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9 16:09 文章来源:正镶白旗教育局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掌握体育技能,提高体育核心素养,正镶白旗教育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方案》(内教发〔2022〕18号)、锡林郭勒盟教育局《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锡教发〔202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印发了《正镶白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白教字〔2023〕109号)的通知,现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告知如下,望家长督促孩子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22年版)》目标达成度为重点,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为目的,坚持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知识、技能和体能同促进,评价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推动落实“教会、勤练、常赛”要求,促进学校体育工作改革与发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以下简称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实行“两考合一、一考多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之一。
二、工作目标
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旨在完善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建立跟踪评价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健全人格品质,引导学校根据体育学习的实践性特点和健康教育的实用性特点,进一步优化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本方案从2022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七、八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5年实现初中阶段各年级(七、八、九)全覆盖。2021年入学的九年级学生继续按照原初升高体育考试方案执行。
三、实施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安全第一的原则。
(三)有利于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和全面发展的原则。
(四)考试项目、测试规则、评分标准、计分办法统一的原则。
四、考试项目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测试项目确定为:身高体重(BMI值)、肺活量、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男生引体向上、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女生800米跑/男生1000米跑。
五、计分办法
(一)2022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包括过程性评价、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三部分,总分值80分。
1.过程性评价(50分)
(1)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时间为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共5个学期,每学期1分,共5分。第一学期考核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0日,第二学期考核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评价标准:学生体育课出勤率达到85%及以上且参加校内外(含班级内)体育比赛1次及以上得1分,出勤率达不到85%或未参加校内外(含班级内)体育竞赛得0分,不得弄虚作假,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测试时间分别为初一、初二、初三第一学期,每次测试折算满分为15分,满分总计45分。测试项目及分值(按满分100分进行测试)占比为:体重指数(身高、体重)15%、肺活量15%、50米跑20%、坐位体前屈10%、立定跳远10%、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
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项目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项目加分幅度均为10分。
2.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10分)在初二第二学期与生物考试同卷进行纸笔测试,单独计分至学生初中体育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满分10分。
3.专项运动技能测试(20分)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体操,学生从7个项目中自主选择1个项目参加测试,每个项目包含2个测试内容,每个测试内容满分为10分,在初三第二学期进行测试。项目内容为:(1)足球:定位传球10分,运球绕杆10分。(2)篮球:1分钟篮下2.5米外区域自投自抢投篮10分,20米绕障碍物往返运球10分。(3)排球:正面双手头上连续传球、正面双手连续垫球10分,正面上手或侧面下手发球10分。(4)乒乓球:正手攻球10分,1分钟连续左推(拨)右攻10分。(5)羽毛球:正手发高远球10分,正手后场击高远球10分。(6)武术:10秒钟正踢腿、10秒钟仆步抡拍10分,健身南拳10分。(7)体操:男生跳箱(横)分腿腾越、女生跳箱(横)屈腿腾越10分,男生技巧组合、女生技巧组合10分。
六、特殊情况处理
(一)申请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学生
1.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残疾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手续。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可查询)或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经学校初核、旗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从提出申请的学年开始,可不参加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14分赋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8分赋分,之前学年考核测试成绩仍然有效。此类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2.无残疾证,因受伤较重或患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伤、病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手续,需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检验等相关诊查资料,经学校初核、旗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从提出免试申请的学年开始至病愈康复期间,不参加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9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2分赋分,之前学年测试成绩仍然有效。此类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康复后,由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在确保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按正常学生评价办法执行。
(二)申请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补测学生
1.因临时受伤、患病、女生生理期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在测试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伤、病等申请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补测”手续,需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检验等相关诊查资料(女生生理期无需提供医院证明等材料),经学校初核,旗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须在统一测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补测,按照补测成绩赋分。已办理相关手续,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当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成绩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9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时按12分赋分,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此类学生日常参与情况考核、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照普通学生政策要求执行。
2.在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过程中受伤、患病不能继续参加剩余项目测试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测试现场医务人员初核、旗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须在统一测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未测试项目的补测,按照已测和补测成绩赋分。如在补测中仍不能完成剩余项目的测试,没有参加的测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分值的60%记录。不办理手续者,没有参加的测试项目成绩记0分。旗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要对申请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学生和申请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补测学生的办理程序严格把关,对申请人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并履行公示程序,按照统一测试的相关要求实施。原则上,补测安排统一测试(或学校参加统一测试)后5-8日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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