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1 12:23 文章来源: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旗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
一、检定对象
我旗所有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包含存量在用旧款电子计价秤、新购置符合国家新规的合规电子计价秤。
二、集中强制检定
1.检定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检定地点:正镶白旗检验检测中心;
3.注意事项:各经营户须同步携带营业执照、存量旧电子秤、新购置符合《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 1204—2025)新规的电子计价秤及秤具配套电源线,严格按照现场秩序依次参与检定。
三、相关要求
(一)检定及使用期限说明
本次电子计价秤强制检定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经营户积极配合,严格按照通知时间送检。依据新规过渡期管理规定,本次检定合格的老旧电子计价秤仅可使用至2027年1月7日,自2027年1月8日起全面实施新检定规程,所有不合规旧秤严禁用于市场贸易结算。各经营户须同步送检合规新秤,提前完成秤具更新适配,保障后续正常经营。其中,合规网联智能电子计价秤可延续使用至2030年1月8日。
(二)违规处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对逾期不检、拒不参与检定、到期违规使用老旧不合规电子计价秤的经营户,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请各经营户相互转告,全面落实新旧电子秤送检、换秤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按期更新,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计量环境。
联系方式:0479-621149
特此公告。
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
主办单位: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 :1525290001
电话:0479-651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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