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关于《关于设定正镶白旗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和范围的请示》的批复 | |||
索引号:111525290116866503/2024-00012 | 发文字号:白政字〔2024〕54号 | ||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关于《关于设定正镶白旗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和范围的请示》的批复 | |||
成文日期:2024-10-2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10-25 11:34:2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设定正镶白旗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级别和范围的请示》收悉。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我旗管辖内2处烈士纪念设施设定保护范围和级别,具体如下:
一、正镶白旗烈士陵园
保护级别:旗县级
管理单位:正镶白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历史形成的围墙划定四至边界。
位置坐标:
J1:334222.145 y:4486998.709
j2:333976.092 y:4686901.362
j3:334108.818 y:4687227.943
j4:333859.196 y:4687096.322
二、正镶白旗王治华烈士纪念碑
保护级别:旗县级
管理单位:正镶白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以历史形成的围墙划定四至边界。
位置坐标:
J1:328030.267 y:4681223.026
j2:327977.998 y:4561286.309
J3:328026.677 y:4681323.836
j4:328088.494 y:4681290.220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主办单位: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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