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290116866503/2023-00023 | 发文字号:白政办发〔2023〕35号 | ||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 |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 ||
概述: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11-0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1-03 15:36:59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迎接2023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做好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2023年11月3日
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落实盟委、行署关于做好营商环境评估工作要求,按照旗政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按要求扎实做好本年度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争取在此次评估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组织机构
按照上级反馈的十个指标及工作要求,成立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应接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和优化提升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的落实。分工如下:
(一)政务服务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张爱龙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局
责任领导:赵明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卫健委、林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供电公司、给排水公司、明安热力公司。
(二)商事登记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乌力吉门德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领导:马红霞
配合单位:旗政务服务局、税务局、公安局、医保局、社保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锡盟分行。
(三)市场监管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乌力吉门德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领导:马红霞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文体局、卫健委、应急局、统计局、林草局、医保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气象局、金融办、消防救援大队、新闻出版版权局。
(四)不动产登记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张爱龙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领导:李利明
配合单位:旗委编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税务局、人民法院。
(五)工程项目报建审批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李东林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布仁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
(六)获得用水、用气、供热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李东林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布仁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
(七)获得用电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张爱龙
牵头单位:供电公司
责任领导:赵殿波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
(八)信用环境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李东林
牵头单位:发改委
责任领导:史春磊
配合单位:旗委组织部、纪委监委、教育局、政务服务局、工信局、财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科局、文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医保局、法院、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九)解决商业纠纷专班
主要领导:白雅萍
牵头单位:人民法院
责任领导:刘芳
配合单位:旗司法局、政务服务局。
(十)城市生态环境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乌力吉门德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领导:李润生
配合单位:旗住建局、水利局、林草局、统计局。
三、工作职责
(一)旗发改委、政务服务局牵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指标模拟填报培训,确定培训内容、培训单位,帮助各专班明确各项评估指标的填报要求和题型结构。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开展模拟填报演练,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填报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填报流程,提升填报质量。
(二)各牵头责任单位建立协调机制,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营商环境评估工作重要性,主动对接各配合单位,收集佐证材料,与上级单位主动对接,确定各项指标填报程序、内容和标准,并上报分管处级领导研究调度,确保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填报精准。挑选业务骨干,组成答题团队,准备营商环境评估填报后援团,及时解决答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各配合单位主动与牵头单位对接,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及时沟通模拟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帮助协调的困难,必要时提供专业业务人员配合答题,提高评估工作质效。
(四)年度营商环境评估将在全自治区排名,各单位要注重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和创新实践,做到以评促优、改革创新,注重发挥评估的引导和督促作用,务求实效。
(五)对填报数据反复校对,交叉印证部门和企业填报数据,剔除异常数据,补充缺失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完整客观、评估结果实事求是。
主办单位: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 :1525290001
电话:0479-6521530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