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镶白旗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 |||
索引号:1 | 发文字号:白政发〔2018 〕98 号 | ||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镶白旗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18-08-15 08:51:00 | 公开日期:2018-08-15 08:51:00 | 废止日期:2020-12-31 | 有 效 性:失效 |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正镶白旗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苏木镇政府、旗直相关单位:
经旗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正镶白旗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正镶白旗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
实 施 方 案
(2018-2020年)
按照肉牛产业发展走向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的总体思路,根据《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关于加快发展优质良种肉牛产业的决定》、《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在2020年初步构建起我旗优质良种肉牛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格局,特制定本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自觉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结合生态功能区划分,进一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发展优质良种肉牛产业为突破口,以建立优质良种肉牛繁育体系为基础,以协调推进精准扶贫、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深入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按照“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方式,从引进、育种、扩繁、育肥、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到防疫检疫、质量追溯、检验检测、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各环节,进行一体化运作。通过引进和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行养殖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销售品牌化、服务社会化、模式差异化,全面提升全旗畜牧业现代化水平。
二、遵循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自觉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坚守生态良好底线,正确处理现代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的关系,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走优质良种、产品安全、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路子。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农牧户”的方式推进。
三是坚持种养加结合,产业融合。通过育种、扩繁、育肥、加工、销售全产业链一体化运作,驱动种养结构调整优化,推动畜产品精深加工,带动上下游加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及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科技支撑,集约发展。把创新作为引领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大畜牧业及相关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五是坚持利益联结,富民安边。建立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牧民在一二三产的增收空间和渠道,保障持续稳定增收,实现富民安边稳边。
三、发展目标
(一)2018年发展目标:
——牧业年度肉牛养殖总规模达到11.7万头、日历年度能繁母牛达到7.5万头;开展冷冻精液配种3万头、新建西门塔尔牛核心群6群;核心群调剂种公牛100头;冷配母牛3万头;
——国外引进良种肉用母牛500头,国内调剂引进良种肉用母牛2000头,旗内培育二代以上西门塔尔后备母牛13735头;
——能繁母牛受配率达到85%以上,受胎率达到90%以上,繁成率达到76%以上;
——建设高产饲草料基地一处,面积3800亩,保证饲草供应;
——年育肥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育肥场1处、1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育肥)户(合作社)3处、50头以上肉牛家庭牧场50处;
——完成农牧民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300人次。
(二)2019年发展目标:
——牧业年度肉牛养殖总规模达到13.6万头,日历年度能繁母牛达到8.5万头;开展冷冻精液配种3.5万头、新建西门塔尔牛核心群10群;核心群调剂种公牛200头;冷配母牛3.5万头;
——国外引进良种肉用母牛1000头,国内调剂引进优质肉用母牛3000头,旗内培育二代以上西门塔尔后备母牛16970头;
——能繁母牛受配率达到85%以上,受胎率达到95%以上,繁成率达到80%以上;
——建立年育肥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育肥场1处、1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育肥)户(合作社)3处,50头以上肉牛家庭牧场50处,育肥出栏肉牛达到2万头,建设年交易量10万头只规模活畜交易市场1处,育肥出栏肉牛达到1万头;
——完成农牧民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300人次。
(三)2020年发展目标:
——牧业年度肉牛养殖总规模达到15.5万头,日历年度能繁母牛达到10万头;开展冷冻精液配种4万头、新建西门塔尔牛核心群10群;核心群调剂种公牛300头;冷配母牛4万头;
——国外引进良种肉用母牛1500头,国内调剂引进良种肉用母牛5000头,培育二代以上西门塔尔后备母牛20405头;
——能繁母牛受配率达到90%以上,受胎率达到95%以上,繁成率达到85%以上;
——建立年育肥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育肥场1处、1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育肥)户(合作社)3处、50头以上肉牛家庭牧场50处,育肥出栏肉牛达到3万头。
——完成培训新型养牛职业农牧民300人次。
2018年-2020年肉牛数据统计分析表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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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繁母牛头数
(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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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牛头数 (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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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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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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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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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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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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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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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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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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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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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8.5
|
13.6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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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
10
|
15.5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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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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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20年扶持对象数据统计分析表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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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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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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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肥场
|
核心群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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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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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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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3
|
1
|
10
|
累计达到
|
2019年
|
100
|
6
|
2
|
20
|
累计达到
|
2020年
|
150
|
9
|
3
|
30
|
累计达到
|
四、重点工作
(一)合理利用天然草牧场,合理整合土地、草牧场流转,积极推进“粮改饲”进程。牧区要突出抓好天然草牧场保护和建设,严格执行天然打草场管理制度,继续推进饲料基地建设,保障肉牛产业发展所需。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以种促养”,加快调整种植结构,大力推进农区“粮改饲”,扩大高产饲草料作物及苜蓿等多年生优良牧草的种植规模,力争2020年达到全旗饲草料种植保有面积。
(二)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途径。按照“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思路,根据贫困户的资源禀赋和生产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和发挥农牧户主体作用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以西门塔尔优质良种肉牛为主的肉牛养殖产业。发挥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家庭牧场、核心群的引领带动作用,扶持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家庭牧场,从事一定规模的肉牛养殖,达到增产增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三)大力推进良种肉牛繁育基地建设。加大良改母牛引进、调剂、扩繁力度,巩固改良成果。三年内,国外引进良种肉牛3000头,国内引进10000头,进行扩繁,优化肉牛畜种结构,提高良改化程度和个体生产性能;从核心群调剂600头西门塔尔三代以上合格种公牛;冷配母牛10.5万头;建立西门塔尔牛核心群30群,家庭牧场150处,肉牛养殖(育肥)合作社9个,育肥企业3处,建立完善肉牛育种、养殖等电子档案。
(四)加大良种基础母牛及母牛犊的保护。为确保良改母牛、良改母牛犊不流失,保护旗内培育的二代以上鉴定合格的西门塔尔后备母牛,每年给予补贴(养殖户合格后备母牛200元、家庭牧场300元、核心群500元)。同时认真落实保护良改母牛及母牛犊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西门塔尔母牛和母牛犊淘汰审核制度,将西门塔尔母牛自然淘汰率控制在10%以内,有效杜绝优质西门塔尔母牛和后备母牛外流现象。
(五)大力发展肉牛育肥业。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为契机,积极推广牧户良改肉牛短期育肥,通过自繁自育等方式,三年内新建育肥企业3家,年育肥出栏肉牛能力达到3万头。依托完善的棚圈、丰富的饲草料资源,引导牧民实施牲畜舍饲圈养育肥,提高养殖效益。农牧部门经常性组织技术骨干深入牧区提供疫病防治、饲草料配方、饲养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
(六)加强肉牛饲养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肉牛繁成率。加大对示范户的饲养管理补贴力度,普遍抓好基础母牛饲养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示范户基础母牛饲养管理工作,按照基础母牛饲养管理要点,按时按量对基础母牛进行补饲,保证春季基础母牛膘情,提高受配率、受胎率及繁成率,并对饲养管理示范户进行效益分析,为周边养殖户真正做到示范带头作用。
(七)从分利用现有饲草料基地,保障饲草料的供给。引进加工企业利用星耀镇、伊克淖苏木的沙柳、柠条、劣质牧草、农作物秸秆、薯类等,并添加精饲料、糖原进行混合,通过酶制剂和微生物制剂的使用,促进沙柳柠条、劣质牧草中纤维素和单宁的降解,改善这类资源的发酵品质和适口性,将原本是非饲用和低饲用价值的植物成为具有较高饲用价值的饲料。
(八)延长肉牛精深加工产业链。 对引进培育上规模的肉牛屠宰精深加工企业,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协调解决好立项、用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及企业生产经营所需供水、供电、供暖等问题。旗苏木镇、生态、国土对龙头企业所需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优先上报审批,其征用土地各项收费按照国家、自治区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定执行。
(九)强化技术培训和典型宣传。结合基层农牧业技术体系和职业农牧民培训项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互相观摩等方式,组织生态家庭牧场、合作社、核心群牧户,从政策、管理、技术等方面集中培训和交流,年培训人数达到300人次以上。
五、扶持政策
(一)盟级配套政策(依据《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及相关政策适时调整)
1.从国外购进的优质良种母牛(10—18月龄),每头补贴5000元。
2.从国内种牛生产经营单位和盟内核心群购进符合二代以上西门塔尔后备母牛(6—24月龄),每头补贴2500元。
3.冷配母牛补贴每头80元。
4.对认定达标的生态肉牛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规模养殖场、肉牛育种场和肉牛育肥户(合作社)、养殖大户,新建标准化棚舍给予300元/㎡的补贴,新建标准化储草棚给予200元/㎡的补贴。
5.对申报成功自治区种牛生产经营单位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申报成功盟级核心群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6.对认定达标的生态肉牛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育种场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连续4年给予基准利率30%的贴息支持。
7.鼓励开展规模化、标准化肉牛育肥,对年育肥出栏规模达到100头以上的养殖(育肥)户(合作社)所需流动资金贷款,连续4年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支持。
8.积极推进“粮改饲”进程,对利用现有耕地种植当年生饲草及高产饲料作物的生态肉牛养殖(育肥)场、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每亩每年补贴100元,对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的,种植当年每亩一次性补贴300元,对其新建青贮设施给予60元/立方米的补贴,饲草料基地的生产用电按照农业生产用电标准收费。鼓励肉牛养殖育肥饲料加工,为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供信贷支持,连续4年贴息基准利率的30%。
9.活畜交易市场建设。对活畜交易市场的管理用房、隔离栏、水源井、棚舍、储草棚等基础设施按造价的50%予以补贴
10.扩大冷冻精液配种规模,牧户开展冷配免费提供进口冻精、液氮、器材设备等。
11.对所需饲草料地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电、用水等指标优先审批、优先安排。
(二)旗本级配套扶持政策(与盟级政策适时对应调整)
1.保护后备母牛,对优质良种肉牛养殖户、家庭牧场、核心群鉴定合格的二代以上西门塔尔后备母牛,每年分别给予200元、300元、500元补贴。
2.三年内,对全旗2500户良种肉牛养殖户、家庭牧场、核心群,冷配、防疫、驱虫药浴配套用的绑定架及栅栏,补贴3000元。
3.本交改良区从旗内核心群调剂三代以上合格西门塔尔种公牛每头补贴2000元。
(三)金融扶持政策
一是对发展优质良种肉牛产业的龙头企业,纳入“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扶持范围,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协调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手续,支持农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以林权、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牧民住房财产权及其他实物进行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不低于4年。
二是帮助信誉良好、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有可观预期收益的农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一定杠杆比率的保证金质押贷款,解决融资难问题。
三是协调地方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好央行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政策,原则上一律执行基准利率,利用扶贫再贷款发放优质良种肉牛产业贷款的年利率,不高于同期再贷款利率3个百分点,利用支农再贷款发放优质良种肉牛产业贷款的年利率,不高于同期再贷款利率4个百分点。
四是积极申请中央、自治区及盟级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扶持资金,做好全区畜牧业良种繁育资金争取工作。有效利用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尽快落实,扶持带动增收,稳定脱贫;针对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促成其与龙头企业、养牛专业合作社达成入股或托养协议,每年赋予贫困户分红,促使贫困户稳定脱贫。
六、投资计划
(一)投资估算
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三年计划总投资27307.3万元。其中:
1.肉牛引进培育工程,计划投资22166.5万元。
2018-2020年国外引进优质良种肉牛3000头,国外每头1.7万元,计5100万元;
国内调剂10000头,每头1.5万元计算,计15000万元;
核心群调剂种公牛600头,每头补贴2000元,计120万元;
保护后备母牛51110头,其中:核心群母牛810头每头补贴500元,计40.5万元;家庭牧场母牛6000头,每头补贴300元,计180万元;一般养殖户母牛44300头,每头补贴200元,计886万元。共计补贴1106.5万元。
冷配母牛105000头,每头补贴80元,计840万元。
2.饲草料基地建设工程,计划投资600万元。
扩建高产饲草料基地3800亩,每年综合投入200万元。
3.活畜交易市场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450万元。
建设年交易量10万头只规模的大型活畜交易市场1处。
4.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投资2250.8万元。
新建标准化棚圈27800平方米,每平方米600元计算,计1668万元;新建储草棚12100平米,每平米320元计算,计387.2万元;新建青贮窖6520立方米,每立方米300元计算,计195.6万元。
5.绑定架及栅栏,计划投资750万元。
对优质良种肉牛养殖户,家庭牧场、核心群冷配、配套用的绑定架及栅栏每户补贴3000元,2500户,计750万元;
6.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投资90万元。
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900人次(每年300人次),培训费每人1000元,计90万元。
(二)年度计划
优质良种肉牛产业计划总投资27307.3万元。
2018年度,完成投资6970.25万元。
2019年度,完成投资8159万元。
2020年度,完成投资11858.05万元。
七、实施进度安排
(一)宣传引导阶段(每年3月1日—4月1日)
工作要求:要广泛宣传我旗发展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对于草原生态建设、产业转型、增收富民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宣传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办法。要充分发挥嘎查村“两委”、党员中心户的引领作用和农牧民养殖户的主体作用,以及农牧民能人的带动作用,通过算账对比、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引导农牧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技能,积极参与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
(二)组织部署阶段(每年4月1日—4月15日)
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专题会议,并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任务,严格落实自治区、盟级有关肉牛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决定以及旗委、政府出台的相关扶持办法,准确掌握实际,合理制定出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年度实施方案;扎实做好优质肉牛引进、黄牛冷配和本交改良前期准备工作。
(三)摸底调查阶段(每年4月15日—5月1日)
工作要求:广泛开展肉牛产业摸底调查工作,通过听取各苏木镇及相关部门有关肉牛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实地走访察看、与农牧民代表座谈等形式,准确掌握全旗肉牛产业发展现状及主要存在的问题,认真统计全旗符合扶持条件的生态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育肥场、肉牛核心群数量。
(四)经济组织认定阶段(每年5月1日—6月1日)
工作要求:按照盟级有关农牧民合作社(联合经营户)、家庭牧场的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完成对我旗现有的家庭牧场、合作社(联合经营户)、规模养殖场、种牛场、育肥场、肉牛核心群进行审查认定,公开认定结果并上报备案;完成种公牛鉴定,淘汰、调剂、引进和建档工作。
(五)组织实施阶段(每年6月1日—11月30日)
工作要求:政府组织农牧、兽医、发改、财政、招商等相关部门成立优质良种肉牛引进工作组,做好优质良种肉牛引进调剂前期准备工作,并12月30日之前完成年度引进工作。从国外引进纯种优质良种肉牛由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合作社(联合经营户)、家庭牧场、种牛场、育肥场、肉牛核心群委托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相关企业引进。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合作社(联合经营户)、家庭牧场、种牛场、育肥场、肉牛核心群等从国内调剂二代以上西门塔尔牛(种畜生产经营单位调剂)必须向旗农牧业局报备,并通过盟级畜牧专家以及旗农牧、兽医、畜牧工作站等部门认定并合格后,可自行引进。
(六)总结验收阶段(每年12月1日—次年2月1日)
工作要求:政府组织农牧、兽医、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审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对符合条件的生态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育肥场、种牛场、肉牛核心群,通过项目认定验收合格后,按照《正镶白旗优质良种肉牛肉羊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暂行)》的规定要求,12月30日前向盟级申请补贴资金和旗配套资金,并在次年2月1日前兑现各类补贴资金。
八、部门分工
农牧业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优质良种肉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方案、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等政策,并负责解释;按照认定标准对申请扶持对象进行审查认定,公开认定结果和扶持额度;负责牵头引进优质良种肉牛等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对全旗优质良种肉牛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决定、办法等的宣传引导工作。
财政金融部门负责落实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需要的配套资金,主要通过贴息、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
发改、招商部门要积极争取自治区、盟级优质良种肉牛产业相关项目资金,并加大对肉牛养殖龙头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
扶贫部门要协调各苏木镇、嘎查村做好产业扶贫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与优质良种肉牛产业的无缝对接。
林水部门要做好饲草料地节水灌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节水增效项目资金。
生态部门负责有效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防止破坏草原违法案件发生。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协调、帮助旗内发展势头良好的良种肉牛养殖合作社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
供销社要承担起饲草料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积极构建新型农牧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推广非常规粗饲料应用,切实做好沙柳、柠条加工粗饲料试点工作,努力突破饲草资源瓶颈,有效促进畜牧业的规模发展。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服务,良种肉牛普查鉴定、疫病防控等工作。
旗直相关部门要对优质良种肉牛产业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立项、环评、用地、用水和用电等建设前期手续和保障问题。
各苏木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引导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的主体职责,积极协调、组织合作社(联合经营户)、家庭牧场、种牛场、育肥场、肉牛核心群的认定和提供优质良种肉牛的统计等工作,保障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
各嘎查村组织防疫及配种人员做好合作社、家庭牧场、核心群的疫病防治、改良配种和统计等工作,并配合旗相关部门做好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各项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旗长任组长,旗委副书记、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各苏木镇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协调调度工作。各苏木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苏 鹏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 德力格尔朝克图 旗委副书记
额尔德尼 政府副旗长
青格勒 政府副旗长
成 员:
乌日图那顺 旗委办副主任、农工部部长、扶贫办主任
宝力高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敖其老 农牧业局局长
旭日干 宣传部副部长
周义军 发改局局长
高 峰 经信局局长
马占英 国土局局长
乌兰其其格 财政局局长
王春军 林水局局长
乔 斌 生态局局长
鹿文奎 环保局局长
布仁特古斯 民宗局局长
王国琳 供销社主任
额尔登巴雅尔 农牧业局副局长
史春雷 招商局副局长
袁秀胜 兽医局局长
母明金 人民银行行长
王玉峰 农业银行行长
娜仁高娃 明安图镇代镇长
徐世亮 星耀镇代镇长
巴雅尔 乌兰察布苏木代苏木长
额日登宝力嘎 伊克淖苏木代苏木长
德力格尔 宝力根陶海苏木代苏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敖其老兼任。
(二)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和本实施方案,重点扶持、典型示范,引导农牧民调整种养结构、提升饲养管理水平,实施科学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争取支农、扶贫贷款,并广泛推行多种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向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加大惠农惠牧项目的整合捆绑使用力度,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向符合认定条件的合作社、家庭牧场、核心群、养殖大户等倾斜。
(三)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对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优先审批,协调解决好立项、用地和环评等实际问题。辐射带动面广、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优先纳入贴息贷款项目库,按相关政策机遇贴息扶持。对企业经营所需用地优先安排、优先审批,相关费用按有关规定最低标准收取。
(四)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畜牧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抓好现代畜牧业管理人才和配种员、防疫员等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智力支撑能力。积极与内蒙古农大、农牧科学院、自治区、盟畜牧工作站合作,加强联合攻关和先进技术研发,包括安全高效养殖、良种繁育、饲草料种植等核心技术,为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大对农牧民的科技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每年培训农牧户及专业技术人员300人次以上。
(五)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好为什么发展现代畜牧业,为什么把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作为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宣传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对优质良种肉牛的经营模式、科学饲养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进行生动直观的解读。通过算账对比、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使广大农牧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技能,为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六)加强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快发展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农牧业局组织畜牧改良、兽医、疫病防控、动监等部门成立肉牛繁育技术领导小组,并组建肉牛产业专项科技服务队伍,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广精细化饲养管理、短期育肥、饲草料合理加工配置,实行规范化饲养,标准化生产等,为企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农牧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制约肉牛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点,为养而种的饲草料最佳种植结构,用高新技术指导肉牛产业化的发展,全面提高养殖效益。
(七)加强监督考核。把发展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工作纳入全旗政府部门效能督查考评工作范围,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推进落实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务目标责任制,相关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兑现奖惩、奖优罚劣。针对产业发展的全部环节和流程,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跟踪审计监察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人为干预,防治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腐败行为,确保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本方案由正镶白旗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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