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及补贴对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公益性岗位,且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或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据实补贴。
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补至退休外,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政策依据:《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