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驻厅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文件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切实将延时服务措施落实到位,结合《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 (试行) 》制定了《正镶白旗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 (试行)》,现将《正镶白旗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 (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并认真梳理延时服务事项清单(附件3)于7月29日下班前报送至旗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马霄蕊,联系电话:6526898。
邮箱:spzx013800@163.com
附件1
正镶白旗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5号)、《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力求达到窗口办事时间无“断档”、办理事项无“空档”、优质服务无“阻挡”的目标,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延伸行政审批服务,提高服务精准化、便利化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痛点难点问题,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务服务的需求。
二、延时服务范围
正镶白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窗口,驻厅部门分领域综合窗口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三、延时服务时间
(一)在每周六 、周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7:00,提供可受理事项的延时服务。
(二)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办事窗口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在法定工作日内,提供早晚不少于半小时的延时服务。
(三)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办事窗口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在法定工作日内,办事群众已取号但未办结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事项办理完毕。
(四)因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政策因素造成相关服务需求量激增,或某一事项在短期内需集中办理的,相关窗口应视情况提供法定节假日内的延时服务。
四、延时服务内容
(一)早晚弹性办服务。结合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在法定工作日内,除国家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早晚弹性办”服务,上午下午各提供不少于半小时的延时服务。
(二)午间不间断服务。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在法定工作日午休时间,根据企业和群众的预约时间和办事需求或采取轮流值班的方式,正常接待企业和群众,咨询和受理本级全部进驻事项,不间断的提供延时服务。
(三) 周末不休息服务 (法定节假日不打烊)。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各驻厅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预约需求灵活开设,为待办事项提供延时服务。
(四) 自助不打烊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可登录正镶白旗政务服务网通过“网上办”的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或前往旗政务服务中心24 小时自助服务区采用“自助办”的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或通过“掌上办”的方式使用“蒙速办”APP 办理相关事项。
五、延时服务预约
(一)电话预约。申请人可在法定工作日期间拨打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预约电话进行申请,由工作人员对申请预约办理事项、联系方式进行登记,通知申请人具体办理时间,同时通知相关单位业务窗口准备开展延时服务工作。
(二)现场预约。申请人可在法定工作日期间自行前往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综合咨询窗口进行预约登记申请,领取《政务服务中心延时服务预约单》,并凭《延时服务预约单》在预约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
(三)线上预约。申请人可在正镶白旗政务服务网或“蒙速办”APP 上进行线上预约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编制公开延时服务事项清单。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各驻厅部门要依据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延时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办理部门、办理时间、办理地点、预约方式、容缺受理等信息内容,并在各类媒体对外公开,并视情况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二)设置延时服务窗口。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各驻厅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各延时服务时段开设延时服务窗口,确保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不断、服务不减、标准不降。
(三)确保即办事项服务水平。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提供延时服务期间,办事人所办事项属于即办事项的,原则上要现场办理完毕。对因受部门业务系统开放时间限制或“早晚弹性办”和“周末不休息”期间办事人无法现场办理完毕且满足申报条件的即办事项,应予以收件受理,并告知结果取件时间。经办事人同意,可采取邮递寄送方式反馈办理结果,减少办事人跑动次数。
七、服务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各驻厅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加强对延时服务工作人员考勤和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空岗缺勤”“态度冷漠生硬”“推拖不办”等现象发生。
(二)科学统筹推进,合理设置岗位。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各驻厅单位要合理设置岗位,科学安排班次,严格执行驻厅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延时服务登记台账,合理安排轮休补休,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三)加强服务保障,确保有序推进。各驻厅单位要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资源,做好设备设施、就餐、安保、卫生保洁、停车等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提供延时服务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巡查力度,确保工作质效。旗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通过巡查、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厅单位的政策执行、职能履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延时服务流于形式的进行适时通报,并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评内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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