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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白政办发〔2015〕25号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概述: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5-08-27 09:00:00 公开日期:2015-08-27 09: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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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8-27 09:00

白政办发〔2015〕25号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正镶白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地区和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5年2月13日 

   
正镶白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锡林郭勒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原则。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容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可直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二)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三)尊重历史原则。要原则上维护农户现有的承包面积,对原有的承包关系和面积不做调整,也不改变根据原承包面积确定的惠农政策数量和相关责任义务。
  (四)民主公开原则。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参与到清查、实测、确权、登记、颁证等每一个环节,结果认定要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向全体农民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
  (五)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土地承包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确权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六)严格程序原则。要严格按照入户调查、实地勘测、公示审核、核实确认、登记颁证、档案保存等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七)注重实效原则。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理坐标和权属等,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颁证、造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数字信息管理系统。
   二、工作范围及任务
  (一)工作范围
对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和其它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时间从2015年1月开始,到2015年12月底结束。
  (二)工作任务
以农村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以村(组)为单位,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全等问题,做到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承包合同签订、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四到户”。以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建立农民土地承包权属电子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管理信息化。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1月10日至2月28日)
   1、成立机构。成立全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实施方案、清查、实测、确权、登记、颁证、总结和检查等工作的组织指导。星耀镇、明安图镇要成立由党委书记或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相关站办所负责人组成的工作机构,并下派驻村工作队,负责整个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村级也要成立工作组,村书记任组长,成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具体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制定方案。全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镇、村的工作方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备案存档。
   3、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拟定宣传提纲,编印宣传单、宣传手册,阐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义、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流程、具体步骤、完成时限等,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开展培训。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旗业务骨干的培训。特别是要抓好镇和村两委干部的培训,使之充分了解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方式方法等,并通过他们为农民答疑解惑。
  (二)实施阶段(2015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二轮土地延包方案、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方位图及承包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
   2、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逐户查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等进行调查,并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测量地块成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4、公示审核。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直至没有异议。
   5、核实确认。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两委”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旗领导小组办公室。
   6、建立登记簿。根据镇上报的登记资料,由旗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要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7、核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按照自治区统一格式印制,由旗人民政府核发。同时,收回旧证书,并声明作废。
   8、建立土地信息系统。旗农牧业经营管理站要根据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像、图表和文字等资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土地承包数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9、资料归档。旗档案局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要求,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旗、镇、村(组)分别对整理登记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永久保存。
  10、督导检查。旗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验,搞好自查自纠。特别是对存在的地块不实、四至不清、面积不准和权证发放不到位、变更登记不及时、经营权证书与账、地实际面积不符、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逐项查实。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撰写专题报告,并经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查后报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统一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苏木镇、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周密谋划、狠抓落实,选派精兵强将下派到镇、村开展确权登记工作。采取旗领导分片包镇、科级干部包村等措施,指导、督促各阶段的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为圆满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通力协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国土局负责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资料并给予技术支持。民政局负责苏木镇边界纠纷的调解,提出解决方案。法制办、信访局要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司法局负责司法宣传和提供法律援助。档案局负责提供二轮延包相关数据对照,并加强对确权档案管理保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局在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参与,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严格技术规程。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三个行业标准执行。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根据地块、地形、地界等不同类型,可采用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全野外实测、全球卫星定位技术+人工实测、航拍图像辅以部分野外实测、卫星图像辅以部分野外实测方法。从实际出发,可以单一进行,也可以组合进行,但要确保测量成果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个工作组要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工作启动后,每季度后一个月的10日前向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旗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每季度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向旗委、政府和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五)严格保密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资料,特别是地籍信息资料,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六)保障工作经费。为保障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上级要求,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方案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技术方案

   镇、村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三个行业标准执行。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确权登记地区建议采用的实测方法是: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全野外实测、全球卫星定位技术+人工实测、航拍图像辅以部分野外实测、卫星图像辅以部分野外实测。
  一、全球卫星定位技术全野外实测
   (一)主要程序
1.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由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组建队伍,以2—3人为小组,由农民指认地界,采用GNSS (GlobalNavigationSatelliteSystem,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全站仪(RTK)等逐地块测量承包地界址点、界址线;
2.由专业技术人员室内作业,数字化形成承包地地籍图,计算承包地面积。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块小而碎,且精度要求高的地区。
   二、全球卫星定位技术+人工实测
  (一)主要程序
  1、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由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组建队伍,以2—3人为小组,采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等对整片大地块地进行测量,获得整片大地块界址点、界址线。
  2、由农经人员、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到农户承包地块,用手持GPS实测或用钢尺对承包户代表指认的地界进行测量。
  3、由专业技术人员室内作业,结合1、2全站仪和手持GPS实测,进行校正数字化,形成承包地地籍图,计算承包地面积。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块集中连片,地形平整的地区。
   三、航拍图像辅以部分野外实测
  (一)主要程序
   1、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机构,采用大飞机或无人机航拍地面图像,制成基础工作底图;
   2、携图配合开展入户调查、指认地界等工作,并利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等对图像上不清楚的部分地块进行实地补测;
   3、由专业技术人员室内作业,数字化形成承包地地籍图,计算承包地面积。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界有显著标志物的地区。
   四、卫星图像辅以部分野外实测
  (一)主要程序
   1、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机构,采购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图像或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二调”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图件,制成基础工作底图;
   2、携图配合开展入户调查、指认地界等工作,并利用GNSS接收机、全站仪等测绘技术对图像上不清楚的部分地块进行实地补测;
   3、由专业技术人员室内作业,数字化形成承包地地籍图,计算承包地面积。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块面积大、地界清晰的地区。
由于全面用手持GPS的测量精度无法达到农业部技术规程的要求,所以不建议全面使用手持GPS进行测绘。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

主办单位: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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