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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6-09-03 15:25  文章来源: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严厉打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彻底整治市场乱象、净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市霸”“行霸”类:在农贸市场、专业市场、沿街商圈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货源、霸占摊位、强行收取进场费、保护费,排挤打压正常经营商户等涉黑涉恶行为。

  2.垄断经营与不正当竞争类:团伙串通涨价、恶意控价、抱团垄断、恶意诋毁、挤压竞争对手、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行为。

  3.强制交易与消费侵权类:虚假宣传、套路营销、强迫消费、设置消费陷阱、软暴力胁迫商户及消费者交易等乱象。

  4.恶意索赔敲诈类:以职业打假、反复恶意投诉举报为手段,团伙式敲诈勒索、要挟经营者牟利的违法线索。

  5.重点行业涉恶乱象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介服务等领域,黑恶势力插手经营、垄断服务、阻挠监管执法、包庇违法经营等问题。

  6.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市场监管领域公职人员纵容包庇黑恶势力、失职失责、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

  7.其他:各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经营者和群众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经营主体积极踊跃举报:

  1.举报电话:12315、0479-6521149

  2.邮箱举报:bqxcyj@163.com

  3.现场举报: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办公室(法规与执法监督股)

  三、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请如实反映情况,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人员、事实经过及相关佐证材料。

  2.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

  3.严禁虚构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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