,分档次给予奖励(100-199头一次性奖励1000元/头,200-399头奖励1100元/头,400-599头奖励1200元/头,600-799头奖励1300元/头,800-999头奖励1400元/头,1000头以上奖励1500元/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旗农科局、林草水利局)
(四)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全面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草畜平衡区嘎查严格按照适宜载畜量放牧,严禁在禁牧区和休牧期放牧,建立补奖资金兑现奖惩制度,对于违反禁休牧、草畜平衡规定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要求,对在草畜平衡区放牧超载10%或在禁牧区违规放牧两次以上的全额扣发补奖资金,并处每个违法放牧羊单位120元罚款。对治理工程项目区严格落实5年禁牧工程管护要求,确保治理成效。(责任单位:旗林草和水利局)
(五)强化草原网格化监管。完善草原网格化监管机制,通过科学划分网格,将全旗5个苏木镇78个嘎查村,以15万亩为一个单元格的标准,划分51个基础管理网格。按照“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四定原则,充分发挥51名网格管理员作用,全面落实全旗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巡查、监督责任。用好地面巡护和无人机等技术结合应用,形成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偷牧等违规违法行为。按照《正镶白旗护林员、草原网格员管理办法》定期对草原网格员进行考评,对于履职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的草原网格员将予以辞退处理。(责任单位:旗林草和水利局)
(六)强化草原过牧监测预警。落实执法问责机制,压实旗林草水利执法中队及苏木镇综合执法队工作责任,依托上级下发的草原过牧预警图斑,建立草原过牧、禁休牧期放牧定期通报机制,采取不打招呼、直达草场、现场取证等形式开展休牧期和放牧期巡查,严格执法巡查和日常监管,对超载过牧等破坏草原违法行为,强化巡查巡护,运用无人机监测等现代化监测手段强化草原执法监管。强化林草水利局同苏木镇综合执法部门违法线索移交、案件查处结果通报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完善执法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异地交叉执法。交办休牧期、禁牧区违法放牧案件线索。(责任单位:旗林草和水利局)
(七)强化饲草供给保障。在人工饲草种植上,鼓励农牧户扩大青贮玉米、饲用燕麦等优质饲草种植规模,按照《肉牛产业政策》,对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300亩以上、与重点地区养殖主体签订购销合同并完成销售的饲草企业、种植户,按照青贮玉米每亩不高于50元、饲用燕麦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年内计划种植青贮玉米、饲用燕麦等优质饲达到8.5万亩以上。同时,抓好现有1.2万亩羊草补植管护,并在集中养殖区探索“鲜草”种植,加快优良牧草品种推广。在饲草料生产加工上,鼓励旗内饲草料生产加工企业推广生物发酵技术和秸秆青贮、黄贮、裹包贮存等技术,全面提高饲草料产量,提升秸秆饲料转化利用率。引导6家全混日粮加工厂(点)向全旗边缘地区延伸草产品、全混合日料生产配送配送服务,降低牧户饲喂成本,对年生产销售1万吨以上并且低于市场价全部销售给盟内养殖户的饲草料企业所需流动资金给予提供信贷支持。在饲草储备体系上,推进三级饲草储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饲草料生产加工企业优势,支持饲草企业积极参与旗、苏木、嘎查三级饲草料应急储备工作,按照《肉牛产业政策》对本年度11月底前饲草料应急储备量达到2000吨以上经营主体,给予每吨50元的仓储补助。支持50头以上肉牛规模化舍饲圈养养殖户(场、合作社)等收储使用盟内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等优质饲草,按照每吨不高于100元标准给予补贴。提升天然草原生产力上,完成2025年2.9万亩人工种草和50.73万亩围栏封育任务,进一步恢复植被生物多样性,提高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旗林草和水利局、农科局、供销社)
(八)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在优良品种选育推广上,贯彻落实上级畜牧良种补贴政策,支持养殖场(户)引进良种种公牛和种母牛、使用肉牛良种冻精和胚胎、优秀种公羊进行繁育,加快推广优良品种;推动优质良种肉牛核心育种示范基地稳步运营,年内生产优质肉牛冻精10万支,无偿向全旗肉牛养殖场(户)提供,改良黄牛4.5万头以上,肉牛冷配率达到60%;进一步完善“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一体化繁育体系,提升察哈尔种羊场供种能力,年内培育优质种公羊500只,优秀种公羊覆盖率达到100%,人工授精站点普及率达到70%以上。在畜牧社会化服务上,依托优质良种肉牛核心育种示范基地专家团队和本土牲畜改良人才队伍,加强对牧户饲养、繁育、改良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带动全旗畜牧业在品质、育肥、生产等方面稳步提升。支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进一步发挥职能职责,提升服务效率,年内计划免疫牲畜180万头只口羽次以上,消毒灭源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以上,做到全旗5个苏木镇牛、羊等牲畜的防疫全覆盖,为牲畜业生产保驾护航。在畜牧养殖环节装备配备上,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养殖户配套必要的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撒料机、清粪车等设备,对购置畜牧业机械的农牧户做到应补尽补,推动畜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50%左右。(责任单位:旗农科局)
(九)促进牧业增效、牧民增收。在畜产品加工上,贯彻落实《肉牛产业政策》,鼓励引导旗内屠宰加工企业加大本地肉牛收购、屠宰力度,扩大生产规模,对年加工育肥牛2000头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每增加100头,多奖励5万元,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加快实施年标准化屠宰加工10万只羊项目,提高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在品牌打造上,积极争取“锡林郭勒羊肉”“锡林郭勒奶酪”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加大察哈尔羊品牌推介力度,运用好呼和浩特察哈尔羊肉体验店,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做好察哈尔羊品牌推介销售。借助京蒙协作等有利契机,发挥消费帮扶机制,推动正镶白旗绿品进京、进呼,力争在市场开拓、商品销量方面实现突破。大力培育本地网红,切实发挥电商直播带动作用,有效实现旗内特色农畜产品溢价销售。在牧文旅融合发展上,持续办好星空草原主题文化旅游节、全国星空大会和各类赛事活动,借助区域合作契机推出精品旅游路线,争取年内吸引游客5万人次以上。有效整合利用农牧业、旅游业资源优势,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逐步引导农牧民转产转业。年内计划完成数字白旗文旅场景系统平台搭建工作,加快实施正镶白旗数字IP建设项目,围绕“星空草原 正镶白旗”文旅品牌,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数字化展示,将正镶白旗的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展示给更多受众,推动实现文化旅游和数字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工信局、文体局)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工作,报盟行署批复后,报自治区农牧、林草部门备案。
(二)组织实施。方案审定通过后组织实施,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评估,并向上级林草农牧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三)常态化开展。从2026年开始,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要进一步深化任务落实,总结提炼有效举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全旗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持续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是一项政治任务、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为推动全旗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成立由政府旗长任组长,旗委副书记、政府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宣传、农科、林草、财政、工信、文体等部门及各苏木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和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对草原牧区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提升畜牧业舍饲圈养能力。探索采取引进社会资本、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以工代赈等形式,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鼓励引导草牧场承包经营者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和产业发展全过程。
(三)强化考核激励。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将草原过牧问题成效评价验收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纳入苏木镇、相关部门年度考核、林草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问责机制,对各级干部包括嘎查村负责人履职不力,年底草畜平衡超载率排名靠后和发现禁牧区违规发放的苏木镇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公示栏,微信广播等线上渠道和发放宣传单,拉设横幅,发放海报等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将禁牧休的责任义务和惩戒措施讲清楚讲明白,提高农牧民保护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的自觉性。深入挖掘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新成效,全方位、全景式开展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的良好氛围。
附件:《正镶白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正镶白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成立正镶白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钦涛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组长:贺希格图 旗委副书记
乌力吉门德 政府副旗长
成 员:包 扬 旗委办副主任
高鹏程 政府办副主任
乌日图那顺 农科局局长
乌 云 林草和水利局局长
奥 奇 工信局局长
杨 磊 财政局副局长
乌宁其 文体局局长
顾晓峰 宣传部副部长
苏德毕力格 农科局副局长
王金虎 林草和水利局副局长
乌云德力格尔 明安图镇党委书记
张 伟 明安图镇镇长
李 兵 星耀镇党委书记
包永胜 星耀镇镇长
呼格吉勒图 乌兰察布苏木党委书记
阿拉腾都拉嘎 乌兰察布苏木苏木长
布仁吉日嘎拉 伊和淖尔苏木党委书记
旭日干 伊和淖尔苏木苏木长
巴雅尔 宝力根陶海苏木党委书记
伊德日贡 宝力根陶海苏木苏木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乌云、乌日图那顺兼任,办公室设在农科局(承担畜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林草和水利局(承担执法监管等工作)。
主办单位: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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