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7号)要求,中央财政继续通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为指导各地落实好人员培训、集成展示、指导服务等项目任务,充分发挥补助项目强队伍、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满足小农户与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技术需求,保障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现就组织实施我旗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以下简称“农技推广体系项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重要指示,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粮油等主要作物单产提升和建设国家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任务,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配套先进技术模式,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支持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创建农牧业科技服务综合体,促进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能力水平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任务目标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12月。
(一)任务目标
1.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在岗率超过90%,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农牧业科技展示主体不少于3个,对每个农牧业科技展示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农牧科技展示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2.遴选、发布、推广不少于3个符合本地区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求,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广泛应用于农牧业生产,农牧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3.依托农牧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建设不少于2个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每个场所试验展示2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5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建成集展示、技术指导、农牧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牧业技术展示服务平台。
4.全旗农技人员普遍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学习交流和业务指导,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比例超过90%,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80%,补助项目实现技术服务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绩效考核平台化。
5.不少于1/3以上的编制内基层农技人员接受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异地培训(出旗县)人数不低于培训人员总数的60%。
6.实施特聘任务,特聘不少于6人。
7.支持农牧科技小院建设,开展“十佳助农”科技小院评选。建立健全农牧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牧区科技服务模式创新。
8.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重大技术协同和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农科教培、产学研推”优势,聚焦牛羊肉奶菜等重要农畜产品稳定供给和土豆、小麦、油菜等重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鼓励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先进传播手段,普及农牧业科技知识,推广全程机械化,创新农牧业科技推广方式,引进先进农牧业技术,促进农牧业技术推广提档升级。
(二)补助内容
1.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主要包括基层农牧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聘请专家团队,实施“特聘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技推广,建设“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
2.科技展示条件能力补助。一是现代农牧业科技展示场所建设补助。二是对农牧业科技展示主体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进行补助。三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推广服务补助。
3.技术人员能力提升补助。支持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包括参加农业农村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有关费用。
4.新技术推广应用补助。鼓励支持粮油等主要作物推广应用单产提升技术、农牧业生产薄弱环节(高效植保、秸秆处理、玉米籽粒直收、粮食烘干、马铃薯联合收获和牲畜饲喂等)全程机械化等新技术,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补助,提升生产效率,促进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
三、主要措施
(一)支持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落地。依托旗农技推广机构建立技术集成创新体系,完善主推技术遴选推介机制,遴选发布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推技术遴选要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形成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依托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等平台和示范主体落实推广应用任务,加快先进技术进嘎查(村)入户。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将农技服务与当地农牧业生产紧密衔接,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二)创新农业科技县域服务模式。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农业防灾减灾等技术服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力度,强化推广体系履行公益性职责。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探索新型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推动旗县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农业科技服务公司等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能力,立足职责履行和发展要求,找准乡镇、苏木农技推广机构定位,支持改善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条件。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对科技特派团帮扶工作的承接作用。
(三)提升农技推广队伍能力水平。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持续提升农技人员能力水平,补充高素质人才,加强师资库和课程体系建设,依托培训机构,鼓励使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组织开展不少于2天的理论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3天的实训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技术培训不少于3次、人员不少于100人次。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加大高素质人员补充力度,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四)探索创建农牧业科技服务综合体。重点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政策咨询、品种选育、科学饲喂、测土配方、生产管护、技术服务、收割销售、品牌打造等全程“保姆式”科技服务。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建设区域性农牧科技综合服务体,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探索建设村级农技服务网络站、点,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农牧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承担公益性农技服务。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展示场所、“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展示。支持建设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业等标准,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五)加强先进适用技术试验展示。进一步规范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在示范场所开展优质新品种对比展示、先进技术试验展示和实训活动,带动提升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建设水平。精准培育旗级农牧业科技展示场所,切实发挥展示场所做给农牧民看、带着农牧民干的作用,统一竖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场所”标识牌。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立足补助项目任务要求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牧民中遴选一批科技展示户,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依托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科技展示户,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明确农业科技展示场所的年度展示和服务任务,提升科技展示条件能力,支持长期稳定展示示范基地申报部级农牧业科技展示场所建设,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应用展示。
(六)优化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核定招募计划、规范招募程序、完善续聘管理,持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将“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作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实行特聘计划全覆盖,继续在牛羊生产大(旗)县招募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特聘农技员由旗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及报备上级农牧业部门、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等程序进行。特聘农技员招募要全程公开透明,完善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管理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协议,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加强对特聘农技员管理,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在线动态管理。
(七)深入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围绕我旗重点产业链条和农牧业技术攻关推广等,依托各级技术推广团队,以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为主线,以重大技术推广任务为牵引,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性服务组织等合理分工、高效协作,调动各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优势互补的农技推广协同服务新机制。
(八)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探索推进农技员、特聘农技员注册及核准机制,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技术服务,鼓励广大农牧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农技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管理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各级协同高效推进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技人员、专家教授和生产经营者对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支持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部地协同、数据共享的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拓宽信息平台的覆盖面和使用率。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粮食安全、粮油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公益性服务责任落实。结合地方实际制订计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成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
(二)强化管理,综合评估。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细化支出范围,明确资金使用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将农牧业科技展示主体、科技展示场所、特聘农技员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三)做好总结,注重宣传。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宣传推广2024年4月26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发掘宣传一批在单产提升、防灾减灾等涌现的经验模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线下指标体系
3.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场所标示牌样式
附件1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钮 芳 正镶白旗农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青格勒巴雅尔 正镶白旗农科局畜牧股股长
王 永 军 正镶白旗农科局兽医股股长
萨 日 娜 正镶白旗农科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高 静 正镶白旗农科局种植业股股长
张 宏 武 正镶白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袁 秀 胜 正镶白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特 日 贡 正镶白旗畜牧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股,高静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2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
线下指标体系
制作要求
1.图片宽3米,高2米
2.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颜色:#ffeb07、字体:迷你简大黑,字号:306)
3.农业科技展示场所(颜色:#024d89,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425,白色描边24像素)
4.场所位置: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大板镇
场所类型:国有
展示内容:绒山羊
展示规模:3000只
实施单位:巴林左旗农牧局
指导专家:王立
联系电话:0476-62271
(颜色:#000000,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210,行距:362,字距:0,白色描边9像素)
5.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财政部农业司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
202*年*月
(颜色:#000000,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号:174,行距:207字距:80,白色描边9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