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发文字号:白政办发〔2013〕93号 | ||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 ||
概述: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13-10-22 15:34:00 | 公开日期:2013-10-22 15:34: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白政办发〔2013〕93号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正镶白旗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正镶白旗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精神,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一)总目标。通过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逐步完善我旗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到2014年底达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
(二)工作目标。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探索适合于我旗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总结经验,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对慢性病综合防控成熟经验和技术进行推广。
(三)主要指标。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血压和血糖水平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30%;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慢性病示范区工作纳入旗政府议事日程,成立旗人民政府旗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旗长任副组长,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广电局、民政局、教育局、城建局、城管大队、水利局、文体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人社局、药监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爱卫办和各苏木(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旗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局,由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疾控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形成联防联控格局。旗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措施。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于2013年7月1日前将联络员职务、联系电话报送旗卫生局办公室(电话:6511982,传真:6511981),每季度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慢性病示范区工作经费纳入旗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
2年内出台至少1-2项慢性病综合长效防控机制和相关公共政策;制定工作场所职工工间操制度,每天职工运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公共餐厅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促进健康的食品;落实《烟草控制框架条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学校等禁止吸烟;促进媒体规范宣传,每周至少宣传2次慢性病防治知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每次宣传时间不少于10分钟;探索多渠道慢性病预防性服务付费机制;在明安图镇新建健康步行道,在健康步行道两侧设立宣传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栏。
(三)推进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三个重点,开展四项行动,包括“人人知体重(腰围),成人测血压行动”,“家庭、食堂和餐馆减盐限油行动”,“推广简便适宜技术,促进人群健康行动”和“慢性病主题日宣传活动”等系列行动;在新闻媒体设置2个慢性病宣传专栏,定期传播防治知识和技能。
每年提供印刷资料和宣传栏模板分别不少于8种;健身场所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在社区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每年开展4次社区健康讲座;社区宣传栏覆盖率达90%以上,宣传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通过开展人群健康促进活动,示范区人群实现“五个覆盖”,即至少获得1种慢性病宣传材料,参加过1次慢性病讲座或主题宣传活动,学会使用1种适宜工具,测量过1次个人健康指标(体重、腰围或血压),掌握1项健康自我管理技能。本年度要求达到“五个覆盖”人数累计不少于20000人次。
(四)重视干预高危人群
慢性病高危人群包括超重肥胖者,血压、血糖、血脂水平升高者和现在每日吸烟者。2013年度重点工作是促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提供测量体重和基本生理指标的简易设备,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方便职工和居民主动测量个体健康指标,及时发现高危人群,逐步形成高危人群管理模式;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的单位不少于2个(自助检测站、健康加油站、健康小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逐年递增30%以上;人群体重知晓率、腰围知晓率、血压知晓率逐年提高,2年内均达到70%以上,2年内血糖知晓率达30%以上。
(五)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管理率和糖尿病管理率。以社区、工作场所和家庭为基础推广慢性病自我管理模式,提升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意识和技能,开展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2013年度自我管理小组不少于3个,并开展慢性病综合干预活动。
(六)加强综合监测和评估
旗疾控中心建立慢性病综合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示范区基础信息和资料,掌握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干预领域,为评估示范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1、利用现有资源,在常规工作中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收集肿瘤、心脑血管事件等发病资料。每年开展1次监测综合分析,分析报告涵盖监测背景、目的、方法、内容、质控与评价、统计方法、监测结果、主要发现和建议等信息。
2、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电子健康档案中收集高血压、糖尿病等病例管理资料进行动态管理。
3、根据国家要求,定期开展死因调查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报告覆盖率100%,死因监测网络报告漏报率小于5%,审核率达95%以上。每年开展1次全面的漏报调查,出具漏报调查报告至少应涵盖漏报死亡病例信息等相关重要信息。
4、每年完成1次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包括体重、腰围、血糖、血压)的监测调查,每3年完成1次全旗全人群抽样调查,调查方案全面、科学、合理,所得数据反映实际情况,包括行为危险因素问卷调查、体格测量、实验室检查三类指标。
(七)加强防控队伍建设
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人员不少于3人,每年接受至少1次慢性病预防控制理论与技术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慢性病管理室,慢性病防治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并按照要求配备工作场所和设备等。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
成立正镶白旗创建慢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各工作小组,制定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相关资料,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正镶白旗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任务。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认真组织开展好示范区创建自评工作,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严格自查,查缺补漏,确保创建效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6月1日至9月30日)
自评结束后,迎接盟级初审和自治区级考核评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预备工作。自治区评审验收合格后迎接国家级验收。
(四)长效实施阶段
巩固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涵。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1、旗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吸纳慢性病综合防控专家库人员,成立正镶白旗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小组,对各项创建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的科学性和综合防控特色建设事宜等进行研讨,及时解决全旗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
3、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嘎查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参加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落到实处,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二)建立督导考评机制
创建工作作为旗政府重要工作之一,由旗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创建工作任务,督导考评创建工作情况。旗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评估和考核体系,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评估,以总结经验推广示范工作。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在对创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项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局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并落实联络员制度,及时反馈工作动态,及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职责
(一)政府办公室
负责全旗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计划,制定慢性病防控规划;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以签订责任状形式落实示范区创建工作责任制。
(二)宣传部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制作1部10分钟的示范区创建宣传片。
(三)卫生局
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指导各部门落实创建工作并开展督导检查;成立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提出适合我旗慢性病防控的策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慢性病防治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医疗机构内健康教育工作;在医疗机构内设置慢性病监测的专业岗位,收集综合数据资料;各医疗卫生单位配备慢性病防控专职人员,完成本社区的社区诊断报告;开展慢性病人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并积极做好宣教、随访等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配备适当设备,设立居民健康自测点。
(四)财政局
做好示范区创建有关经费保障,及时落实各级专项经费和地方配套经费,规范管理工作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五)公安局
提供我旗居民户籍准确信息;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六)民政局
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七)教育局
督促中小学校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幼儿园开设慢性病健康讲座。定期收集、整理、报送健康教育课、健康讲座内容及图像资料和相关数据信息;结合学校实际配备适当设备,以保健室为中心,设立学生、老师健康保健自测室;开展多种形式健身保健活动,建立健全健康保健活动资料;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学校”、“示范食堂”活动。
(八)城建局
根据旗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专家组的指导,在指定的广场、社区完善方便群众健身的配套设施(如健康自测步行长廊等)。在明安图镇建设健康步行街道一处,街道两侧设有健康促进宣传栏。
(九)文体局
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健身体育活动;在网吧、电影院、卡拉OK等公共场所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
(十)工商局
组织商场、超市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单位”活动;督促销售企业执行加工食品营养标签比例不低于50%,群众膳食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每年至少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商场(超市)”2家、“无烟超市”2家。
(十一)质监局
负责推广食品营养标签有关政策,食品加工企业执行加工食品营养标签的比例不低于50%,群众膳食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每年至少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食品加工示范企业”1家、“无烟食品加工企业”1家。
(十二)药监局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每年至少创建2家B级示范餐厅,培训炊事人员推广以控油、控盐为主的健康餐饮服务;推广使用食品营养标签,对本地食品加工企业,商标要注明食品的热量,提示食用者注意事项。
(十三)爱卫办
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好世界无烟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相关主题活动。
(十四)苏木镇(社区)
在每个社区设立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协助卫生部门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社区”活动,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负责本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五)城管大队
协助卫生部门每年在大型广场开展“卫生日”宣传活动;协助卫生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至少2块;将建立居民健身场所、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
(十六)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健身保健相应配套设施,积极开展健身保健活动,并努力推广健康饮食知识宣传;制定并落实工间操制度,职工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少于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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