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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发放稳岗(交通)补贴的公告(蒙汉文)

2025-06-11 10:56  文章来源:星空草原 正镶白旗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要求,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通过发放稳岗补贴,鼓励我旗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积极就业、稳定就业,帮助其融入就业市场,缓解经济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特公告如下:

 一、补贴内容:

1.为自治区范围内(区内)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务工人员发放稳岗补贴:

(1)在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累计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1500元稳岗补贴。

(2)在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3000元稳岗补贴。

2.为跨省(区外)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务工人员发放稳岗补贴:

在自治区以外其他省份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累计务工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1500元稳岗补贴。

3.为跨省(区外)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务工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

跨省务工时间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每人每年一次性发放300元交通补贴。

 二、具体申领程序

(一)务工就业稳岗补贴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承诺书。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嘎查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社保卡)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

2.嘎查村级审核公示。以嘎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对申领资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苏木镇。

3.苏木镇审核。苏木镇对嘎查村初审后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务工就业状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并与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比对无误后以公函形式报送旗就业服务中心。

4.发放补助。旗就业服务中心根据苏木镇公函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助金额进行汇总,并在正镶白旗就业创业公众平台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及时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号。

(二)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由脱贫劳动力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承诺书,写明本人就业地点、就业时间、月务工收入并做出真实性承诺。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委托代办方式,由本人亲属、嘎查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社保卡)账号。

2.嘎查村级审核公示。以嘎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对申领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苏木镇。

3.苏木镇审核公示。苏木镇对嘎查村初审报送的交通补贴申领资料有关信息与全国防止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审核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汇总报送旗就业服务中心。

4.发放补贴。旗就业服务中心将苏木镇审核确认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贴金额进行汇总,并在正镶白旗就业创业公众平台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及时拨付至申领人银行账号。

 三、申请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稳岗补贴按照各苏木镇提交完整补贴名单的先后顺序发放,发放资金共50万元,每人每年仅领取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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