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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共正镶白旗委办公室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镶白旗特高压外送风电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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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概述:中共正镶白旗委办公室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镶白旗特高压外送风电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9-04-28 17:23:00 公开日期:2019-04-28 17:23: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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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镶白旗委办公室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镶白旗特高压外送风电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4-28 17:23
 中共正镶白旗委办公室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镶白旗特高压外送风电建设 

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垂直管理单位: 

《正镶白旗特高压外送风电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旗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正镶白旗委办公室 

正镶白旗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正镶白旗特高压外送风电建设项目 

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锡林郭勒盟特高压外送风电基地建设方案的复函》(内发改能源函〔2018〕137号)精神,锡林郭勒盟将700万千瓦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分配给8个旗县市实施。我旗共核准风电开发总规模100万千瓦,分别是正镶白旗风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盛”)47.5万千瓦、华润新能源正镶白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22.5万千瓦、锡林郭勒盟新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园”)20万千瓦和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10万千瓦,同时,配套建设500千伏汇集站及汇集、送出线路工程。为全面推进我旗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建设进度,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总引领,以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为重点,大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组织推动,强化合力。特高压外送风电建设项目和500千伏汇集站及汇集、送出线路工程,在旗级层面由旗委、政府统筹推动;在苏木镇层面,由苏木镇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有关工作;旗直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垂直管理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好有关工作任务。 

(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以生态环保、集约节约、安全可靠和产业互动为核心,将风电场的公用共享工程、生态恢复治理与风电场设计有效衔接,纳入到整体规划建设方案,使各项目关键节点实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三)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以协助企业加快项目开工手续办理、协调落实征地补偿和公用共享工程、督促企业开工建设为重点,严格执行上级“放管服”政策,加强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协调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实现既定目标。 

、总体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风盛、新园、华润项目。2019年4月底前力争完成征地和主要设备、施工监理招标等工作;5月初入场施工;6月初实现首台风机基础浇筑;7月初启动首台风机吊装;10月底前完成全部基础浇筑;2020年4月底前完成90万千瓦的机组吊装工作。 

(二)华电项目。2019年6月底前完成征地工作和主要设备招标工作;7月底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8月初入场施工;9月底前实现首台风机基础浇筑;10月底前启动首台风机吊装;11月底前完成全部基础浇筑;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风机吊装工作。 

(三)500千伏汇集站及汇集、送出线路工程。2019年9月初完成设备招标、施工监理招标工作;9月底前入场施工;2020年12月底前投运。 

、工作任务 

(一)前期支持性文件办理 

风电项目开工前涉及生态审查、规划选址、环评审查、水保审查、节能审查、社稳意见、安评意见、地灾意见、压矿意见、军事审查、文物审查、征占用草原、建设用地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多项支持性文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服务、协同配合,协助和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善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开工手续齐全,合法合规。 

(二)特高压公用共享工程、生态恢复治理与风电场设计有效衔接 

1.电力线路走廊规划。我旗境内建设特高压500千伏汇集站1座,汇集正镶白旗100万千瓦和镶黄旗80万千瓦风电项目。共涉及9个项目,其中正镶白旗5个、镶黄旗4个。各风电场接入汇集站线路电压等级为220千伏。为实现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旗发改委牵头,协调各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与国网蒙东公司做好衔接,对线路走廊进行统一设计,按照走廊布置,统一走向后接入汇集站。 

2.道路运输及入场规划。我旗特高压风电场主要集中在明安图镇及宝力根陶海苏木,G510和S313北部、S222两侧区域,风机、塔筒、变压器等外来大件运输主要从主干道通过各乡村公路进入风场区域,我旗现有乡村公路不能满足设备运输条件。根据各风电场分布和现有乡村公路条件,大件设备及商砼需统一由主运输线路进入各风电场临时道路。旗交通局牵头,各相关苏木镇、相关部门配合,根据设备大小、车辆类型、运量等情况,新建部分道路,并对原有道路路面进行改造、加宽和转弯半径设置。 

3.商砼站设置。根据各风电场设计,计划建设风机基础340基,同时进行500千伏汇集站及送出线路、运输道路、升压站、综合办公楼等工程,预计商砼总需求量达到40万立方米以上。为降低建设成本,减少草场占用和破坏,易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便于统一管理,增加财税收入,根据风电场布局,合理规划设置3-4个商砼站,满足项目建设的商砼需求。商砼站在发改委备案后,由自然资源局协调各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做好衔接,确定各商砼站选址后,由住建、林草等部门办理合规性手续。 

4.砂石料场设置。商砼站的主要原料及各风电场检修道路、进场道路、场内硬化垫层等,均需取用大量的砂石料。为满足沙石料供应,由自然资源局牵头,采取招拍挂等方式,依法合规设置砂石料采场,规范砂石料供应。 

5.生态恢复治理。要结合环保、水保等治理方案,对砂石料采区、商砼站建设区、升压站区、塔基周边等进行生态修复,确保所有临建及临时占用土地能够全部得到恢复治理。旗林草局牵头,自然资源等部门配合,实施区域生态植被恢复,利用地形地貌和风电场特色,为项目覆盖区群众发展旅游业创造良好开发本底,努力实现产业联动,实现三产融合发展。 

6.集电线路布设。百万千瓦风电场集电线路密集分布在明安图镇周边的区域内,为降低对草原生态景观、区位空间的影响,各项目业主单位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和生态责任,除通过充分论证,确需架空的区域外(山地、线路交叉处等),其余集电线路必须采取地埋方式,为下一步产业发展预留空间。 

7.规划的落实。公用共享工程中为满足运输的主干道路修建或拓宽、生态修复、沿线景观等建设费用,由旗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自牵头实施,各企业共同配合,在完成设计方案的前提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落实承建单位,进行统一建设,产生的费用根据各项目业主的装机容量分摊。旗政府通过申报项目,争取资金给予补贴。 

(三)项目征地协调和补偿落实 

1.征地宣传和协调。项目现场征地工作涉及4个苏木镇、20个嘎查和多个旗直部门,施工前期和建设过程中需相关地区、部门全程协助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开展现场宣传动员、征地补偿、运输通行、社会维稳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业主单位顺利完成征地补偿和入场施工,为项目开工建设及顺利投运创造有利条件。 

2.项目征地标准。我旗风电项目开发区域大部分为草地、少部分为林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文件规定和《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风电场)》(建标〔2011〕209号)最高限值,我旗印发了《 <正镶白旗特高压外送风电建设项目及500千伏汇集站工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的通知》(白政办发〔2019〕38号) ,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在征地及运输通行过程中,网围栏开口、各类临建拆迁等临时性补偿,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对同一补偿类型的补偿标准达成一致,适用一个标准,并报旗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3月20日开始,持续进行) 

鉴于征地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各相关苏木镇党委、政府要牵头抓总,各嘎查针对每个项目都要明确班子成员为具体责任领导,以嘎查“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为主要力量,各相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要密切配合,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走访入户等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思想动员、舆论引导和解疑释惑。 

(二)征地协调阶段(2019年4月10日开始,直至完成) 

各苏木镇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征地计划,与旗直相关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组成征地协调组,完成风电场和公用共享工程征地协调合同签订和补偿落实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征地补偿协议由项目所涉苏木镇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补偿款由项目业主单位支付到苏木镇指定账户,并向苏木镇提供征地补偿明细清单,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双方确定最终补偿金额;征地补偿款实行全程封闭式流转,由苏木镇拨付到所涉嘎查“村财乡管”账户,根据与被征地牧户补偿协议签订情况,通过“一卡通”账户发放给被征地牧户;苏木镇根据补偿款额度和发放情况,向项目业主单位出具收款收据、银行凭证和支付花名册。 

(三)施工进场前期工作准备阶段(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30日) 

1.手续办理工作。旗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协助并督促各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办理风电场和公用共享工程开工所需支持性文件和招投标手续。 

2.砂石料场设置工作。旗自然资源局牵头,林草、文体、生态环境、供电等部门配合,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合理布局,加快推进普通建筑用砂、石矿权设置工作。 

3.道路运输保障工作。旗交通运输局牵头,发改、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相关苏木镇党委、政府配合,做好大型设备运输道路线路规划、道路新建及改造等工作。 

4.商砼供应工作。旗自然资源局牵头,发改、住建、林草、文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供电等部门配合,做好商砼站点手续办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5.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旗林草局牵头,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和污染管控执法以及运输道路、砂石料场、商砼站等公用共享工程的生态恢复治理等工作。 

6.临时用地工程。旗林草局牵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相关苏木镇党委、政府配合,做好运输道路、商砼站等临时性用地政策指导、手续审批等工作。 

(四)项目施工阶段(2019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商砼供应和砂石料供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落实,满足项目开工要求。公用共享道路工程于2019年6月30日前初步具备通行条件,8月30日全部竣工,满足风电场大件运输进场需求。风电场于2019年吊装完成50%以上,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全部吊装。汇集站及线路工程于2020年12月30日前竣工投入使用。施工期间主要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等方式降低粉尘污染,严禁污水、废油随意倾倒,利用废土、废渣进行回填或用于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禁止随意丢弃。 

(五)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旗发改委牵头,根据公用共享工程各单项工程工期安排和风电场建设进度安排,由各工程牵头单位或项目业主单位完成单项验收后,向上级管理单位申请总体验收。 

六、有关要求 

各工作组要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苏木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主动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全旗特高压外送风电建设项目按时推进。 

1.项目第一责任领导,要牵头抓总,定期调度督促,强化整体统筹,实行月通报制度和例会制度,研究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2.旗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分管领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3.嘎查包联处级领导干部要在抓好脱贫攻坚的同时,统筹推动项目宣传动员、征地补偿、社会维稳、解疑释惑、公共关系处理等工作,统筹调度包村干部、嘎查“两委”、驻村工作队,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4.相关苏木镇党委、政府要参照旗级人员组成,成立项目推进指挥部和工作领导小组,按属地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逐嘎查逐项抓落实”的机制。 

5.各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精干工作人员,既要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到人,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各项服务工作。 

6.各相关嘎查“两委”要做好宣传动员、政策宣讲等工作,带头深入群众,带头组织落实,逐户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具体完成时限,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成效到位,保证项目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7.各项目业主单位要与旗、苏木镇、嘎查联合建立项目推进报告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维稳主体责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避免发生各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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