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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集中检定工作的公告

2026-09-01 12:23  文章来源: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旗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

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公平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 12042025)等相关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凡2026年未完成检定的,必须依法完成检定。结合电子计价秤新旧规范过渡期管理要求,现将本次集中强制检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定对象

我旗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包含存量在用旧款电子计价秤、新购置符合国家新规的合规电子计价秤。

二、集中强制检定

1.检定时间:202691日至20269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检定地点:正镶白旗检验检测中心;

3.注意事项:各经营户须同步携带营业执照、存量旧电子秤、新购置符合《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 12042025)新规的电子计价秤及秤具配套电源线,严格按照现场秩序依次参与检定。

三、相关要求

(一)检定及使用期限说明

本次电子计价秤强制检定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经营户积极配合,严格按照通知时间送检。依据新规过渡期管理规定,本次检定合格的老旧电子计价秤仅可使用至202717日,自202718日起全面实施新检定规程,所有不合规旧秤严禁用于市场贸易结算。各经营户须同步送检合规新秤,提前完成秤具更新适配,保障后续正常经营。其中,合规网联智能电子计价秤可延续使用至203018日。

(二)违规处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对逾期不检、拒不参与检定、到期违规使用老旧不合规电子计价秤的经营户,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请各经营户相互转告,全面落实新旧电子秤送检、换秤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按期更新,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计量环境。

联系方式:0479-621149

特此公告。

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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