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镶白旗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规划(2022—2030年) | |||
索引号:111525290116866503/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专项规划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概述:正镶白旗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规划(2022—2030年) | |||
成文日期:2023-12-31 11:04:20 | 公开日期:2023-12-31 11:04:2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的祖国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共命名六批46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内蒙古自治区共有10个盟、市、旗(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盟市(县)”称号,锡林郭勒盟于2022年10月成功斩获该殊荣,为正镶白旗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筑牢内蒙古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指引和示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锡林郭勒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融合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有效推进正镶白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工作,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全面发展,探索出一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之路。
1.生态制度体系逐步形成
“十三五”以来,正镶白旗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际考核比例达到20%。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建立了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责任体系,落实三级河湖长并全部上岗履职,制定了10项工作制度,设置了各级各段河湖长公示牌67块。完成4条旗级河流、2条苏木镇级河流《河湖水域岸线利用管理保护规划》,完成11条河9个湖的岸线划界及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工作。
生态环境信息全面公开。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正镶白旗生态环境局对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环境信访整改意见等生态环境信息通过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官网、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官网、正镶白旗环境保护局宣传平台、微博、新媒体运营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22年底全旗环境信息公开率已达100%。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依法排污、依证排污、以量排污为核心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面推开,累计完成畜产品加工行业、热力企业、绒毛企业等13个行业共计19家企业的核发工作,建立起以企业为第一责任主体的污染物权责制度,为下一步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奠定了基础。
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自治区、盟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正镶白旗已对旗域内开展的各类开发利用规划、专题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9年完成《正镶白旗明安图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将正镶白旗明安图工业园区定为“一区三园”的总体格局,三园分别为创新创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和能源建材园。截至2022年底,累计受理310个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为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混凝土、省道105线改建高速正镶白旗段等多个行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实施草原网格化监管。科学核定载畜量,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从根本上减轻了生态环境压力。同时,编制印发了《正镶白旗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成立一支“一员多责、一岗多能”的草原网格员执法队伍,加大巡查强度和处罚力度,依法查处超载过牧、偷牧滥牧行为。
环保督察问题及时整改销号。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19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021年,GDP总量达到2017年的1.5倍,产业结构由“十二五”期末的25:31:44调整为20:42:38。单位GDP能耗0.77 t标准煤/万元,水耗40 m3/万元,能源资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名列全盟前列。
现代化农业实现提质增速。“十三五”以来,正镶白旗农牧业以建设全盟重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为统领,京蒙产业园成为全盟现代农业产供销一体的示范典型,“星耀小镇西瓜”成功获批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
积极打造特色畜牧业产品品牌。全旗以农牧业产业化为抓手,促进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农牧业产业化得到了长足发展。依托全旗纯天然、无污染、绿色自然优势,充分发挥“察哈尔羊”等农畜产品品牌效应,不断加大区域特色产品品牌创建,额尔敦、月盛斋等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成功落地。
工业增值显著提升。全旗把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作为主攻方向,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矿产品采选冶炼等支柱产业支撑能力逐步凸显,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2.2%,增速居全盟第1位。特高压外送百万千瓦风电项目全面完工,中船二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落地,顺利建成全盟首家具备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能力的环保企业——东方园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项目一期工程。
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深入推进。“十三五”以来正镶白旗积极推进“十县百乡千村”示范行动,推广秸秆“五料化”综合利用,2021年全旗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11%。全旗化肥农药“双减”呈现显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
3.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顺利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稳居全盟前列,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PM2.5年均浓度达到16.67ug/m3。严防“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反弹,坚持动态清零,共淘汰4台10吨锅炉,2台20吨锅炉。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察汗崩崩、朝鲁温格齐、阿拉腾嘎达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标识标牌设置、污染排查,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水源地水质稳定,剔除本底值超标项目后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考核要求。辖区内无黑臭水体。建立了以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河湖长”为主要内容的河湖长组织体系,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面貌显著改善。
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可控。加大正镶白旗宝锡工贸、正镶白旗乾金达有限责任公司等涉重企业和正镶白旗瑞鑫矿业有限公司、正镶白旗乾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正镶白旗宝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航天三创环保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正镶白旗分公司、正镶白旗正泰乙炔气厂等3家企业完成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土壤环境风险等级较低,无污染耕地。
4.生态空间格局逐渐健全
正镶白旗属于防风固沙重点生态功能区,全旗共有451万亩属于浑善达克沙地,占全旗国土总面积的48%,逐步形成沙地防治与农牧业耦合发展区,并融入自治区安全屏障。扎实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区域绿化和森林资源精准提升等林草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草场“三牧”及草畜平衡制度。骏马湖湿地公园成功申报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全旗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489.63km2,占县域面积39.79%。高质量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评价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21年,已完成复垦土地3918亩,9家开工露天矿山已经全部达到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5.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城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持续提升,产城融合进一步加快,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新建改造供水主管网85.9 km,新建集中供水水厂1座,新增供水能力5000m3/d。明安图镇污水处理厂平稳运行,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新建供热管网12 km,新增供热面积42万平方米。全旗改造老旧小区4个,改造城镇棚户区2722户;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建设和改造集中供水工程82处,建设分散供水工程1387处,集中水处理工程3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率达到39%;改造农村牧区无害化卫生厕所1342户;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日常保洁等管护机制基本形成。
6.区域特色文化资源丰富
正镶白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先后三次被命名为自治区级“双拥模范旗”“军(警)民共建和谐锡林郭勒盟活动先进旗”。全旗围绕“星空草原·正镶白旗”旅游品牌,着重开展传承发扬察哈尔文化、马文化为主题的系列民俗文化旅游活动。先后成功承办了全国星空大会、汽车沙地越野、中华民族大赛马等大型旅游活动,科普观星、沙地越野、民俗体验等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逐年提升。建设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服务设施和载体,培育了一批传统蒙古包、传统美食、民俗等文化产业基地,发展具有草原特色、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事业,民族特色文化传播载体初步形成。
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生态补偿的融资渠道和主体单一。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支出占比较低,在整治项目与资金投入上难以形成合力,环境监管、项目工程为主的补偿方式缺乏稳定性,治理项目难以推进。自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来,北部畜牧地区农牧民获得补助奖励资金低于养殖收益,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推行实施难度较大。探索碳交易、碳排放相关制度仍需借鉴国内外排污权交易试点地区经验。
全旗经济总量小与产业层次低,内部发展条件和外部发展环境没有根本改变,产业承接能力不足,支撑大项目、大企业落地的要素条件相对单一,各地区围绕新能源产业竞速加剧,特别是区域装备制造产业先发优势被拉小,从指标上看正镶白旗农牧业生态产品加工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加工层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带动能力弱的问题。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虽下降,但与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要求存在差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水平低于全区5%;秸秆综合利用率呈稳中有降趋势,较2018年降低9.73%;一般工业固废利用途径不畅、使利用率不高。
3.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
城镇饮用水水源不足,急需新建饮用水水源或改造已有饮用水水源,满足城镇饮水需要。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低,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等主要固废产物缺少综合利用途径,利用量较低,堆存量较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缺乏就近处置的规范化场所,医废管理水平较低、设施设备不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正镶白旗防风固沙极重要区面积2788.58 km2,占全旗国土面积的44.57%,占比较高,且生态保护重要性较高,生态保护的压力较大。正镶白旗地处浑善达克沙地南部边缘,沙化现象较为严重,生态、农业和城镇建设之间的关系尚需协调。生态保护监管能力、生态监测网络与监控体系尚不健全,生态调查评估只依靠遥感观测,地面监测,监管和执法能力欠缺,难以实时、准确掌握区域内生态整体状况与细节。
正镶白旗各苏木镇、嘎查村相对分散,生活污水不易集中,污水管网覆盖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及卫生厕所普及率较低。绿色生活理念及低碳生活方式还未普及,绿色建筑占比较低,绿色可持续建设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生态文化民众认识度较低,对传统文化生态内涵的挖掘不足,缺乏研究团队和科技支撑,生态文明理念推广不够全面、环境保护知识普及不够广泛,生态文化基础设施不足。文化、文物、非遗等资源与旅游融合有待加强,无法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市场需求。
1.面临的机遇
国家统筹发展与安全,保障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产业安全,为正镶白旗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挥比较优势,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开发新能源和发挥装备制造业比较优势提供了重大机遇。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正镶白旗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等优势产业、做强做优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生态文化旅游等产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正镶白旗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积极推进牧区现代化试点建设。消费需求加速升级,产业在区域间转移加速,为正镶白旗发挥后发优势、加强区域合作、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新的契机。
2.面临的挑战
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特别是受疫情冲击,国际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我国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会进一步向正镶白旗传导,正镶白旗经济体量小、产业发展不足,产业链条短、新兴产业少,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上仍处于爬坡过坎的阶段,改变传统发展模式依赖迫在眉睫,只有通过发展不断做大县域经济这块大蛋糕,才能在其中暴露出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良好契机。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响应“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构建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建设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定不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宗旨,以碳中和、碳达峰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着力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正镶白旗打造成为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特色鲜明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生态优先、协调发展。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坚持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民生为要。把“以人为本”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打造美丽、宜居、幸福家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从正镶白旗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正镶白旗自然生态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探索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产业升级优化的可行路径。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正镶白旗特色,充分发挥正镶白旗的生态环境优势、经济优势和人居环境建设优势,走出具有正镶白旗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改革驱动,创新发展。从体制机制上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构建完善的创新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解决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机制体制创新,从源头上解决生态文明建设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上实现突破、取得实效。
党政主导、共建共享。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引导的作用,坚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强化企业生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倡导公众积极参与,不断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
本次规划范围为正镶白旗行政所辖区域,面积为6253km2,正镶白旗下辖3个苏木,2个镇,78个嘎查村(牧场),7个社区。即明安图镇、星耀镇、乌兰察布苏木、伊和淖尔苏木、宝拉根陶海苏木。
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时段分为两个阶段: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近期(2022-2025)是国家生态示范旗建设达标阶段;远期(2026-2030)是国家生态示范旗建设成果巩固阶段。
围绕打造“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组成区”“锡林郭勒盟南部地区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重要组成区”“辐射华北和东北地区的新材料产品供应区”“锡林郭勒盟能源装备制造业的加工封装及设备运维服务区”四区战略目标,通过推进生态文明制度约束体系、生态环境保障体系、生态空间布局体系、生态产业支撑体系、生态人居支持体系、生态文化服务体系六大体系建设,深入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推动生态价值创造性转化,着力创新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基本形成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发展模式、产业体系和生活方式,生态文明观念牢固树立,京津冀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态经济更加发达,生态立旗的愿景成为触手可及的生活美景,努力建成经济繁荣与生态宜居协调融合、工业体系生态转型成功、绿色经济产业园风貌与现代化城镇风景相映生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近期目标(2022—2025年):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指标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对未达到国家要求的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通过资金支持与项目支撑,争取到2025年,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优化项目,使正镶白旗各项指标全面满足国家生态文明示范旗建设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并取得标志性成果,到2025年,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标准要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健全。体现新发展理念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基本确立,政府绿色决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相关制度基本完善,工作参与机制基本建立,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优化。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大气环境、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加强以矿区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稳步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和安全处置水平,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生态格局逐步完善。优化旗域空间布局,加快城镇建设,积极探索资源型城镇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旗域空间管制,依法划定生态红线,确定生态红线数量及分布格局;严格执行并守住耕地红线;初步建成生态安全网络架构;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生态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完善城乡水利、公路、管道、电网、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推进“智慧城镇”建设。突出塑造城镇特色风貌,将各苏木镇中心城镇建设成为文化浓郁、功能完备的乡镇城镇。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绿色社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范围持续扩大,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进一步提高,绿色路网建设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优化。
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继承和发扬地区传统文化,基本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学校、公众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公众普遍形成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关爱自然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交通方式和交通工具体系基本完善,形成文明出行的社会理念。
远期目标(2026—2030年):在保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原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提升环境优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优化生态环境,孵化出完善的生态体系,形成强烈的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经济良性循环、环境优美、生活小康、社会文明的生态、经济、社会复合的系统,创建出人与环境和谐、高效的集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型第三产业和生态城镇于一体的资源转型范式的新型生态旗。
将正镶白旗建设成为生态文化繁荣发展,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与资源环境协调,产业全面生态转型,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全面形成;环境质量明显提高,自然生态环境安全秀美;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均等,人居环境明显提高,民生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制度全面完备,成为独具特色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根据现状数据分析,正镶白旗生态文明建设涉及35项指标,已达标指标31项,占88.57%;未达标指标4项,占11.43%,未达标指标包括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即本规划,本规划印发实施后即可达标,其余3项指标的提升也必将更进一步推进正镶白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更好地实现规划目标。
1.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机制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严格落实锡林郭勒盟关于正镶白旗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细化管控单元,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与优化布局,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根据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管理,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将锡林郭勒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加强协调性分布,不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硬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明确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要求。除目前明安图工业园区已存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石墨化生产线项目和硅铁建设项目外,工业园、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中,明确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严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新增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根据各苏木镇、产业园区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生态状况,设置环境准入门槛。严格“两高”项目审批,强化项目审批和节能审查协调联动,实行高耗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审查缓批限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实行能耗减量置换,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严把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明确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及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
强化国土空间用途分级管控制度。坚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按照《正镶白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城市布局,构建全旗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公共空间为重点,加强规划管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明确工业区、城镇建设区及农牧区居民点等开发边界。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依照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推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核算主要自然资源实物量账户并公布核算结果。建立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各类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制定权力清单,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全面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严禁无偿或低价出让。
不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城镇化、资源利用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将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层次提升到决策层次。建立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将区域和园区规划环评作为受理项目环评文件的重要依据。推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跟踪评估制度。
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用水结构优化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水资源源头污染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入河、入湖排污口设置。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严防饮用水源地发生污染事件。
推动能耗双控节能降碳。严格执行盟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合理分解落实到星耀镇、明安图镇重点城镇和明安图工业园区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励制。健全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扶持。建立健全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加快高消耗产业能效技改升级,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推进老旧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基本完成老旧小区节能综合改造。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加强标准化、现代化运输装备和节能环保运输工具推广应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发展节能产业,加快节能降碳新技术推广示范和产业化应用,推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2.强化环境污染过程防控机制
全面落实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总量和浓度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制度,加强开展正镶白旗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积极督促辖区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高企业对清洁生产审核的认识,督促企业落实节能、降耗、减排措施。到2025年,形成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的“一证式”固定源排污管理体系。
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开展正镶白旗骏马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察汗崩崩水源地、朝鲁温格其水源地、阿拉腾嘎达苏嘎查水源地等自然保护地、水源地勘界定标,在重要地段、重要部位设立界桩和标识牌。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应急救灾、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建设,实现自然保护地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
优化河湖岸线保护。按照锡林郭勒盟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好水利发展年度计划,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强化对河长湖长、相关部门的考核,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和部门职责,督促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开展河湖系统治理,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动全旗河湖面貌持续改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禁止建设可能影响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为满足生活生态岸线开发需要划定的岸线保留区,除建设生态公园、湿地公园配套设施项目外,不得建设其他生产设施。
加大部门综合执法力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大气、水环境、土壤、噪声等环境污染因素的监管,积极推进国家“天保工程”切实保护旗域内天然林资源,加强资源林管理,加大天然林监管执法力度,做好公益林和退耕还林管理工作,完成公益林重新区划落界工作。对辖区内“黄标车”的数量做好统计及淘汰工作,负责抓好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事件的维稳工作,公安部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行为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深入推进日常监管体系。对全旗已建成的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形成台账,逐一排查评估,有节能节水减排潜力的项目要改造升级,达不到有关排放要求的要实施深度治理,属于落后产能的项目要坚决淘汰。加大“两高”企业依证排污以及环境信息依法公开情况检查力度,特别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应及时核查排污许可证许可事项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3.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机制
落实生态环境整体保护修复制度。坚持政府管控与产权激励并举,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保护成效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推进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等工作成效的评估。建立完善生态修复项目监督考核和长效管护机制,巩固生态修复成果。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向上级财政争取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的财政支持力度。严格落实自治区补偿标准,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生态补偿模式,鼓励有能力的第三方进入生态补偿交易市场。同时积极争取浑善达克沙地重点生态功能区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加大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成本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重罚。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和环境监管信息,建立定期和动态相结合的信息发布机制。强化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加快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全要素公开。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按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完善环境保护信息网站,设置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和数据公开的责任,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化制度,监督企业按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
4.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府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建立规范化、程序化协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按照正镶白旗生态文明规划,分解落实建设任务,确保各项工程和任务落细落实。
强化党政干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优化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的考核,建立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将环境破坏成本、生态资源消耗等反映生态效益的指标纳入考评体系。在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创建等评奖评优活动中,把生态环境相关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评比条件。
深化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全面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围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终生追究责任制度、并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落实企业责任体系。定期更新《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督促企业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及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重点排污企业及时纳入在线监控网络平台,加强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和运行监管。全面强化固定源达标排放监管,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依法严厉打击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健全全民监督体系。完善环境信访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信访受理的专业队伍,设置专人专岗,及时答复解决信访问题;建立环境信访预警机制和隐患排查制度,完善信访查处制度和积案化解制度。拓宽环保监督渠道,畅通来电、来信、来访、微博、微信、网络等举报通道,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途径,使得人民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更便捷、更高效。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畅通新闻媒体征集污染环境问题线索通道。
5.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经济支持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依照生态文明生态产品价值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生态产品基础信息调查,按照到企到户的原则,对草原、林地、河流、湖泊、荒漠等各类自然资源的权属、位置、面积等进行清晰界定,确权颁证,建立生态权益资源库,构建分类合理、内容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
探索建立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机制。积极沟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自治区,探索构建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探索建立GDP和GEP“双核算、双运行”的绿色经济考评体系。探索推动GEP核算成果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国土空间管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环境治理评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领域的应用。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融合生态治理与产业发展。
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支持,加大力度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浑善达克沙地重点生态功能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等生态补偿资金,争取国家发改委生态综合补偿试点,通过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口支援等补偿方式,缓解正镶白旗财政压力。把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加大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生态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生态环保投入占GDP比重。
1.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统筹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加强阿拉腾嘎达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加快补齐农村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短板。继续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对河湖及水工程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加强河湖长巡河。同时控制河流水系水质,依法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建立河湖休养生息长效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用水保障管理。深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科学配置全流域水资源,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管理,保障生态用水。合理布局分散与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以明安图镇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园区废水循环回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监管。按照“查、测、溯、治”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以城镇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开展正镶白旗污水处理厂生活入河排污口动态排查工作,形成入河排污口台账。推进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完善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完善入河排污口开展自行监测。
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和排污口,无污染事故发生。加强察汗崩崩水源地、朝鲁温格齐水源地、阿拉腾嘎达苏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标识、警示牌、围栏保持完整,加强已停用水源地的改造,解决城镇饮用水源不足的问题,确保城镇居民饮用水源供应充足。加强农村牧区饮用水水质监测,到2025年,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保持100%。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调,统筹研究解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工作,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加快农灌区节水改造、牧草地灌溉、灌区现代化建设,推广喷灌、微灌、集雨补灌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和自动化智能灌溉系统,实现输水、用水全过程节水,提高农牧业灌溉用水效率。以农副食品加工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强化用水管理,严控高耗水项目,并引导其使用再生水。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根本转变。
2.持续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严控燃煤污染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和燃煤小锅炉反弹,坚持动态清零;加快推进供热燃气锅炉、工业企业燃气锅炉和窑炉低氮改造。鼓励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坚持“增气减煤”同步,积极推进居民采暖燃煤替代、供热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加强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治理。加强供热管网改造工作,提高供热效果。继续加大对民安热力、宏源热力和远通热力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正镶白旗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到2025年,明安图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有所提高。
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精准确定VOCs控制重点行业,加强VOCs、NOx协同减排。开展VOCs治理,深入推进石化、喷涂和纸塑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对VOCs重点排放企业的监督管理,实施VOCs重点排放企业“一厂一策”制度,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实施干洗、汽修、餐饮等行业领域VOCs综合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与预警,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及时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能力。
强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所有采矿企业在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内必须配备洒水设施、防风抑尘设施和封闭储存仓,提高洒水频次。进出场矿道路必须硬化,运输车辆必须封闭,杜绝作业中的“跑、冒、滴、漏”,矿区运输道路及时维护,机械清扫率达到90%以上。强化矿山开采、贮存、装卸和运输过程的污染防治,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健全粉状物料堆场全封闭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程,全面加强运输、施工扬尘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在主要道路干线全面推行定时洒水降尘措施。
深化移动污染源治理。加强以柴油为燃料的机械设备监管,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柴油车路检,尾气处理液品质、成品油质量检测工作,从源头消除柴油车尾气超标排放。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实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制度,及时淘汰高污染不达标车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控,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扩大柴油货运车辆禁行范围和时段,实施高排放柴油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推进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精准定位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不断强化声环境质量管理。加强重点源监管,落实全旗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领域的重点噪声排放源单位,健全污染源管理制度。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完善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措施,强化施工噪声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推进噪声自动检测系统对建筑施工实时监督。鼓励创建安静社区及办公、休闲场所。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畅通各级噪声污染投诉渠道,探索建立多部门的噪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机制。
3.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范。严格管控工业污染,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进一步压实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防范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土壤污染,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落实正镶白旗宝锡工贸、航天三创环保科技(成都)正镶白旗分公司、正镶白旗正泰乙炔气厂等土壤污染防治,督促落实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正镶白旗瑞鑫矿业有限公司、正镶白旗乾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尾矿库安全管理,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到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全部标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并实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全覆盖。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加强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质量较好的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切实做好耕地的保护工作。根据土壤污染状况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加强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合理确定开发和使用时序,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对需要实施治理与修复的地块,推广绿色修复理念,防止施工过程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模式及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协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健全后期管护机制。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协同防控。以矿山开采区、明安图镇工业园区、正镶白旗瑞鑫矿业有限公司、正镶白旗乾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尾矿库企业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工业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源周边为重点,强化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监管。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水源,加强监测评估,避免在易污染区进行再生水灌溉,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建立健全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协调体系。逐步探索建成区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强化高风险的化工企业、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构建全旗地下水环境监测基础网络体系。
4.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提升固废处置利用水平。推动固体废物规范化处置,督促东方园林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入使用,进一步规范固废堆存处置方式。规范固废处置场建设,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实施一批固废综合利用重点示范工程,以粉煤灰、冶炼废渣等为重点,建设综合利用示范。加强废渣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技术研发,积极引进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和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促进废渣综合有效利用。优先选用炉渣、粉煤灰作为城市建设、铁路和公路建设等建筑、筑路材料。
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监管。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以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监管,规范固废处置。强化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牧区转移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监督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等企业建立明确的台账管理制度,所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安装视频监控,对自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设施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加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促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行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发展,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危险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完善环评审批,建立监管重点源清单,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以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定期监测制度,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标识,加强危险废物贮存期间的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突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监管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严格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5.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探索制定全旗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工作,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调查统计正镶白旗能源活动、工业生产、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以及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活动中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摸清碳排放情况。分解落实达峰目标任务,开展形势研判预警,强化奖惩机制和督导检查,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要求。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碳固定服务功能。健全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控制草原载畜量,加强荒漠化、退化草原和露天矿山水土流失区域的生态建设。继续实施退耕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提高草原植被覆盖度,增强草原森林碳汇能力。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继续实施天保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加强农田保护和建设,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工业节能降碳,严把项目准入关,落实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管控要求,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重点控制热力、冶金等高耗能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化建筑节能降碳,严格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加快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提高建筑节能整体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构建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提升运输工具能源效率和降碳水平。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推进机关、学校、医院、科技、文化等重点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开展绿色办公、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文化。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充分认识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同源同步性,推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尽快实现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监管。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相融合,加强与周边旗县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联动。
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城乡建设适应能力,优化城镇功能和空间布局,进一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农牧业、林业、草原、水资源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调整优化供排水、交通、能源、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提高城镇生命线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抗灾等级,提升和改进城镇建筑设计的气候风险防护标准,提高城镇防洪排涝标准。加强设施农牧业建设,提高农牧业防灾抗灾水平。增强极端气候事件应急能力,加强灾害避险设施和场所建设,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救灾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气候灾害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气候灾害预警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6.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定期开展辖区内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开展本地区和重点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建立重点环境风险源信息数据库。加强企业负责人及员工的环境风险意识教育,全面提高企业防范环境风险的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要求企业制定、完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安全操作制度及规程,加强高风险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对易产生有毒物质泄漏的部位加强巡检。督促企业采用自动化技术、工艺、设备,避免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建设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拦截、降污、导流等应急处置措施。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环境风险的社会监督。
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加强正镶白旗瑞鑫矿业有限公司、正镶白旗乾金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尾矿库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库(场)一策”分类分级整治。全面评估尾矿库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控制加高扩容,对已闭尾矿库进行复垦治理,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对历史遗留尾矿库的环境治理。规范长期停用尾矿库的闭库工作,加强对在用、在建尾矿库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完善安监、消防、交通、环保等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协调联动、隐患排查机制和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明确禁运时间段,规范运输路线。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监督企业落实转移报告、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
加强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持续开展应急预案的修编,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保支撑、社会救援”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联处机制,实行事前环境风险识别、管控与预警,事中环境应急处置,事后评估恢复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
基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结合自然条件和生态承载力,综合考虑正镶白旗在生态功能方面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需求,突出生态优先、区域协同理念,构建“一区一核,一带一屏两廊”的生态保护格局。落实以浑善达克沙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为主的生态保护任务,提高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全域生态空间进行系统性保护,严格保护和修复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要素,科学合理地进行生态空间布局规划。重点保护以生态保护红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在内的生态保护片区。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以“多规合一”为基础,形成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位一体的“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农业生产空间、城镇建设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协调统一的空间规划管控体系。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性约束条件,推动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重点生态空间管控。以乌兰察布苏木为核心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森林、湿地、草原为重点保护对象的重要区域是正镶白旗生态空间的核心区域,需要围绕此核心区域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的开发利用活动。
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尚未明确管理要求的一般生态空间,限制有损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进行管理,依托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功能分区,细化产业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清单,严禁增设与生态功能冲突的开发建设活动,引导现有与生态保护有冲突的开发建设活动逐步退出,逐步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防风固沙功能区管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采取“生态优先、保护优先、林草水结合”的技术路线,探索推行符合正镶白旗牧区沙区实际的治理模式,整体上以禁牧、休牧、轮牧为重点,在促进自然修复的基础上,对重点沙化区域实行“封、飞、造、固、移、转”综合治理,并推行沙地全面禁羊政策,促进沙区生态修复。严格执行沙区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管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和防沙治沙措施,有效杜绝可能导致土地沙化的开发作为。加强综合执法,健全了草原监理和森林公安执法巡查,在浑善达克沙地林草植被保护、非法开垦沙化土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禁牧和草畜平衡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沙地生态环境的行为,有效保护沙地生态环境和生态建设成果。
3.提升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平
加强重点草原生态区修复。推进人、畜、草和谐共生,开展草原生态承载能力界定和草原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保护、利用及修复相结合的草原空间管制制度。推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统筹草原生产与生态功能,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调整畜群结构,扩大舍饲半舍饲养殖规模。大力发展现代种草业,提高单位面积产草量。进一步释放草原生态修复、退耕还草、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新动能,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对退化、沙化严重的放牧场和打草场开展飞播种草、草原改良、补播、施肥、围栏建设等措施,促进草原生态修复。落实最严格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切实加强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建设,提高生物防治比例和预警准确率,提升防治成效,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
加强湿地保护。禁止擅自占用、征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湿地公园内禁止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行为。在湿地保育区和恢复建设区内,除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监测、培育和修复等必要活动外,不得进行与湿地保护无关的其他活动。
强化水土流失和风沙源治理。立足正镶白旗浑善达克沙地防风固沙重要区,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统筹推进沿山河沟、沙坑整治。对可治理的沙化土地进行集中治理,通过种植灌木或播撒草种,增加植被覆盖,阻止流沙移动,固定沙丘。重点对农田、村庄、道路、河流、水库、重要设施等需重点保护的流沙易侵地段,采取生物固沙与非生物固沙等措施进行沙化土地治理。对已经治理的沙化土地加强保护,促进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对土地沙化严重的农区和农牧交错区,开展系统治理,为沙区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改善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能源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按照打造能源产业发展示范区和清洁能源与生态修复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总体思路,合理布局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处理好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和生态、资源及民生之间的关系,将能源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和科技创新有效融合,让现代能源经济再上新台阶。对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新建矿山的绿色矿山达标率为100%。
积极开展骏马湖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对自然遗产等实施长期保护,进而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制定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对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监测,及时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发布监测结果,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建成具有内蒙古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重点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修复,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和宣传教育,就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物种、重要生物遗传资源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理清全旗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加强草原雕、大鵟、雕鸮、狐狸、野兔、狼、野鸡、狍子、黄芪、甘草、柴胡等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提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重点加强基层站点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定期对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进行科学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加强对外来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
全面推动绿色产业园建设。着力推动工业经济集中、集聚和集约发展,强力抓招商,全力抓项目,打造正镶白旗明安图工业园区,以建设绿色、环保、智慧、循环发展工业园区为目标,稳定运行企业、引进优势企业,在产业链延链补链上寻求突破,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争取打造成智慧园区、绿色园区,布局制造业、冶金业、生态环境和保护治理业三大主导产业。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化改造,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以清洁能源、矿产品采选产业为支撑,以采选冶炼业、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为重点,提升发展绿色采选冶炼业,推进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绿色发展,推动铅锌、萤石、铁等资源型产业链向下游延伸。适时推动石墨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快骨干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步伐。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东方园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工程建设。
打造“光伏+”绿色经济工业。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产业链延伸、联合经营、组织开发的方式,结合沙地和荒漠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种草畜业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光伏治沙示范基地,借鉴库布齐治沙方式和沙产业模式,把“科技、产业、生态、富民”有效结合起来,建设一批与生态保护、技术研发、新兴业态、民生改善深度契合的重大项目,实现技术、体系、模式的创新和应用。重点实施以浑善达克沙地生态修复治理为核心,以光伏产业为手段,以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为目的的“光伏治沙+”项目,打造百万千瓦级的全盟“光伏治沙+”产业先行试验区和生态修复示范引领区。
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提升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为重点,促进环保产业向园区集聚、环保服务向中心城镇集中、工业园区向生态园区转变。稳定宝锡工贸年产5万吨含锡废料综合回收再生利用企业运行,支持帮助东方园林静脉科技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项目如期建成投产。进一步发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饲料、颗粒燃料及秸秆有机肥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在延伸产业链方面寻求新突破,带动全盟南部地区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的现代工业体系。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风电、光伏项目,充分利用沙地、荒漠化草原,对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做好做扎实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外送比例;整合旗域南部农牧交错带农林业利用价值低的丘陵、荒坡等用地,深度融合全盟西部边境沿线荒化地区新能源开发和生态修复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扩大清洁能源装机比例,实现生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协同发展。
积极开展清洁化生产改造。突出抓好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持续推进明安图产业园及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矿产品采选冶炼、节能环保、新材料六大产业开展清洁化改造。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强化星耀镇、明安图镇等重点农耕地区节地、节材、节水,形成高效、清洁的农业生产模式。探索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推动住宿餐饮、电商快递、汽车维修和拆解、可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等行业以及学校等公共机构开展清洁生产试点。
优化畜牧业结构。继续实施“减羊增牛”“以种促养”战略,调整优化畜群畜种结构,推进地方优良品种提纯复壮、商业杂交试点等项目,积极探索“多季出栏、均衡上市”的发展路子,促进优质良种牛羊扩繁、育肥、加工全产业一体化发展。依托丰富的畜牧业资源,以打造优质良种肉牛育肥扩繁示范基地为目标,充分发挥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带头作用,加强市场资源要素配置,强化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产品研发和模式创新,积极探索现代化、绿色、智慧畜牧业,促进种养加销一体,全面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加快乡村产业示范园建设。立足乡镇地域特色,分类建设一批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于一体,融合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功能的乡村示范产业园区。到2025年,在建设保护好1万亩蔬菜瓜果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增加设施建设面积,积极发展遮阳防雹防虫设施和滴灌设施,重点开展工厂化育苗。到2025年,大棚发展到2000座860亩。高标准建设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现代农业科技园,加强星耀镇五支箭、新河、龙王庙、东仓村四个蔬菜标准化园区建设,积极建设京蒙农业科技产业园,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大冷链蔬菜生产供应力度,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区域特色蔬菜瓜果品牌,通过加大投入,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瓜果基地。
提升农牧业节水能力。提档升级现代农牧业基础设施,加快以明安图镇、星耀镇为核心的农灌区节水改造和灌区现代化建设,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有序推进果菜有机肥替代行动,提升耕地质量和水肥利用效率。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农灌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土壤改良、节水灌溉、农田防护和科技服务等措施,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夯实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基础。到2025年,全旗高标准农田稳定在2.23万亩,对原2016年以前建设的0.76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
深化文体旅融合发展。遵循全域旅游全季旅游发展原则,大力发展“农牧业+”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融合发展形成的新兴产业,推进本土旅游资源与健康、生态、民族文化、优势产业、乡村建设等方面融合发展。以明安图镇为重点和核心,打造知名的集旅游、康养、经贸等自治区级特色小镇,推动陶林宝拉格、察汗乌拉、阿日善等特色旅游嘎查示范创建,扶持农家乐等经营主体发展,努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业优势,让绿水青山带来源源不断的金山银山。努力打造1—2条旅游精品线路,紧抓锡林郭勒盟全域布局文化旅游业的利好政策机遇,主动融入全盟旅游产业布局,做全旅游产业链。
打造区域特色生态文旅功能区。以“草原天眼”为名片,依靠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明安图观测基地,形成天文观测、航天、气象科学及民俗文化相融合的特色旅游资源,打造以科普教育活动、天文研学为一体的草原星空研学旅宿区,建设科普研学区、游客服务中心及星空文化体验区、特色观星住宿区及房车营地、与国家天文台联合开发草原天眼游览区及环形观光道、陶林圣泉游览区5大功能区,打造和提升“星空草原”特色旅游品牌,做好“星空文化、沙地越野、民俗体验”等精品主题展现民俗旅游魅力,打造具有地域资源唯一性和独特性的星空草原文化旅游核心景区。力争形成面向京津冀乃至华北地区的重要休闲旅游目的地。
实施农牧区休闲旅游精品打造工程。以现有星耀镇、明安图镇、京蒙农业产业园为基础,结合农事活动体验,打造亲子农旅体验基地。积极争取打造A级旅游景区,努力把本地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业优势。
加强城乡垃圾分类处置。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形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收运处理体系,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正镶白旗实际的集中处理、片区分包处理、镇村零散处理等处置模式。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农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逐步实现农户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减少垃圾填埋量,推进可燃垃圾就近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在街道、单位院落、集贸市场、车站、学校、社区、小区、广场等人群集中、垃圾量大的地段合理配备垃圾箱,便于居民群众24小时投放垃圾,由环卫人员每天早晨定时清运垃圾,重要路段全天候清运,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稳定。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按照县域农村牧区建设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土地利用以及生态环境影响和村民需求,科学布局全域垃圾处理设施。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积极推广符合农村牧区特点和农牧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积极探索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将建筑垃圾、煤渣灰土等用于嘎查村内道路建设。同时以塑料污染治理、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等为切入点,建立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建立完善的垃圾设施设备运维制度。引导居民对居住院落、田间地头、草场、牧场、沿河路边进行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投放到垃圾收集桶或垃圾箱,苏木镇组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清运队伍,负责将生活垃圾由垃圾运输车转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苏木镇政府要引导嘎查村委会通过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嘎查村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建立保洁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和保洁人员培训制度。
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大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水排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明安图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加强对明安图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提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制定实施水质安全应急措施。加大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强化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全面提升工业污水治理能力,以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为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污水重复利用。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产后,确保废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强力推进工业用水零排放。强化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持续完善城镇管网建设,完成雨水管网清淤、疏浚工作、雨水管网工程和旧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
推进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工程,从源头上控制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完善城镇污水管网,解决排污管道“跑、冒、滴、漏”问题,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力争实现城镇污水应收尽收,完成明安图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本工程的建成将提高全旗污水处理能力、处理率和净化程度,降低污水排放总量,有效改善污泥处理系统的不完善,改善城镇环境。明安图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设计规模4000立方米/日,采用混凝沉淀+深度过滤工艺,为明安图镇园林绿化、工业、厂区自用提供水源。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选择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针对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庄、苏木乡镇,鼓励采用集中处理方式进行处理;针对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污水不易集中收集、所处区位为非环境敏感的村庄,优先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或者结合农村牧区户厕改造工程,通过分户式、连户式的办法,采取装配式简易处理技术就地处理。新建日处理30吨污水处理站,周边硬化,建成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购买吸粪车、维护车等,主要用于抽取户厕化粪池粪污转运至污水处理站。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水的利用率,用于林地、草地灌溉,做到节约资源、节能环保。
推进农村户改厕。持续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立足各嘎查村实际,选择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农牧民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宜旱则旱。新建住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鼓励农牧户结合新建房屋自主改厕。不具备改水冲厕所条件的,主推在院内建设砖混结构卫生旱厕。优先在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嘎查村以及农牧民意愿高、后续管护有保障的嘎查村推进;在居住分散、地处偏远、干旱寒冷、地下水位高的地区,经试验示范、农牧民认可后,再逐步推广,对农牧民意愿不高,不具备改厕条件的地区、可暂缓推进。强化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策一档案”管理制度,以户为基础建立健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农村牧区改厕工作档案,完整全面反映改厕工作。因地制宜推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模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稳步推进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结合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开展既有建筑节能评价,以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公益性建筑为重点,以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改造为主,推动现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系统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对高能耗建筑采用市场化手段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科技馆、档案馆、文化馆等超过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全面开展政府绿色采购比例。编制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强制制度,强制推行绿色政府采购。依托现有政府采购中心,构建政府绿色采购平台,统一管理或指导各职能部门、乡镇及社会团体实施绿色采购。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各部门、企事业及社会团体绿色产品采购的监督与管理,使政府绿色采购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1.挖掘传统文化生态内涵
丰富生态文化底蕴。积极开展传统文化研习活动,积极沟通中国社科院、内蒙古社科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等文化领域的专家及各领域环保人士、文化爱好者,深入研究正镶白旗草原文化、游牧文化、马文化、宗教文化、敖包、乌兰牧骑文化、察哈尔文化、红色文化、边贸文化等传统文化生态内涵,挖掘、整理蕴藏在典籍史志、民族风情、民俗习惯、人文故事、工艺美术、建筑古迹、古树名木中的生态文化。调查研究带有时代印迹、地域风格和民族特色的生态文化形态,夯实新时期发展繁荣生态文化的基础。
促进生态文化交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并重,“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并举,积极参与全国各地文化交流与合作。通过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特色文艺展演、青少年文化交流等一系列活动,实现正镶白旗文化“走出去”。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以正镶白旗特色的生态文化、民族文化、边贸文化为内涵,加强同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积极传播中华文化,深入开展文化、体育、旅游、考古等各领域人文合作,强化民心相通。
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水平。加快构建非遗活态传承体系,从认定登记、整理归类、实物保存、名录存档等方面,规范完善非遗建档工作,建立声像档案资料数据库,对于濒危的非遗项目进行抢救性记录。结合表演、技艺、民俗等不同类别特点,实施濒危非遗项目抢救工程,鼓励少数民族按习俗开展乡社活动。推进传统工艺振兴工程,非遗保护传承与传播在网络信息时代开创新途径。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普及工作,推动各类非遗代表性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提高青少年、民众对非遗的认知和保护意识。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每年定期开展自治区级、盟级、旗级非遗传承人群研培,促进“非遗进校园”活动落实,推进非遗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发展。以非遗保护为中心,推进文化文物资源和环境系统保护,助推文化、自然、社会协调的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加大文物考古力度,强化与国家、自治区文物考古机构的合作,围绕草原文化,做好考古成果的挖掘、整理与阐释,持续开展探索未知、揭示本源的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有效解决文物安全隐患问题,加强马背文物保护队伍保障,积极推动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工作。
2.提升生态文明宣传能力
加快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正镶白旗骏马湖国家湿地公园、夏日淖尔湖、天鹅湖等自然生态景观开展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明安图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污染物处理利用场开展污染治理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星空营地、京蒙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旗博物馆、文化馆、天文馆等文化设施,打造生态文化教育基地。
丰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渠道。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手段,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式,加大生态文明网上宣传报道力度,引导社会舆论,汇聚正能量。举办系列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生态文明宣传周”“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低碳日”等主题节日,开展专题宣传和体验活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国家、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和政策,普及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推进全社会生态文化建十进行动,创新利用“三微一端”等新载体和实践。
加强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以各类干部培训院校为阵地,把生态哲学、生态美学、生态道德、生态科技等生态文明教育理论作为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提升全旗干部的生态文明认识水平和科技知识。
强化工业企业生态文明宣教。面向全旗企业,组织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咨询讲座、企业环境责任培训、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等系列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生态文明知识宣传贯彻到企业,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特色企业生态文化体系。对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排放污染物重点监控企业的负责人、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环境保护设施操作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加强警示教育,强化企业环保责任和绿色发展意识,让绿色生产成为企业员工的主流思想导向和日常行为准则,将生态文化融入企业文化。
丰富农村生态文化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态文化教育,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广泛动员团干部、院校学生、少先队员、志愿者等深入农村,开展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移风易俗等活动。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用,形成乡村新风。
3.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倡导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风尚。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强化资源稀缺意识和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养成环保选购、重复使用、适度消费、绿色出行的生活习惯。
推动绿色低碳组织创建。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为主要对象,推动绿色低碳型组织创建。在明安图镇,以党政机关为重点,开展“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张纸、节约一件办公用品”活动,推行绿色办公,创建绿色低碳型机关。开展绿色低碳校园建设,积极采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结合课堂教学、专家讲座、实践活动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氛围,培育绿色学校文化,打造绿色低碳型学校。
推动绿色低碳社区创建。在明安图镇率先推动绿色家庭创建试点工作,编写低碳生活家庭行为手册,指导和引导居民购买节能节水产品,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节约用电用水,不浪费粮食,少用一次性制品,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减少家庭能源资源消耗。在绿色低碳家庭创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推动绿色低碳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制度,促进社区节能节水、绿化环卫、垃圾分类、设施维护等工作有序推进。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发动居民广泛参与。
1.经济效益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深入研判“碳达峰”与“碳中和”带来的重大能源结构变革,坚持能源产业供给多元化,促进生产低碳化、高端化。按照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要求,精准把握政策措施,大力摸清底数,认真分析全旗重点行业产能利用情况,通过采取兼并重组、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置了“僵尸企业”,严格控制了新增产能。逐步将高污染高能耗的工矿产业转变为更加环保、更有效率的绿色产业,从而使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促进矿区产业转型。
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区域走上保护第一,协调发展的轨道,实现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一体化。良好的生态环境将增加城市魅力,从而拉动投资,激发经济活力。宜人的生态环境将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生态景观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2.社会效益
逐步提升正镶白旗形象。正镶白旗生态文明建设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正镶白旗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旗为契机,着力于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努力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效,让农村人居环境开启“美颜”新模式。
增加社会就业机会。正镶白旗始终把就业创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不断完善并落实创业促就业、就业援助等一系列就业促进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成功建成了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创业苗圃、创业大厦等创新创业载体。但供需平衡需要突破口,通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落地后会创造出多层次的就业机会,无论是高科技人才还是体力劳动者,都能找到合适的岗位。
持续释放消费活力。正镶白旗经济的繁荣催生了一系列的消费需求,城乡消费市场被逐渐打开,人们的消费观念逐渐开放,从传统的吃穿住行延伸至娱乐、购物、观光、旅游等。通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工程,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文旅、康养、教育、休闲等消费新业态不断发展,跨境消费体验中心、休闲娱乐中心、文化时尚中心等新型消费平台逐渐出现,与传统商业融合,推陈出新,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制造不仅能够适应市场、满足基本消费,还能引导市场、促进新消费,加快形成消费引领投资、激励创新、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机制。
3.生态效益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重点保护、保存和培育珍稀濒危及特有优异生物遗传资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程度。以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物种和重要生物遗传资源为重点,配合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开展旗内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掌握保护状况、威胁因素、动态变化、保护与恢复成效和存在问题,将生物多样性指标纳入生态质量监测、质量评价与成效考核体系。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配合推进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建设以及重要栖息地和关键地带生态廊道建设,加大野生动植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的保护和野外巡护力度,清除鸟网、猎套等非法猎捕工具,坚决打击各类乱捕滥猎、盗采盗挖行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通过一系列的生态抚育工程和污染防治工程,促进其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并得到长期保持稳定,对自然生态环境起到主动、积极的保护作用,有效维持环境质量的稳定。通过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旗工作,补齐县域内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恰好解决正镶白旗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矛盾,又使县域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为正镶白旗的今后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正镶白旗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规划实施,切实担当起议大事、抓大事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面推进示范旗创建工作。旗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明确时间表,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创建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落实监督与考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旗、苏木镇分级管理,各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过程。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确保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目标任务。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盟转移支付等生态补偿资金,通过建立产业园区、对口支援等补偿方式,缓解正镶白旗财政压力。对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要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依法征收城镇污水、垃圾、废物等收集和处置费,实行统一收集、专项使用。
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要求,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形成政府、企业、个人、集体共同参与,国内外多方融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投入机制,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
推动智慧化智能化支撑。加大与国家级科研院所、高校和内蒙古自治区科研机构的密切合作,积极开发、引进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的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强化人才资源保障。依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加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重点培养人才的创新精神,开发人才的创新能力。加强产业有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知识培训和管理能力培养,积极推进人才资源市场化建设,提高人才开发国际化水平。
强化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意识。通过举办和组织各类型式的学习和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深入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实质,进一步认识到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思想观念,使生态文明成为一种信念、一种立场、一种自觉的行为方式,进一步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和决心。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断提高完成指标任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宣传教育。旗县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意义和要求。重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印生态文明建设市民手册和中小学读本,开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各类群众活动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素质,发展生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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