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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白政办发〔2013〕117号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概述: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3-10-22 15:22:00 公开日期:2013-10-22 15:22: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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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3-10-22 15:22
白政办发〔2013117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白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国庆佳节将至,为使全旗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守应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值班室要安排人员值班,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要坚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和业务。公安、消防、安监、民政、卫生、交通、住建、农牧业、林业、水利、工商、质监、电信、电力等部门,要健全应急值守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提高处置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请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同时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对各苏木镇,各部门值班工作情况,旗政府总值班室将进行抽查。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或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信息、对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苏木镇,各部门值班安排、带班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请务于927日前报送旗政府办224办公室。

   二、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关部门要在节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全面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采矿、建设、消防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要突出抓好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严肃查处酒驾、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学校放假和秋季农牧民打草生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做好节日期间各项保障工作。有关部门要掌握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情况,认真组织粮、油、肉等各类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加大市场管理力度,依法监督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集贸市场、超市、饭店、餐馆等区域的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节日气氛布置工作。节前,各单位对各自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活动,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住建部门要做好临街美化、亮化和主次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维修和更新工作,特别是要安排好供暖准备工作。

   五、做好升挂国旗工作。各地及相关部门在国庆期间要做好升挂国旗工作,增加节日喜庆气氛,进一步增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各民族人民群众的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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