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停电赔偿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和提高“获得电力”水平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白旗电网供电可靠性,提升全旗电力营商环境水平,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因停电造成客户损失的赔偿处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
条例》、《共急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供电企业因电力运行事故造成客户停电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电力客户赔偿。
二、 请你公司依法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流程等内容,并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电力运行事故、电压质量、频率质量等责任条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保障客户权益。
三、 请你公司于每月11日前将上一月供电可靠性报告报送至我单位,每半年将用电报装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我单位,每年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和技术分析报告报送至我单位。
正镶白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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