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明确各普法责任主体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锡依法治盟办发〔2022〕8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锡林郭勒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锡依法治盟办发〔2022〕15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结合近年来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和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制定本清单。
二、共性责任清单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其他党内法规。
三、部门责任及宣传重点
部门责任:主要包括党群类(26个),政府类(34家)。
宣传重点:以上部门要按照文件指导清单,从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普法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单位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立、改、废及本部门职能变化等情况,重点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办法条例、节日活动等方面内容,定期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没有列入清单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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