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整治垃圾积存、乱堆乱放突出问题,乌兰察布苏木严格对照上级整治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全域排查整治行动,补齐收运处置短板,切实改善牧区人居环境。
一、周密安排部署,夯实工作基础
苏木压实两级属地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推进时限,依托网格化管理对全部嘎查开展拉网式排查,覆盖房前屋后、道路沿线、草原边角等重点区域,建立问题台账,落实“一处一策、销号整改”闭环管理。把每月第一周周一定为环境整治固定日,实行两人一组分工模式,常态化开展S222公路2公里两侧环境清理,各嘎查落实保洁人员及养护制度,保障道路路面干净整洁。
二、集中清理整治,消除存量垃圾乱象
针对排查出的非正规堆放点、积存垃圾,出动装载机、清运车辆开展集中清运处置,清除卫生死角,严防乱堆乱倒、垃圾反弹。常态化开展巡查“回头看”,从源头减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三、排查管护设施,规范收运运行流程
全面排查垃圾箱、转运车辆运行状态,及时维护更换破损设施。落实转运车辆密闭运输,定期对收集设施、清运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配齐基层保洁队伍,落实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规范完善设施、清运等各类工作台账,做到资料完整有据可查。
四、规范处置流程,落实清运工作标准
结合牧区居住分散实际,推行以牧户自主就地减量处置为主的垃圾处理模式,从源头减少垃圾转运压力。苏木严格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各嘎查按照每周至少清运1次标准,对牧户无法自行处置的垃圾统一收集转运,健全常态化处置机制,落实环保防护措施,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规范管控。对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难点问题设定阶段目标有序推进。
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牧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下一步,乌兰察布苏木将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健全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提升牧区人居环境水平,切实筑牢草原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增强牧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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