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9 15:16 文章来源:正镶白旗林业和草原局
为确保我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单位: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责任人:张爱龙(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监督电话:0479-6522108
职 责: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正镶白旗林业草原和水利局
责任人:乌云(正镶白旗林业草原和水利局局长)
监督电话:0479-6522831
职 责:负责抓好农村牧区饮水工程的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管农村牧区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运行管理主管部门:正镶白旗5个苏木(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详见附件1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牧区饮水工程建设监督和运行管理工作,制定苏木(镇)级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应急预案、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嘎查(村)做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嘎查(村)委员会制定农村牧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等。
运行管理责任单位:正镶白旗78个行政嘎查(村)委会
责任人:各行政嘎查(村)主要负责人,详见附件2
职责:负责成立农村牧区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制定运行管理方式和制度。负责制定水价和水费收取方式,确定农村牧区饮水工程管护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费计收、节水宣传、供水设施隐患排查和日常维修养护等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水处理设施滤芯滤料更换、故障报修和使用率监管等工作,防止净水设备闲置不用。工程运行管理组织一般由3—5人组成,并从中选派1—2名具备设备运行操作和维护技能的人员为专职管理人员,保障工程正常供水和长久良好运行。运行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应由嘎查(村)牧(村)民代表大会或嘎查(村)委会集体决定,原则上要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经营,形成“以水养水”的良性循环运行管理机制。
四、正镶白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监督电话与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479-6522831
监督电子邮箱:zxbqslj@126.com
以下相关人员如有变动,自动递补,不再另行通告。
附件:1、正镶白旗农村牧区饮水工程管理各苏木(镇)责任人名单
2、正镶白旗农村牧区饮水工程管理各行政嘎查(村)责任人名单
正镶白旗林业草原和水利局
2024年9月6日
主办单位: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 :1525290001
电话:0479-652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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