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集中供热成本监审结论信息公开

2023-11-02 16:09  文章来源:正镶白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正镶白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锡林浩特市挲亚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正镶白旗民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正镶白旗远通热力有限公司2019-2021年集中供热成本进行监审,现予公开。

  一、成本监审基本情况

  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对我两家供热企业2019-2021年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收支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审核了固定资产内容,核减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额,确定了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和比例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中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详细审核和调整,并按照有关标准核减了相应成本。

  二、成本监审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和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集中供热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发改价字﹝2016﹞206号);

  (六)被监审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七)与成本监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成本监审的核定结论

  经审核正镶白旗民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运营成本如下:

  2019年核定供热总成本28,417,744.19元,核定供热面积894,547.80㎡/年,单位成本4.54元/㎡/月;

  2020年核定供热总成本30,191,044.55元,核定供热面积964,268.57㎡/年,单位成本4.47元/㎡/月;

  2021年核定供热总成本30,767,686.95元,核定供热面积998,276.43㎡,单位成本4.40元/㎡/月。

  三年加权平均核定供热总成本29,794,325.58元,核定供热面积952,364.27㎡/年,三年加权成本4.47元/㎡/月。

  正镶白旗远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运营成本如下:

  2019年总成本为6,500,438.65元,核定面积211,222.40㎡,单位成本为4.40//月;

  2020年总成本为6,706,808.40元,核定面积211,222.40㎡,单位成本为4.54//月;

  2021年总成本为8,510,851.27元,核定面积217,262.23㎡,单位成本为5.60//月。

  三年加权平均成本7,239,366.11元,核定面积213235.68㎡,单位成本为4.85//月。

  经审核两家供热企业加权平均单位成本4.54元//月。

  四、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正镶白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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