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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规范医药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工作的通知

2025-06-19 09:02  文章来源:正镶白旗医疗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医保经办机构手工零星报销流程,不断深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效能,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下发了《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医药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医保基础业务报销流程、规范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方式,现将异地就医结算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经备案就医产生的医药费用,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规定在就医地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除特殊原因未直接结算的医药费用,参保地经办机构一律不予受理手工报销。

  二、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1、盟内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必须实行直接结算,除特殊原因外,未直接结算的医药费用医保经办机构一律不予受理。

  2、盟外区内就医的必须实行直接结算,除特殊原因外,未直接结算的医药费经办机构一律不予受理。

  以上所提特殊原因是指:

  1、就诊医院医保结算系统出现故障造成无法直接结算的医药费用(此类情况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时必须提供系统故障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2、急诊或抢救后直接转住院的,不能纳入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急诊或抢救费用;因政策规定涉及的尚不能实现直接结算的医疗类别产生的医药费用。

  3、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尚不能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含新生儿不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此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医保经办机构的操作规程,正镶白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作为全旗医疗保障的经办机构,涉及全旗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科学、规范、严谨的服务管理是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关键,不断加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将成为我们医疗保障服务今后努力的方向。

  温馨提醒:异地就医请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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