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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发文字号:白政办发〔2018〕85号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概述: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8-03 21:37:00 公开日期:2018-08-03 21:37: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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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8-03 21:37

白政办发〔2018〕85号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正镶白旗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正镶白旗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合旗域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12号)和《锡林郭勒盟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锡署办发〔2017〕85)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旗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旗级医院为牵头单位,整合旗域内的苏木(镇)卫生院、嘎查卫生室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为目标,探索医共体建设的组建方式、管理模式和工作任务,完善医共体健康持续发展的支持保障政策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医共体内部各医疗机构间任务明确、权责清晰、优势互补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旗、苏木(镇两级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逐步减少群众外出就医数量,实现旗域内就诊率90%的任务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强化政府推进医共体建设的主导作用,根据旗域内医疗资源结构分布和群众健康需求状况,合理确定医共体组建方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持续发展的原则,做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推动落实。

(二)坚持合作为主原则。旗卫计统筹规划旗、苏木(镇两级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自愿加盟,服务范围覆盖全旗城乡居民。医共体牵头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互尊意愿,双向选择,建立纵向合作的医疗服务共同体;各牵头医院要根据自身特点,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人才协作,最大限度把患者留在旗域内诊疗。旗域医共体之间横向加强协作,监督互动,共同发展。

(三)坚持权责明确原则。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旗域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在保持各成员医疗机构单位性质、功能定位、财政投入、人员身份“四个不变”的基础上,推行一体化管理,统筹使用医疗卫生资源、统筹技术人员交流调配、统筹医疗服务收益分配、统筹内部人员薪酬分配,提高医共体运行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

三、组建方式及管理模式

(一)组建方式。

旗医院与星耀镇卫生院组成医共体试点,建立紧密型医共体,逐步扩大范围,实现全覆盖。根据试点推进情况,结合全旗各基层医疗机构地理位置、覆盖人群、交通条件、技术水平等因素,按照科学布局、互遵意愿、双向选择的原则,旗级二级医院分别与几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1+N”模式的医共体。

(二)管理模式。

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统筹协调旗域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运行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理事长由牵头医院的院长担任。理事会牵头医院下设办公室,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理事会应依据本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医共体”章程。牵头医院要与各成员单位签订医疗联合协议书。章程和协议书报旗卫生计生局审核、备案。

四、工作任务

(一)推进分级诊疗。“医共体”内实行门诊科目、住院床位、医务人员等医疗资源统筹管理。由理事会根据成员单位的优势专科,结合辖区居民实际需求,统筹设置门诊诊疗科目。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连续服务”的原则,一般常见病留在苏木(镇)卫生院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由旗级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苏木卫生院就地治疗;受苏木卫生院技术条件所限难以诊治的,应转往旗级医院诊治。嘎查卫生室和苏木卫生院转来的病人,旗级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入院。旗级医院与苏木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在旗级医院已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苏木卫生院,旗级医院派首诊医生跟踪病人至苏木卫生院,指导后续诊治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由医共体理事会牵头组织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各质控机构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做好相关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检查考核,指导各医疗机构严格按标准规范开展诊疗护理行为,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标准门诊处方集,住院服务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强化检查、治疗、护理等诊疗规范,提高诊疗服务同质化水平。

(三)实现资源共享。旗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统一采购药品耗材。对纳入自治区级平台的药品器械可通过旗级医院参与带量采购,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推行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医共体为各成员单位提供统一的社会化后勤服务。加快推进旗域医共体为各成员单位提供统一的社会化后勤服务。

(四)强化信息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医共体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医共体相关的医院管理、诊疗服务、远程诊断等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医共体利用信息系统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探索建立心电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超声诊断中心、检查检验中心等,为各医疗机构提供信息一体化服务。

(五)开展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苏木嘎查卫生服务和管理一体化,加强对嘎查医生的培训,改善嘎查医服务手段,支持嘎查医生参与签约服务。通过嘎查医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牧民养成科学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形成逐级转诊制度。旗域医共体可推出优惠政策,吸引城乡居民签约。参保(合)居民首诊应在与之签约的旗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就医。旗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之间也要加强合作,利用学科、人才、技术等优势,最大限度把患者留在旗域内诊治,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可由旗域内某学科技术力量最强的医院出具转诊单,并通过绿色通道帮助患者转往旗外三级协作医院诊疗。

(六)加强业务指导。牵头医院要安排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开展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各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定期安排“医共体”内的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免费进修学习。积极推广临床路径,共同遵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疾病的规范化诊疗。宣传普及简便、有效、价廉的蒙、中、西医基层适宜技术,重点是各类慢病防治技术。各苏木卫生院选拔一批综合素质好、临床基础扎实的中青年骨干医师,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安排相应专科的副高级以上专家担任指导老师,负责临床带教工作。

(七)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医共体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既考核各成员单位的业务量,又注重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对牵头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发挥技术带动作用、与成员医院协作联动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牵头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考核基层首诊、上下转接诊服务、医疗质量、群众满意度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等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依据。

保障措施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旗域医共体内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由医疗机构派遣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执业的,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牵头医院的高级职称医务人员退休后到“医共体”的各成员单位继续服务。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下级医疗机构的工作经历,计入职称晋升前服务基层工作时间。将优秀医务人员下派基层医疗机构挂职从事管理工作,作为卫生系统干部培养重要途径。

(二)改革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政策要求,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适当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调控水平,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探索制定适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和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办法,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在核定工资总量内通过科学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相关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自治区2012版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完善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一体化管理嘎查卫生室的项目和价格。

(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制定推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持政策,对按分级诊疗程序进行首诊、转诊的病人,连续计算报销起付线。对未按规定程序首诊、转诊的,适当降低医保报销比例,引导建立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六、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2018 年7月8 月)。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全旗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政策架构和工作措施,部署启动医共体建设工作。

2、实施阶段(2018 年9年2019年9月)。确定正镶白旗医院和星耀镇卫生院作为第一批医共体建设试点,指导做好医共体的组建工作,完成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签约,建立医共体管理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协调出台相关支持政策。

3、总结阶段:(2019年10月)。由旗卫生计生局组织对医共体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总结,完善医共体建设运行的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医共体管理运行的政策体系,以试点为引领,在全旗全面推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工作内容,是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的主要工作载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增进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配合,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以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医共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医共体建设运行的监管,明确医共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做好旗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财政部门指导落实财政补助及投入政策;人社部门指导做好医共体内人员聘用和流动管理,加强医保资金运行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医共体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好医共体工作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对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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