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发文字号:白政发〔2022〕222号 | ||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专项规划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
概述:关于印发《正镶白旗“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2-12-28 16:26:00 | 公开日期:2022-12-28 16:26:0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白政发〔2022〕222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驻旗各垂直管理部门,各人民团体: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正镶白旗“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科技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正镶白旗“十四五”农牧业农村牧区和科技发展规划
(2021年—2025年)
“十三五”时期以来,正镶白旗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将“三农三牧”工作作为全旗工作重中之重,以建设全盟重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为统领,以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激发农村牧区发展活力,客服了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不利影响,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进程,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推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保证了农牧业经济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不仅为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以及脱贫致富起到了基础性保障作用,也为全盟整体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十三五”期间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促进了农村牧区生产力发展,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2020年牧业年度,全旗牲畜存栏44.28万头只,较2015年减少11.33万头只,年均压减5%,其中肉羊31.2万只,较2015年减少11.8万只,年均压减5.68%;肉牛12.4万头,较2015年增加1.4万头,年均增长2.72%;生猪0.3头,较2015年增加0.25万头,年均增长30%;主要农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2020年末,肉类总产量预计1.24万吨,较2015年增加0.18万吨,年均增长3.4%,其中牛肉产量0.72万吨,较2015年增加0.19万吨,羊肉产量0.51万吨,较2015年增加0.02万吨,猪肉产量0.03万吨,较2015年增加0.01万吨,奶类产量1.23万吨,较2015年增加0.13万吨;各类农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25.8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27万吨,较2015年增加0.21万吨,增幅16.5%。
以农牧业产业化为抓手,促进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农牧业产业化得到了长足发展。现有农畜产品重点龙头企业5家,其中自治区级1家、盟级4家,农畜产品加工率达到40%,较2015年增长2个百分点。依托全旗纯天然、无污染、绿色自然优势,充分发挥“察哈尔羊”等农畜产品品牌效应,进一步加大了品牌创建工作力度。目前,共有自治区著名商标2个,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企业2家,农畜产品地理标志1个。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的比例达45%,农牧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的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1%。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为全旗农牧业转方式、调结构打好了基础、提供了空间。农牧业结构调整取得初步成效,农牧业提质增效步伐加快,区域布局更趋合理,初步形成了肉牛、肉羊、奶牛、特色种植业等优势农畜产品产业带。打造良种肉牛、肉羊繁育基地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牧业年度,察哈尔羊存栏17.5万只,其中基础母羊8.5万只,养殖比重达到56%,现有种羊场1处、核心群159群。全旗优质肉牛存栏达到12.4万头,现有核心群18群,能繁母牛800头,年供种能力达到 200头以上。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由追求规模产量向提升质量效益转变。通过黄牛改良、察哈尔羊选育扩繁、接冬羔早春羔、种子工程等家畜品种优化工程的深入推进,全旗大小畜良改比重、肉牛、肉羊繁殖成活率分别达到98.4%、76%和119%,较2015年提高1.8个、7个和7.9个百分点。
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发展农田灌溉面积3.2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达到1.25万亩。畜牧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加强了棚圈、贮草棚、防疫和粪污治理设施、人畜饮水井等设备建设,牧区过冬畜羊单位暖棚面积达到1.4平方米,全旗仔畜成活率达到99%以上,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日趋完善,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农技推广机构14个,推广人员102人,承担全旗农牧业科技的推广和服务工作,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农牧业科技入户率、到位率、转化率不断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2020年全旗农牧业机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较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加强农牧业科技推广工作。以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为重点,建立了4个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年均培训技术指导员145余人次,培育了405余名科技示范户。2015-2020年共培训新型职业农牧民830人。5年共培训农村牧区实用人才11500人。农牧业实用技术得到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广泛应用,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得到提高。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不断加强旗、苏木镇农畜产品监管检测体系和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纵向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成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6个,其中旗级1个、苏木镇5个。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稳步增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生鲜乳、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畜产品等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不断深化,农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不断强化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动物疫情防控等关键措施,以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奶牛健康普查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年免疫畜禽310万头只,动物疫病防控力度不断加强。
积极推进“十县百乡千村”示范行动,2019年全旗9个嘎查村作为试点进行重点推进,为全旗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塑造样板、积累经验。重点推动示范点垃圾清理、设备完善和日常管护等工作,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和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初见成效,进一步提高了农村牧区群众的生活质量。全旗共完成户厕改造2038户,全旗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24.8%,“十县百乡千村”,9个示范嘎查村的卫生厕所普及率平均达到40%以上,龙王庙为整村推进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全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把产业增收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途径和长久之策,制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五年来全旗贫困户累计实现脱贫7141人,其中产业脱贫5340人,占总脱贫人口的74.8%,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显著。减贫带贫机制不断健全。深入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通过订单生产、务工就业、托管经营、入股分红等方式,建立多元利益联结机制,全旗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10家,其中:龙头企业6家、专业合作社4家。积极开展自治区“十项清零达标”摸底工作,全部完成了“产业扶贫项目未覆盖清零”工作,实现了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组建236人的产业发展指导员队伍、5个农牧业专业技术指导组和1个政策解读宣传组,贫困户产业指导成效不断提升。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积极培育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截止2020年,全旗规范运作农牧民专业合作社55家,合作社入社成员720人,其中:盟级示范社2家;累计认定家庭牧场80家,其中:盟级家庭农牧场10家;培育种养殖大户2500户,有效地推动了小农户的健康发展。
“十三五”时期以来,随着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农牧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2020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13700元,较2015年增加5456元,年均递增8.7%。其中:牧民人均纯收入1389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899元、较2015年分别增长64%和64%。
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通过严格执行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划区轮牧、春季休牧、农区禁牧、沙区禁羊和打草场轮刈等制度以及实施“减羊增牛”战略,全旗天然草场载畜量保持平衡,2019年牧草产量较2015年增长40%。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沙地水系湿地综合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有序推进,森林覆盖率达到23.8%,生态保护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扩大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农牧业作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和主导产业,对保障绿色农畜产品供给安全、生态安全,增加农牧民收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农牧业现代化,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更加有利于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进程。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为农牧业经济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问题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对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工农城乡关系变化特征的科学把握。连续多年出台的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书1号文件,高度重视“三农三牧”问题,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牧政策措施,不断推进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扶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促进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改进农牧业补贴方式、发展融资担保金融支农等一系列新举措。在国家强农惠牧政策的推动下,将有利于促进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农牧民将得到更多实惠,为全旗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主要农畜产品量大质优为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提供了条件和保障。作为自治区和全盟重要的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全旗主要畜产品质量及数量都有所提升,这为我们推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由注重数量向质量、效益、生态、安全转变打开了时间窗口。随着农村牧区改革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和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发挥农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扩大农牧业生产、改善农牧业生产结构将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全盟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交流日益加深,更为全旗的对外贸易创造机遇。盟委、行署在拓宽发展空间、促进农牧业在内的各个领域外部合作与交流,都将为全旗创造宽松的外部发展环境。
农畜产品消费观念的转变为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增添了拉力。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要求吃饱吃好,更要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未来绿色优质安全的农畜产品市场广阔、潜力巨大,为农牧业现代化提供了强劲动力。当前,我国双循环发展格局带来了良好发展机遇。“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未来一段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基点和底层逻辑。就全旗农牧业农村牧区而言,“国内大循环”将带来重大的发展机遇。内需市场不断扩展,特色优势农畜产品市场日益扩大,为全旗农牧业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市场前景,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绿色农畜产品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经过农村牧区改革40余年,农牧业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坚决贯彻总书记“三农”思想,实施乡村牧区振兴战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聚焦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逐步实现农牧业连年丰收,农牧民持续增收,农村牧区和谐稳定,探索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与此同时,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对农村牧区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不断增强,工业反哺农牧业、城市支持农村牧区的能力明显增强。这些重大变化标志着全旗已经逐步进入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转变传统农牧业,走现代农牧业道路的关键时刻。
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奥会的成功申办,可以强有力地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将为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捷径。不仅如此,对于毗邻京津冀的锡林郭勒盟来说也无疑是一次巨大的发展机遇,为锡林郭勒盟年畜产品市场建设提供更加便利的运输条件。特别是,随着锡林郭勒羊肉入选了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盟被认定为锡林郭勒草原肉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锡林郭勒草原羊入选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锡林郭勒羊肉”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同时,锡林郭勒盟专项推进锡林郭勒羊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有利于畜产品市场的建设,拓宽畜产品销售的渠道,有利于提升正镶白旗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打造察哈尔羊肉品牌带来极佳机遇。
当前,我国农牧业发展的内在动因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正面临着向高质量发展重大转变,这一转变是农牧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结果。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摆脱传统农牧业对自然资源环境的过度依赖、摆脱主要靠数量要效益的传统发展路径依赖。这一转变是更好适应农牧业供需矛盾变化的客观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变化,这就需要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守牢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加快农业现代化。随着经济转型、消费升级、科技进步和国内外市场竞争日渐激烈、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传统农牧业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对照当前农牧业大变革的形势要求,全面审视我们农牧业发展现状,尽管有一些可喜的变化,但农牧业发展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看,亟需我们遵循新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能力、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带动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型,促进一产与二三产紧密融合、协调发展,是全面优化提升全产业供给结构,推动实现整个农村牧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草原生态持续改善、农牧民持续增收、边疆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和重大举措。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得到一定的改善,但生产经营理念还与现代农牧业发展还不够匹配,农牧业专业化生产、标准化饲养、规模化发展相对滞后。牧民饲养管理水平不高,科学补饲育肥规模较小、标准化程度低,畜牧业靠天养畜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传统的饲养方式尚未彻底改变。
农牧业产业化水平较低,产业链条短、产销衔接弱、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在龙头企业培育、引进和扶持上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引领和拉动作用,在市场竞争中缺乏话语权。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低,一些专业合作社有名无实,没有真正走向紧密联合、合作共赢的良性发展轨道。一家一户小规模的分散经营模式吸收运用新技术、新农艺、新设备的能力相对较差,不适应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的要求。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牧民居住分散,点多面广,服务半径大,难以满足牧民生产需求。
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质量检验等各个环节,尚未建立起一套严格完整的标准和市场准入监管体系,可追溯制度还不够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专业人员缺乏,尚没有形成完整的监管模式和严格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系统。
作为绿色农畜产品的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我们的供给能力、供给质量、供给效率都不能很好的适应市场需求侧的不断升级。特别是畜产品精深加工还不够,质量参差不齐,市场经营不规范,优质多样的高端产品供给不足,没能更好满足多元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
疫病防空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依然不够完善,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动物疫病防治基础仍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畜牧业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动物感染病原隐患增多,新发疫病风险增加,动物疫情日趋复杂,威胁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畜牧业机械化程度不高,不能完全适应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牧区公共基础设施仍然滞后,农村牧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现代农牧业的发展需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建设锡盟南部地区活畜交易、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重要组成区和南部地区优质种畜繁育组成区为目标,按照“结构调优,品种调良,加快发展良种牛羊”和“减羊增牛”的养殖业和畜牧业发展思路,突出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特色化,积极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补齐短板,优化完善产业链条,做优做强主导产业,增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供给,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实现“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从全旗农村牧区实际出发,顺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把握农牧业发展新常态下的新情况新特点,尊重规律、与时俱进,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新理念。
认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坚决防止对天然草场掠夺式经营,严格执行生态红线保护制度,认真实施好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自觉遵循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现代农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的关系,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走优质良种、产品安全、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牧业发展路子。
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核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牧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农牧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发展为了农牧民、发展依靠农牧民、发展成果由农牧民共享,坚持共同富裕,确保全旗农牧民和全盟乃至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减羊增牛”战略。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方式和布局,突出支持主产区和优势区发展,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保障农牧业稳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分步推进、适度规模”的原则,不断优化调整畜种结构、畜群结构、种养结构、种植业结构,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形成多元支撑的农牧业发展格局。
在保持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牧民权益的前提下,土地草牧场有序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家庭牧场、农牧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牧业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布局农畜产品输出工程,深化与周边地区的合作,积极探索农畜产品“双向”输出。
把创新摆在农牧业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农牧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农牧业及相关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突破制约农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高良改水平、饲料资源利用水平、生产管理技术水平和疫病防控水平,在发展农牧业过程中,加强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农牧业发展的贡献率和支撑能力,推动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到2025年,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现代农牧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牧业资源利用水平和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牧区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牧业年度全旗肉牛存栏达到15万头、肉羊存栏达到30万只。全旗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万亩(其中马铃薯节水灌溉面积稳定在1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54万吨;油料面积3万亩、总产0.3万吨;蔬菜瓜面积1.5万亩,总产量6.2万吨;饲草料面积达到9万亩,总产量7.2万吨。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08%,培育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0家,自治区级盟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平台达到4家,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达到1家,农牧业科技园区达到1家,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达到1家。
正镶白旗“2021-2025”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
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类 别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
综合指标
|
农牧业增加值(亿元)
|
6.49
|
8.58
|
|||
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元)
|
农牧民可支配收入
|
13700
|
16800
|
|||
牧民可支配收入
|
13893
|
17100
|
||||
农民可支配收入
|
12899
|
15100
|
||||
肉类总产量(万吨)
|
1.1
|
1.56
|
||||
牛羊肉精细分割率(%)
|
20
|
54
|
||||
牲畜棚圈(万平方米)
|
81.3
|
119
|
||||
储草棚(万平方米)
|
8.96
|
78
|
||||
青贮窖(池)(万立方米)
|
24
|
74
|
||||
肉牛产业指标
|
肉牛头数(万头)(牧业年度)
|
12.39
|
15
|
|||
肉牛头数(万头)(日历年度)
|
9.3
|
10
|
||||
肉牛良改比(%)
|
97.9
|
98.5
|
||||
肉牛繁殖成活率(%)
|
76
|
85
|
||||
冷配头数(万头)
|
4.2
|
4.5
|
||||
能繁母牛(日历年度)
|
7
|
8.8
|
||||
三代以上种公牛(头)
|
1400
|
1500
|
||||
肉牛规模养殖基地(个)
|
种牛场
|
0
|
1
|
|||
核心群
|
13
|
30
|
||||
100头以上育成牛 |
2
|
5
|
||||
育肥基地(个)
|
1000头以上
|
2
|
4
|
|||
200—1000头
|
1
|
5
|
||||
50—200头
|
10
|
30
|
||||
架子牛交易市场(处)
|
5
|
8
|
||||
年加工能力1万头肉牛精深加工生产线
|
0
|
2
|
||||
奶牛头数(荷斯坦)(万头)
|
0.1
|
0.3
|
||||
奶牛规模养殖基地(个)
|
5
|
20
|
||||
肉羊产业指标
|
肉羊存栏数量(万只)(牧业年度)
|
31.2
|
30
|
|||
肉羊存栏数量(万只)(日历年度)
|
18
|
18
|
||||
肉羊良种比(%)
|
98.4
|
100
|
||||
肉羊规模养殖基地
|
种羊场
|
1
|
2
|
|||
扩繁场
|
4
|
8
|
||||
核心群
|
140
|
200
|
||||
|
人工授精比重
|
40%
|
50%
|
|||
|
肉羊屠宰加工企业
|
3
|
4
|
|||
生猪
|
牧业年度存栏(万头)
|
0.4
|
1
|
|||
日历年度(万头)
|
0.2
|
0.4
|
||||
种植业指标
|
粮经饲
|
比重
|
|
|
||
粮食
|
种植面积(万亩)
|
12.64
|
12
|
|||
产量(万斤)
|
1.27
|
1.54
|
||||
蔬菜瓜
|
种植面积(万亩)
|
1.8
|
1.5
|
|||
产量(万斤)
|
6.12
|
6.2
|
||||
油料
|
种植面积(万亩)
|
2.3
|
3
|
|||
产量(万斤)
|
0.07
|
0.18
|
||||
当年生饲草
|
种植面积(万亩)
|
8.23
|
9
|
|||
产量(折干草、万吨)
|
1.77
|
2.28
|
||||
饲草饲料产业指标
|
天然打草场(万亩)
|
150
|
200
|
|||
打贮草总量(折干草)(亿公斤)
|
1.04
|
1.88
|
||||
高产饲料地(青贮饲料)(万亩)
|
8.23
|
9
|
||||
饲草料产量(折干草)(亿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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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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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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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经营主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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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牧场(包括专业大户)(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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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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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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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民合作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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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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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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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龙头(领军)企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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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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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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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组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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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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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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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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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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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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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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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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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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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
||||
耕地化肥使用量(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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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
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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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农药使用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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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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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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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正镶白旗科技创新预期性指标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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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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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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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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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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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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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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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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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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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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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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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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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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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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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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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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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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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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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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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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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工作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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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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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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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中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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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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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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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中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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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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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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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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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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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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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业科技园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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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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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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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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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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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正镶白旗农牧业产业基础、资源特点,着力发展良种肉牛、察哈尔羊、特色种植业三大主导产业。遵循新发展理念,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减羊增牛”战略,加快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布局优化,打造北部沙区以良种肉牛为主、中部平原丘陵地区以察哈尔肉羊和良种肉牛为主、南部农区以特色种植业为主导的农牧业主导产业布局。
肉羊产业主要在察哈尔羊选育扩繁、品牌营销上下功夫,在中部丘陵区(明安图镇满达拉图嘎查、乌宁巴图嘎查、塔林艾拉嘎查;宝力根陶海苏木德日斯台高勒嘎查、贡淖嘎查、哈夏图嘎查;乌兰察布苏木乌兰图嘎嘎查、恩格尔宝拉格嘎查、浩雅尔胡都嘎嘎查;伊克淖尔苏木盐淖嘎查、宝日陶拉盖嘎查、浩力图嘎查)以发展察哈尔羊为主,打造全旗30万只优质察哈尔羊生产基地。
积极开展种羊场、核心群、扩繁场质量提升行动。到2025年,累计建立种羊场2处、扩繁场8处、核心群200群,形成重点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一体化”的良种肉羊繁育体系,年供优质种公羊能力达到500只以上。察哈尔羊养殖区域,坚持以察哈尔为主导品种,通过引种、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措施,加快推进察哈尔羊选育扩繁,提高个体生产性能,察哈尔羊人工授精率达到50%以上。
坚持市场导向,支持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化养殖,逐步实现均衡出栏、错季出栏,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旗舍饲育肥羊达到5万只。鼓励农牧民接冬羔早春羔,推行补饲育肥提前出栏,年提前出栏达到3万只以上。
通过引导和扶持标准化畜群和核心群建设,带动农牧民优化基础母羊结构,选留、调剂优质母畜,提高基础母畜比重。基础母羊比重保持在85%,母羊淘汰率保持在15%,公母比例保持在1:35以内,种公羊达到特、一级标准。
肉牛产业主要在良种扩繁、科学饲养、育成育肥、精深加工上下功夫,以乌兰察布苏木敖伦淖尔嘎查、乌日雅图嘎查、赛音宝力格嘎查、翁贡嘎查、阿拉坦嘎达苏嘎查、夏日嘎淖尔嘎查;伊克淖尔苏木巴音奎苏嘎查、舒日嘎嘎查、胡鲁斯台嘎查、布日和斯台嘎查、柴达木嘎查、高日汉嘎查、哈日毛都嘎查、宝日温都嘎查、赛汗淖嘎查、阿日善嘎查、巴音敖包嘎查等17个嘎查为重点,打造以西门塔尔牛为主的优质良种肉牛繁育基地,逐步把北部沙区建成全旗优质肉牛产业带。到2025年,牧业年度全旗良种肉牛存栏达到15万头,实现优质良种肉牛选育扩繁、养殖育肥、生产加工全产业链规模化、标准化、一体化生产,逐步把正镶白旗建成全盟优质良种肉牛繁育示范基地。
围绕“种子工程”,重点抓好良种肉牛核心育种示范基地及核心群建设,持续提升供种能力,满足全旗良种能繁母牛需求,向本交区提供合格种公牛。到2025年,本交区全部选用三代以上合格的种公牛,全旗建设种牛场达到1处、肉牛核心群累计达30群,核心群基础母牛达1500头,年生产合格种公牛400头。鼓励以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为主,到2025年,累计引进良种西门塔尔肉牛0.5万头。精细划分冷配区和本交区,逐步扩大冷配范围和规模,通过技术培训、冻精、胚胎移植、全基因组测试、选育选种、活体采卵、体外受精等多种形式促进畜牧业产品质量提升。到2025年,全旗冷配改良规模达到4.5万头,二代以上西门塔尔能繁母牛占比达到80%以上,肉牛繁殖成活率达到85%以上。
通过肉牛产业政策扶持,以养殖大户、农牧民合作社、联户为单位开展后备母牛、种公牛培育,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发展育成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旗内调剂力度,解决良种牛外流及引进牛源短缺问题。到2025年,扶持建设育成牛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10个。
鼓励养殖户进行改良配种,生产优质犊牛;支持农牧民联合体、合作社开展育成牛培育,提供合格架子牛;扶持龙头育肥加工企业(场)建设千头、万头以上大型育肥基地开展强度育肥。到2025年,建设200-1000头以上肉牛育肥场5处,1000头以上育肥场3处,活畜交易市场5处。全旗肉牛育肥加工量达到1.5万头以上。
注重转变饲养方式和饲养营养搭配,因地制宜推行全舍饲、半舍饲半放牧,放牧加补饲等饲养方式,积极推广标准化饲养技术,有力提升繁殖成活率。到2025年,全旗肉牛繁殖成活率达到85%以上。
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瓜果、蔬菜特色种植产业,坚持旗域统筹、镇域集聚、镇村联动发展,积极打造一批比较效益好、带富能力强的特色种植业示范嘎查村。稳步推进以“稳粮、优经、扩饲”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到2025年,全旗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稳定在21.5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0.6万吨。
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加大投入,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瓜果基地。2021-2025年期间,在建设保护好1万亩蔬菜瓜果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增加设施建设面积,积极发展遮阳防雹防虫设施和滴灌设施,重点开展工厂化育苗。到2025年,温室大棚发展到2000座860亩。同时,加强星耀镇五支箭、新河、龙王庙、东仓村四个蔬菜标准化园区建设,京蒙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加大冷链蔬菜生产供应力度,大力发展特色蔬菜瓜果。
将星耀镇义合村建成1万亩规模连片的优质马铃薯生产基地,将二村、四合、荣耀、龙王庙等4个村,重点打造粮饲轮作节水灌溉种植区,带动其他村生产。在建设保护好目前蔬菜种植的基础上,增加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提高我旗蔬菜自供能力。加大叶菜类、时令类蔬菜生产供应力度,大力发展特色蔬菜,重点扶持五支箭、大红山、小红山、东仓、大地方、龙王庙、新河、双山、永合等9个蔬菜瓜产业区。重点建设设施、特色蔬菜瓜果种植基地,建设标准蔬菜园区,提高生产供应能力。加快杂粮杂豆产业化发展,围绕德胜、先锋、明亮、造林湾等4个村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到2025年,杂粮杂豆种植面积达到9万亩。加大本土杂粮杂豆加工企业扶持力度和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杂粮杂豆加工转化率。到2025年,初步形成基地种植、物流运输、加工增值、产品利用等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生态循环”发展思路,以“粮改饲”为抓手,扩大青储玉米、青贮草等饲草料作物及苜蓿等优良牧草的种植规模。到2025年,高产饲草种植面积达9万亩。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农灌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土壤改良、节水灌溉、农田防护和科技服务等措施,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夯实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基础。到2025年,全旗高标准农田稳定在2.23万亩,2022年—2025年期间,对原2016年以前建设的0.76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
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强化管理,建设良田、应用良种、推广良法、配套农机。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提高农业生产装备水平。重点主攻粮食作物机械作业,快速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努力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成为种植业的经营主体,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种植业托管服务,解决农区老龄化无劳动力问题。
以“两点两线”(明安图镇、星耀镇为两点,510国道、呼海省际通道为两线)为重点,围绕那日图嘎查、呼和陶勒盖嘎查及周边区域发展乳业基地,以荷斯坦、绢姗、蒙贝利亚奶牛及乳肉兼用的西门塔尔牛为主,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打造优质奶源基地。
适当发展西门塔尔为主的乳肉兼用牛,鼓励引导家庭奶牛养殖户规模化经营,推动现有中小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逐步提高科学养殖水平,稳定奶源供给,保障原奶品质。到2025年,扶持中小规模养殖场20家,全旗奶牛存栏达到2.5万头,其中荷斯坦0.3万头、乳肉兼用西门塔尔牛2.2万头。
支持明安图镇、伊克淖苏木、乌兰察布苏木及宝力根陶海苏木等4个苏木镇牧区以传统生产方式为基础、以现代化生产设备进行传统乳制品标准化生产。支持大型乳品企业建设乳业创新园区,开展营养健康、加工技术、包装技术、食品安全风险、高端产品、设计等研发应用。完善传统乳制品奶源、加工工艺、产品标准体系和SC认证,促进乳制品按标准生产和提档升级。到2025年,扶持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SC企业3家,小作坊80家。
抓好马产品的开发利用,提高马产业综合效益。以明安图镇、宝力根陶海苏木为重点,打造马奶源基地,扶持建设中小型马奶生产小作坊,促进策格(马奶)产业发展。加强品种改良,提高马匹繁殖效率。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建设马术运动用马和休闲骑乘用马繁育基地,丰富马术运动和农牧旅游活动。到2025年,我旗现代马产业发展的框架和体系初步形成,马匹存栏稳定在1万匹以内,形成相对完备的现代化育种、高效养殖、疫病防控、调教训练、健身休闲、文化旅游、产品加工和产业服务体系。马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
第五章 推动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通过引进和培育行业领军企业示范引领带动,全面推行养殖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销售品牌化、服务社会化、模式多样化,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农牧业现代化水平。
以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为基础,突出集群成链,聚集资源要素,做强做优肉羊、肉牛、特色种植业三大优势产业集群,稳步推进奶、马、饲草料、马铃薯、蔬菜、油料、杂粮杂豆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打造涵盖生产、加工、流通、科技、服务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聚焦规模化种养基地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现代生产要素聚集,支持产业特色优势明显、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建设水平区域领先、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的地区,创建“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区。提升生产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设备水平,打造主导产业突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牧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农村牧区产业转型升级。以我旗肉羊、肉牛、大白菜、西甜瓜等重点产业,找准强链、补链、延链、固链环节,以“链长制”为抓手,通过搭建平台、激发活力、科技创新和畅通要素等措施,稳步推
动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发挥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产业化联合体带动作用,组织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分区域、分产业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营模式,构建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到2025年,力争创建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创建1个自治区级产业强镇。
紧紧围绕现代农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开展羊尾脂研发、牛羊肉及副产品、熟制品的精深加工等,分割包装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延伸产业链条。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加大在良种繁育、绿色高效养殖、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饲草料种植等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按照集约节约、绿色发展要求,鼓励引导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副产物循环高值梯次利用。加快绒毛、骨、血、脏器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实现资源多次增值、节能减排。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先进的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加快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提升农畜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年,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提高传统奶制品产业化、规模化水平,推动特色乳制品产业提档升级,完善特色乳制品奶源生产、加工工艺、产品标准体系和SC认证,促进乳制品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加强乳制品营养健康、高端产品、质量保障等方面研发和应用,推动乳制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开展中小规模奶牛养殖场改造升级,支持奶制品加工小作坊提档升级,着力培育一批小而精、小而优、小而强的传统奶制品加工坊。
完善旗级物流配送中心,加强到嘎查村物流站点建设,到2025年,全旗基本实现物流配送中心全覆盖。持续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将服务网点下沉。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预冷、贮藏、保鲜等设施,提高农产品错峰销售能力,同时抓终端零售网络“冷环境”建设,增强冷链配送能力。支持升级改造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等零售网点,完善终端销售冷链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供应链建设,完善产地仓、中心仓、前置仓等冷链设施,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冷链流通,促进产销精准对接,充分利用京蒙协作有利契机,引导北京市农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我旗特色农畜产业精准对接,与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合作,通过股权投资、订单采购等方式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开展市场化对接。深化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的电商助农模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搭建我旗农畜产品外销平台。
依托明安图在线、超级村长、淘宝、京东、乐村淘、察哈尔微商易购等电商平台,以及线下产销对接大会,促进特色农畜产品上行。建立仓储、包装、物流体系特别是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农畜产品在更广范围快速流动,为农村牧区电商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合理规划冷藏库、冷冻库等设施布局,推动建设一批现代化农畜产品冷链快递物流基地。到2025年,全旗基本实现物流配送全覆盖。加大农村牧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对农牧民、合作社人员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农畜产品的能力。
遵循全域旅游全季旅游发展原则,大力发展“农牧业+”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融合发展形成的新兴产业,不断拓展农牧业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功能,围绕多功能拓展、多业态聚集、多场景应用,整合乡村现有资源体系,立足农牧业多种功能发展要素,紧抓锡林郭勒盟全域布局文化旅游业的利好政策机遇,主动融入全盟旅游产业布局,做全旅游产业链。充分发挥乡村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价值,培育美丽休闲嘎查村,推介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构建“点线面”结合的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格局,持续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业。打造和提升“星空草原”特色旅游品牌,加快核心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做好“星空文化”“沙地越野”“民俗体验”等精品主题展现民俗旅游魅力,积极开发以“草原天眼星空研学教育基地”和“草原天眼观星胜地”为抓手的旅游支线,将正镶白旗的旅游资源融入锡林郭勒盟南部精品旅游线路重要节点,不断提升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力争形成面向京津冀乃至华北地区的重要休闲旅游目的地。实现“来人”与“卖货”。农村牧区作为体验点,除了让游客抵达体验、在游玩过程中带走农牧产品之外,更要让游客在体验结束后通过互联网平台再形成复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农、牧、文、旅融合”模式,扶持牧人之家(农家乐)等经营主体发展,以发展农村牧区休闲旅游为主要方式,打造符合市场的体验型产品。在陶林宝力格嘎查,以草原天眼星空营地为主体,打造高端研学活动中心;在沙日盖嘎查,以骏马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依托,打造小而美的休闲度假目的地;在永合村,以农业产业为基础,结合农事活动体验,打造亲子农旅体验基地。2021-2025年期间,利用“星空营地”和骏马湖国家级湿地公园修复与农牧旅融合等项目,积极争取打造A级景区,努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业优势。
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全旗上下形成合力,推动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高度重视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做好顶层规划,立足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扶持优势产业,同时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带动品牌产业链上各利益主体共同提效增收。落实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确保各品牌的目标协调性、资源共享性、文化一致性,理顺全旗品牌、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关系,对接地理标志相关工作,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逐步推进各区域公用品牌,全力打造核心产业品牌。到2025年,围绕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和“锡林郭勒羊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情况,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察哈尔羊区域公用品牌竞争力。完成我旗大白菜、西甜瓜特色产业的绿色食品认证,打造出星耀镇蔬菜、西瓜品牌。以“奶业振兴”为契机,将我旗奶食品打造成察哈尔品牌,提升正镶白旗农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旗域公共品牌“明安牧都”及子品牌“明安臻情”作用,助力农特产品品牌化、电商化发展。
建立健全订单生产、保底收购、托管服务、股份合作、利润返还、土地流转、吸纳就业等多种形式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模式。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培育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 龙头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方式,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对国内龙头企业落户本地区的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打造肉类加工行业领军企业。不断培育壮大蒙盛、伊盛、月盛斋、额尔敦肉业等重点农牧业企业,引导企业在增强技术研发、拓展品牌影响力、延伸产业链条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持续优化提档,进一步凸显农牧业龙头企业示范、引领、带动效应。把适度规模家庭牧场作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力军,完善建设标准和认定标准,积极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和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活动,引导家庭农牧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有生力量,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民合作社,开展劳动、资本、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多元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指导农牧民合作社从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加强登记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提升。积极开展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推进国家、自治区、盟、旗县示范社四级联创。集中开展农牧民合作社清理认定、规范提升工作,防止合作社“空心化”。组建培育一批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的全产业链,推动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到2025年,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家,盟级5家,认定家庭农牧场达到280家,评定示范家庭农牧场达到100家,规范农牧民合作社达到40家,培育认定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个以上,盟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个以上。
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发展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跟进、小农牧户参与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保底收购、土地流转、优先聘用、二次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促进小农牧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将农牧民镶嵌到产业发展链条中,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健全农牧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时为农牧户提供先进实用品种、技术和装备,强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带动促进作用,推动农牧户生产与现代农牧产业发展有机衔接。到2025年,力争全面实行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措施,引进和培育一批由企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牵头组建的农牧业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专业化分工、服务体系充足、供需匹配的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市场运作、试点先行原则,重点抓好疫病防治、饲草料保障、羊毛修剪、畜禽粪污处理、兽医服务、农业生产等方面的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加销衔接的农牧业服务平台,加强农牧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服务功能,提高农牧业综合信息化服务水平。鼓励对农牧业生产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广适合农村牧区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加强农牧业遥感和物联网应用,提高农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加快智慧牧场建设,推进肉羊、肉牛、奶牛养殖牧场的智能化改造,配套完善电子识别、智能监控、精准饲喂、粪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带动全旗畜牧业生产现代化发展。
统筹好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重点构建粮食生产、种业振兴、科技支撑、人才建设、质量保障、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控等农牧业发展综合保障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稳步推动农牧业与农村牧区现代化事业融入新发展格局。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种粮扶持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种粮补贴政策,稳步扩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面,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强化党委和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分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开展粮食安全工作情况考核。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瓜果、蔬菜特色种植产业,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和种植绿肥等技术措施,推进耕地轮作常态化,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突出政策项目导向,充分调动和保护重农抓粮、务农种粮积极性,有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副产品供给。到2025年,全旗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万亩,产量不低于0.67万吨左右。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明确耕地用途和耕地利用优先序,保证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新建高标准农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粮经饲种植比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督,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农灌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土壤改良、节水灌溉、农田防护和科技服务等措施,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夯实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基础。到2025年,全旗高标准农田稳定在2.23万亩,2022年—2025年期间,对原2016年以前建设的0.76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
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优势特色品种培育、良种化水平提升三大工程,全面开展农牧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对全旗农作物、畜禽和牧草种质资源开展系统性普查收集,开展良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等工作,完善系谱档案。抓好良种肉牛核心育种示范基地及肉牛肉羊核心群建设,持续提升供种能力,满足全旗良种能繁母畜需求,提供合格种公牛、种公羊,并通过技术培训、冻精、胚胎移植、全基因组测试、选育选种、活体采卵、体外受精、人工授精等多种形式推动“种子工程”。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种畜禽市场日常监管责任,加大种畜禽市场行政执法力度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及无许可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实现种畜禽市场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切实维护优良种畜禽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到2025年,累计建立种羊场2处、扩繁场8处、察哈尔羊核心群达到200群,形成重点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一体化”的良种肉羊繁育体系,年供优质种公羊能力达到500只以上,察哈尔羊人工授精率达到50%以上。全旗建设种牛场达到1处、肉牛核心群累计达30群,核心群基础母牛达1500头,年生产合格种公牛400头,冷配改良规模达到4.5万头,二代以上西门塔尔能繁母牛占比达到80%以上,肉牛繁殖成活率达到90%以上。
加快提升科技创新对农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健全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创新农牧业科技推广方式,大力推广科技特派员创业、科技专家咨询、科技人员服务等模式,以市场化机制推广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集聚科技特派员、科研人员、中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创新人才和组织,转化一批适合当地、特色鲜明、基础扎实的项目,推动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鼓励科技特派员以多种形式与农牧民尤其是专业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结成利益共同体,解决农牧业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瓶颈问题。引导和促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牧区科技创业行动与农牧业科技园区、基地等平台联合互动,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在全旗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2021年-2025年,利用五年时间,借助与中央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科技特派团的精准对接匹配,对我旗肉牛、肉羊、特色种植业等各方面进行服务和攻关,解决制约我旗农牧业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特别是“瓶颈”问题。与天津农科院达成合作,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在我旗建立一个“博士后工作站”,并以此为依托,在我旗种羊场成立研发中心,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我旗察哈尔羊繁育体系建设。促进牧民与锡林郭勒盟天泰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立权责利关系,开展纯种安格斯基础母牛代养合作,增加牧民收入,提高农牧养殖积极性,扩大养殖规模,打造出一批良种肉牛养殖特色嘎查村。
按照“示范推广到位、培训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要求,加强试验示范基地、农牧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专家大(小)院、星创天地、众创空间、“12396”服务等基地和平台建设力度,引进推广“资源节约、增产增效、生态环保、质量安全”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引领指导作用,完善以“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广泛组织开展实操实训工作,畅通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毕业生、乡土专家等充实到基层农技服务队伍中,点对点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
建立完善饲草储备制度,健全旗、苏木乡镇、嘎查村(合作社)三级储草体系,完善投入、建设、运行机制,逐步由应急抗灾救灾向制度性防灾减灾转变,由保命式防灾减灾向季节性营养均衡转变。到2025年,全旗天然打草场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年产草量达到1亿公斤,年饲草集中应急储备能力达到2.5万吨。扎实开展草原修复治理,到2025年修复治理草原面积达25万亩左右。依托天然草场、人工草场、优质高产饲料规模化种植区,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机械化,重点推广大型高端饲草料生产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推动饲草料生产机械化转型升级。聚焦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机械化薄弱环节,大力推广牧草补播、切根改良、野生草种采集、牧草种子清选加工、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精准施药和绿色防控等机械化技术。围绕主要农作物耕地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等主要环节,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推手,加快农机装备更新升级和拥有量稳定增长,依托天然草场、人工草场、“粮改饲”优质高产饲料规模化种植区,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机械化,重点推广大型高端饲草料生产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推动饲草料生产机械化转型升级。推进粮食作物和战略性经济作物育、耕、种、管、收、运、贮、初加工等薄弱环节先进农机装备应用。加快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农机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全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保持在90%以上。设施农业、畜牧养殖和农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50%以上。
推广科技特派员创业、科技专家咨询、“三区”科技人员服务等模式,构建“科技特派员+项目+农牧户”的创新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人才和团队向农村牧区集聚。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专项优先支持农牧发展领域,加强科研杰出人才培养,加快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实施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补助项目建设,分层次组织农技人员参加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以提升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全面提高农牧民科学生产和科学经营能力。
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围绕我旗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编制农牧民培训规划,重点培育农牧业经理人、种养殖大户管理者和专业性服务人才等高素质农牧民。聚焦项目支持、生产指导、质量管理和对接市场等方面,突出抓好家庭农牧场经营者、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工作。结合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方向,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农牧民职业教育培训机制,提供肉牛肉羊育肥、家畜良种选育、牲畜疫病防治、农作物病害防治、抗旱等适用技术培训。到2025年,培训农牧民5000人次以上。
多渠道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健全京蒙劳务协作常态化机制,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加大与周边盟市、省份的劳务协作力度,搭建用工信息平台,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千方百计促进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农村牧区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特色小店,从而实现稳定创业。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以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抓好强制免疫、检疫监管、疫情排查、监测预警、消毒灭源等工作,做到应免密度和质量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提升动物疫情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监测和流调,提高预警预报能力,严防外来疫病的传入和发生,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和隔离管理制度,加强调运车辆及贩运经纪人的监管,严防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统筹做好包虫病、狂犬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逐步完善旗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工作,通过(国家项目建设及政府投入)仪器设备购入、实验室改扩建,完善我旗兽医实验室。加强兽医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嘎查村防疫员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的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兽医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嘎查村防疫员管理和培训。分期、分阶段规范私屠乱宰,逐步做到“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管理、分散经营”;逐步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基本实现病死畜及时彻底无害化处理,规范屠宰行为,开展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行为。
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和“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加强重大病虫害和区域性突发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实现调查观测规范化、数据传递网络化、预报信息可视化、监测管理制度化。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农药产品的质量监管,杜绝销售使用国家禁限用的高剧毒农药。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降低、控制病虫害的危害损失。加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调控和安全用药等技术的推广力度,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确保农作物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进一步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属地管理、网格化管理制度,增强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品种繁育、棚舍建设、饲料生产、饲养管理、粪污处理、疫病防控、投入品使用等关键种养环节标准化作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结构合理的农牧业标准体系。整合检测资源,完善现有的通过“双认证”的旗级农畜产品质检站,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查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违法行为,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5年,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积极防范旱灾、虫灾、雪灾、冻灾及强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对农牧业带来的自然风险。针对自然灾害风险,建设和完善适应本地区气候环境特征的防灾型棚圈设施。投资建立科技含量高、技术手段强的气象信息预警系统,同时要及时发布信息,引导养殖户、养殖场提前防范,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
与气象信息服务部门联手,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渠道,把准确、可靠的信息及时提供给牧民,减少甚至避免因信息滞后造成的各种损失。
养殖户自筹与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投入,以及各种社会投资渠道结合,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防灾能力。重点建设饲草储备基地、饲草基地、饲草集散基地、饲草储备转运站,建立和完善政府、饲草企业联动机制,确保牧民饲草料供应;探索大型活畜交易市场、托牛所同饲草料储备基地相配套的经营模式,商品畜存栏规模根据年景、市场弹性调整,降低防灾饲草料储备基地运行成本、市场风险,稳定饲草料价格行情,从而促进饲草料储备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完善农牧业保险政策体系,推动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低农牧户生产经营风险。推进肉牛、肉羊养殖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农作物保险制度。全面开展农牧业大灾保险,鼓励开展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工作。扩大良种肉牛肉羊纳入自治区、国家政策性保险保障范畴,提高全产业链风险的防控能力。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位置,以农村牧区宜居宜业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把“硬件”建设好,把“软件”开发好,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牧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推动农村牧区全面振兴。
继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综合运输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交通通达通畅深度,有序实施老旧公路改造工程,强化农村牧区公路与干线公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十四五”期间,计划总投资11453万元,实施村(组)通硬化路150.508公里、砂石路24.2公里。计划总投资3936万元,创建“四好农村牧区路”98.4公里。到2025年,交通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牧区交通基础设施能力、交通运输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政策制度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乡村全面振兴成效显著、作用充分发挥。争取实现全旗5个苏木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农村牧区公路中等路率达到85%,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农村牧区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农村牧区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县乡级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有效落实。
着力推进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和水生态环境保障能力建设,做到领导体制、工作体系、政策举措、监督机制保持稳定。加强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重点对我旗4条山洪威胁突出的临村山洪沟进行治理,进一步增强工程性防御能力。在增强防洪工程体系的同时继续完善农村基层预警预报体系建设,重点完成防洪群防群测能力建设,实现汛期实时掌握降水量,研判降雨形势,预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避险转移的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防御体系,依托内蒙古高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建设,计划实施480处水保水源工程、建设80处谷坊,进一步提升我旗防汛抗旱能力。2022年,计划投入150万元,实施大红山村河道改造项目,对2000米河道进行疏通改造、渠道清淤,防止夏季洪水侵蚀。2023年—2025年,计划投入1703万元,提质改造星耀镇水浇地1.31万亩。
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确保农村牧区电网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92%。,“十四五”期间,计划投入29657.00万元,实施农村牧区电力供应水平提升项目,满足农村牧区居民用户日益增长的生产用电需求,逐步解决农村牧区生产用电出现的季节性低电压、重过载等突出问题,提高农村牧区农牧户生活生产用电质量。
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按照先立后破、农牧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农牧区清洁取暖,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牧区取暖用能中的比重。
强化网络通信工程建设。加快布局4G、5G网络基础设施,到2025年,新建4G通信基站26座,改造5G基站43座,存量站址更新改造49座。全旗农村牧区通信网络基本完善,宽带使用率全面提升,4G网络全面覆盖。“十四五”期间,计划投入2560万元,实施联通手机信号覆盖盲区和乡村宽带有线进线、无线覆盖建设项目。积极实施“智慧广电”宽带网络覆盖与服务工程,加大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入户力度,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旗广电网络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建立农村牧区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嘎查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涉牧事项在线办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十四五”期间。计划投入1600万元,建设畜牧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构建“1个数据中心+N个产业服务商”的农牧业产业服务体系。
按照自治区、锡盟关于对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摸排整改台账,逐嘎查村、逐户、逐厕进行整改,按时按质完成问题厕所整改任务。深入做好农村牧区厕所改造项目,统筹考虑农牧民改厕意愿、住房条件、取暖方式,按照卫生厕所改造要求和标准,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改厕模式。对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功能齐全的地区,继续推广水冲厕所改造模式。对原有住房具备条件的,引导水冲厕所入室进屋。对新建住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鼓励农牧户结合新建房屋自主改厕。对不具备改水冲厕所条件的,主推在院内建设砖混结构卫生旱厕。到2025年,全旗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取得积极进展,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每年新建户厕不少于200处。
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我旗实际,加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结合嘎查村布局、垃圾产生量、转运距离、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降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旗垃圾处理、苏木镇垃圾转运、嘎查村垃圾收集的三级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运行管理水平。力争到2025年,全旗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95%。根据全旗污水现状,制定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强化建设、运行和管护一体推进,重点做好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底数,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力争到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
紧紧围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清理嘎查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农牧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以清四堆(垃圾堆、废物堆、粪土堆、柴草堆)、治四乱(柴草乱放、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为抓手,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牧业生产废弃物等,分门别类制定处理措施,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2022年重点使5个自治区示范嘎查村、2个盟级示范嘎查村及5个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嘎查村的人居环境达到治理标准,2023年—2025年,通过村庄清洁行动,每年至少有22个嘎查村到达人居环境治理标准,争取到2025年全旗78个嘎查村到达人居环境治理标准。
建立健全农村牧区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卫生户厕、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庄绿化等长效管护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的嘎查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后续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服务运营方式,明确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社会化服务的主攻方向和示范模式,逐步将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纳入社会化服务范围。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盗挖,严禁新开露天矿山,认真执行“草原三区管控”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系统治理,继续实施京津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强化河(湖、林)长制度,加强河流、湖泊、森林生态保护和治理。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减排固碳,积极发展富碳农业、富碳草业,开展农牧业农村牧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示范。
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以虫治虫、以菌治菌等生物防治示范,采取诱杀等农业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管理,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行农膜的有效回收和处置以及循环利用,禁止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农用薄膜,支持使用可降解地膜,推进农田废旧地膜、滴灌带回收利用。推动粪肥科学还田,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完善现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与配套装备。实施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使辖区内农牧废弃物处理能力明显加强,秸秆收集率、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和9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1%以上,农膜实现回收率达到85%以上。
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提供就业担保、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一次办”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加强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组建、公司运营、购买服务等形式,组织服务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农牧业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不断提升农牧民获得感、幸福感。积极构建“旗、苏木镇、嘎查村”为一体、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健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快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实现殡仪馆全覆盖。
深入推进苏木镇、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作和标准化建设,所有嘎查村达到“七个一”标准(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小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建立嘎查村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分级明确党委、政府、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建立重点任务“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查、有经费)长效管护机制,提高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使用效益。按照国家标准继续建好用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并不断完善提高。继续实施“鸿雁悦读”、农村牧区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加快提升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水平。到2025年,配合上级部门建成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形成“总馆——智慧分馆——社会合作服务点”的三级服务网络。
调整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以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形成贯通全旗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抓好各类应急人才队伍建设。整合强化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部门半专业人员等队伍能力建设。培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程技术、抢险救灾等方面专业人才,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专业人才教育培训,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一支能应对不同灾种,最大程度满足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需要,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人才队伍。
加快推进农村牧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资源要素更多向农村牧区集聚,增强农村牧区发展活力,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区内外重点区域农牧业发展交流与合作,借助我旗特色农畜产品品质,推动我旗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
全面科学把握牧区特点,坚持因地制宜,探索草原牧区实施乡村振兴模式,重点通过强化草原生态保护、产业体系建设、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等形式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创新,打造牧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推进市场服务与政府保障有机结合,建立“政府+企业”牧区社会化服务模式,建立“政府+企业”饲草料三级供应保障模式。推进特色农畜产品线下标准化与线上追溯销售有机结合,探索“云端牧场”管理模式。
完善旗域产业、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发展。强化苏木镇所在地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农牧民区域中心功能,加快形成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推进城镇化建设,促进农牧民就近就业,建立健全农村牧区人才振兴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 加强城乡人才合作交流。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牧区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牧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牧业农村牧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农村牧区营商环境,引导鼓励工商资本投入现代农牧业、农村牧区产业、生态治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强化政府投入引领,发挥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作用,重点支持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把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投资重点,拓展乡村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落实中央关于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强化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农村牧区承包地“三权分置”,探索集体所有权、农牧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强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应用平台,提高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水平。优化农村牧区土地资源配置,把处理好农牧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改革主线,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盘活农村牧区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和建设用地,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农村牧区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牧业、民宿、农畜产品加工、农村牧区电商等。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指导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宅基地管理章程。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防止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发生。
巩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指导集体经济组织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和资源。推广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新型、乡村旅游型、产业带动型、联合经营型等经营模式发展集体经济,通过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农牧民变股东,盘活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加强集体资产台账式管理,定期开展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查,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制度,加快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到2025年,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行政嘎查村占比100%。
在全面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推进额里图种蓄场农垦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采取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彻底剥离场办社会职能,加强协调指导。通过深化农垦改革,推进垦区集团化、农牧场企业化,完善农垦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使农垦企业能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农牧场进行公司化改革,探索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企业集团,逐步向现代企业化方向发展。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探索推进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鼓励有条件的垦区通过授权经营、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多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增进农牧民多维福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让农牧民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强、安全感更有保障。
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政策,优化产业扶贫和就业扶持等发展类政策,稳定财政支持政策。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工作,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旗、苏木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结果运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到2025年,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确保脱贫户、监测户等低收入人口致贫返贫率为0%。
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巩固健康扶贫、医保扶贫成果,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稳步扩大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覆盖范围。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加强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建立农村牧区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到2025年,“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进一步巩固,保证低收入人口吃穿不愁且逐步提高水平,确保低收入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率为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确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慢病人员服务签约管理率为100%;确保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率、饮水安全保障率100%。
采取“日常监控、定期监测、重点核查、集中排查”的方式,对包括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在内的农牧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牧区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农村牧区产业项目失败等因素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实行动态清零。加强同乡村振兴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与疑点数据,提升管理能力。
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扶贫扶智和后续配套设施提升等方面,分区分类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促进搬迁群众更充分更稳定就业,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积极引导本旗的企业和用人单位吸纳搬迁劳动力,多种途径提升本地区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的水平。加强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有效提升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推动搬迁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积极谋划后续扶持产业,在安置区所在地新建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农畜产品加工等后续扶持产业,不断提升产业扶持水平。
根据全旗特色产业实际情况,合理编制《正镶白旗“十四五”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以肉牛、肉羊和特色种植3大主导产业为重点,强化重大项目布局、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充分发挥全旗现有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作用,长期跟踪帮扶,持续推动主导产业可持续发展,提升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水平。拓展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体系,推进与销售企业、电商、批发市场的精准对接。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持续扩大农畜产品供给规模。
加快牲畜品种改良,提升饲养管理水平,推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农牧业产业经营组织方式变革。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等模式,通过订单保底收购、土地流转、优先聘用、二次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促进农牧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将农牧民镶嵌到产业发展链条中,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提高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健全农牧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不折不扣贯彻各级惠农惠牧、强农强牧等农牧业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兑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公益林补贴等普惠措施。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和制度创新,规范土地、草场流转,鼓励、支持土地、草场资源向新型规模经营主体相对集中,增加承包户转让经营权租金收入,落实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六项权能。拓宽农牧民投资渠道,增强农牧民投资意识,鼓励农牧民利用富余资金、实物资产、经营权等参股公司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获得股权收入。
深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农村牧区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在各族干部群众心中深深扎根。加强中华民族历史观教育,推动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进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进旅游景区,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定不移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恶意炒作涉民族因素敏感案事件、蕾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犯罪行为。
强化各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化苏木镇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苏木镇职责事项指导清单,健全完善苏木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深化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建设示范,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移风易俗“三张图”治理方式。加强苏木镇、嘎查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采取自治区示范培训、盟市重点培训、旗县市(区)全员轮训的方式,全面开展农村牧区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持续抓好旗、苏木镇、嘎查村、党员中心户4级党群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1+5+N”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体系,做好党员中心户提档升级,围绕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治理实施“党建+网格”行动,不断调整优化网格实现党建、综治等网格多网融合,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和基层治理效能。持续回引本土人才,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储备。持续实施“一嘎查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培养行动,实行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旗委备案管理,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提高嘎查村干部能力素质和干事创业热情。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健全常态化驻嘎查村包联帮扶工作机制,强化驻嘎查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发挥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嘎查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嘎查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推进嘎查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落实嘎查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广嘎查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化管理,规范嘎查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推行嘎查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切实减轻嘎查村级组织负担。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融媒体中心、乌兰牧骑等平台阵地,在农村牧区广泛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一批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选树一批北疆楷模、最美人物。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做好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嘎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将移风易俗相关要求载入村规民约。持续开展“守村规、改陋习、重诚信、讲互助”活动。
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行“1中心所十N警务室”建设,推动“一村一辅警”全覆盖,推进乡村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牧区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牧区盗抢牲畜、电信诈骗、迷信诈骗、集资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牧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农牧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发挥好村民议事会、老党员、乡贤作用,抓好农牧区警务室、草原110等群防群治工作,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决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牧区公共事务,对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问题突出的乡村配备专业化工作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开展农村牧区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加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依法对农村牧区医药类场所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健全农村牧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防聚集性疫
围绕全旗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依靠创新链带动产业链,聚焦现代农牧业、生态修复、绿色清洁能源等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构建小规模、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局部创新优势,针对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问题,启动实施一批科技创新项目,积极争取上级科技资源配置,力争在现代畜牧业、蒙医药技术领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构筑引领发展的支撑基点,培育各类科技型企业,吸引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与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创新,加快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加快科技职能转变,推进人才强盟战略,促进科技金融结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励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强化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布局一批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项目,促进重点产业和领域绿色低碳技术取得突破,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速转型,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形成多元发展、多级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利用正镶白旗农畜副产品速生资源研发用于人体保健的功能性肽类产品,开发鲜牛奶提取有益于促进人体钙吸收、修复细胞、提高免疫力的酪蛋白磷酸肽和重要的微生物培养基材料胰酪胨相关技术。开展特色农作物、药用植物、野生牧草的引种驯化与生态适应性评价及研发配套栽培技术,开展草原退化、沙化草地恢复机理机制与生态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利用草原天然羊粪开展生物有机肥的技术研发。到2025年,基于生物肽类产品研发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和人才,初步形成肽类产品产业优势;在特色农作物、牧草、草原生态修复、生物有机肥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技术转化率显著提高,科技成果支撑和带动行业企业发展取得较大突破,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围绕主导产业创新需求,加快技术研发,畅通产业链和供应链堵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围绕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相关服务等领域,开展技术集成创新和应用服务模式创新。重点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支持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各类馆藏、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媒体融合、文化创意、文化旅游中的集成应用,提升公共文化产品技术含量和服务效益。加强科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的应用。
坚持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为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科技需求为重点,加快民生领域的科技研发和应用。围绕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加强智慧城市、绿色生态、社会安全、人口健康、智能交通等相关研究,全面提升科技服务民生的能力。支持基础网络、感知设备、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共性平台及基础信息资源等建设,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和质量。建设盟旗两级数字城管平台,通过对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供排水、供气、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的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实现对城市运行的全方位监管。推动政务、交通、教育、养老、医疗、公共安全。
以满足科技创新需求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发展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重点开展信息资源、科技金融、检验检测等技术的研发应用。突破和掌握科技服务支撑技术,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开放式创新的科技服务新模式,建设一批面向重点领域的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一批科技服务众创空间。培育壮大核心竞争力强、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综合服务能力的龙头科技服务企业,形成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模式创新、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推动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开放协同创新,发展创新创业服务融合生态体系。加强科技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信息资源、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技术转化、运营为主线,围绕企业发展不同阶段,促进企业孵化器技术服务全面创新。
加强平台、基地、体系、机制“四位一体”建设,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内生动力,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建立科技成果登记交汇系统,畅通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公开制度,依托自治区科技成果平台,向社会提供成果发布、技术供需、政策法规等科技成果信息公共服务。健全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共享机制,推动面向社会的科技成果信息开放共享。
支持各类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围绕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着力增强创新成果源头供给能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立面向创新主体的技术服务机构,推动双向服务。充分发挥行业骨干企业、重点科研院所的主导作用,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支持联盟探索联合攻关、利益共享、知识产权运营的有效机制与模式。
1.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通用性或行业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开展研发设计、科技咨询、技术标准、投融资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骨干企业等依托科技园区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技术革新与改造升级。
2.以创新创业助推科技成果转化。依托行业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专业服务水平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创业人才入驻。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技术转移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以及科研平台(基地)等,将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数据文献、科技成果、创投资金等向创新创业者开放和提供便捷的创新创业工具。
3.以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纳入“1230”创新创业培养计划及各类人才引进计划。鼓励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园区、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打造面向基层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以科技金融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发展创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拓宽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扶持和培育初创型、有科技成果转化前景的创新创业项目。
1.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服务机制。推动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先行先试,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增强科技部门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能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围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创新要素,建立健全长效服务机制,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全链条。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成果挂牌交易。引导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创新驿站、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
2.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体系。加大科技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建设制度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有序、统一开放的现代化技术市场。深化科技成果权属、转化收益分配等制度改革,健全以价值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依托创新载体开展技术转移工作,推动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转移和扩散。支持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供需“双调查”,建立技术供需信息库,开展应用研发、技术转移、产业孵化、创业投资相融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探索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转化、产业化的新机制,吸引创新成果在正镶白旗转化。
依托区内外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相结合,采取政府主办、企业自办、政企合办、团队引进等形式,加快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逐步提高科研工作水平和层次。做优做强毛登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鼓励现有自治区、盟级农牧业科技园区提质进位。引导支持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资源拥有者建设孵化器,引导产业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领办孵化器,开展跨区域孵化。推动发展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建立与院士专家的沟通机制,协助企业做好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规划,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已建的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创建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提升全盟畜牧业研发及产业化推广示范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在推动科普工作社会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到2025年,培育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盟本级农牧业园区1家;盟本级科技企业星创天地1家、众创空间1家;自治区级院士工作站1家、企业研发中心1家、技术创新中心1家。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落实
全旗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现代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履行规划指导、政策落实、协调服务职能,深入组织实施好“十四五”期间现代农牧业发展各项重大工程,着重加快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现农牧业业发展水平;切实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确保各项强牧惠牧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物尽其用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的扎实推进。
加强政策引导,拓宽农牧业融资渠道。运用财政支持、贴息、补助等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的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为养殖加工龙头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创新金融担保机制,为养殖场户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按照国家“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投保自愿”的原则,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的农牧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提高农牧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牧业稳定有序发展。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畜牧良种推广、奶业振兴、马产业发展、粮改饲、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支持。
建立和完善涉牧项目库建设,围绕农牧业生产、现代种业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方面谋划和编制一批符合国家、自治区“三农”领域项目储备指南要求的重点项目。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加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完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审计监督、跟踪问效、督导检查力度,切实提升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农牧兽医综合执法,以强化动物防疫检疫、种畜禽生产、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充实执法人员、落实执法经费、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强化日常监督,创新执法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农牧兽医执法水平。扎实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倡导企业自律,提高养殖场户遵守法律和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立足农牧业发展实际,逐步建立准确高效的生产和市场信息监测调度系统,健全监测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完善信息发布服务和预警机制,引导牧民及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防范市场风险。在稳定生产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防止牛肉、羊肉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逐步建立畜产品价格协调和利益联动机制;通过必要的政策手段实施生产干预,积极应对市场周期性波动,更好的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保障农牧民的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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