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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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的通知

  正镶白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盟综合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强盟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质量强盟工作要点>的通知》(锡质强办发〔2021〕6号,制定了我旗《2021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现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此页无正文)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2021年质量强旗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质量强旗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体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共锡盟委2021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和盟委、行署对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实施质量强旗战略,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年度质量目标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7%以上,工业产品、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交通建设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科技、质量、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餐饮、家政、文化旅游、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更加优化。

  为更好地完成年度质量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质量工作

  (一)强化质量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质量强旗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作用,增强建设质量强旗合力,统筹推进质量强旗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本级质量工作组织领导,保障质量工作落实到位。(正镶白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

  (二)科学规划质量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质量规划,以锡盟“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基础,合理制定质量强旗工作具体推进措施和工作目标,强化质量工作战略规划引领。(正镶白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

  (三)加强质量工作考核。强化“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考核”的质量工作推进机制。做好迎接自治区质量工作考核准备工作。开展质量强旗工作考核实地核查,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考核(质量)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推进器作用,推进各项质量工作任务目标落实落地。(正镶白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

  (四)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宣传报道建设质量强旗、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质量故事。持续开展“3·15”“质量月”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安全知识,开展食品安全、诚信兴商、节能降碳等方面的宣传工作,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正镶白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聚焦重点产业,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五)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做好“十四五”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谋篇布局工作,积极推行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扩大监督抽查、飞行检查范围和比例,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发挥投资项目基础拉动作用,推动装备制造、冰雪旅游、能源、会展经济、现代物流和“一带一路”沿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消费品工业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进原材料工业质量全面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加强装备制造业技术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认定和补偿工作。大力发展现代装备制造业。推广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提升传统优势装备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农畜产品供给质量,持续推动引进优良种畜禽资源。以开展“蒙”字标认证,打造“蒙”字标区域品牌行动为抓手,以“蒙”字标“五大体系”建设为模板,以“蒙”字标获证企业和产品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示范带动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旗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和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持续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工程品质。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督导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层面质量安全手册。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信息化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方式,统筹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机构监督执法检查。持续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推进新建工程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开展绿色建材标识评价认证工作,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绿色建材,引导推进绿色建材应用。开展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大力推行规范化、机械化、品质样板示范工程。强化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旗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深入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推广使用“蒙冷链”,加强宣传、培训、监管工作。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民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优化完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网络,提升多式联运保障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交运营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餐饮、家政领域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加快推进智慧博物馆等互联网项目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推动旅游厕所提档升级。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推进金融机构代理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服务工作及服务网点建设。加强农村牧区综合服务社建设,不断创新经营服务方式,联合相关经营主体和个人,拓展生产服务内容,年内打造综合服务社星级社1至2个,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发挥好综合服务功能。(旗发改委、教育局、交通局、工信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供销社负责)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梳理企业在质量领域手续办理方面存在的堵点,落实整改任务台账,逐项抓好落实。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联系企业、靠前服务。严肃督查问责,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闭环,有力有效解决好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深入推进注销登记便利化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强许可审批便利化工作,强化信用监管作用,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垄断行为线索排查,加强反垄断调查,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涉企收费和价格监管力度,加强网络交易、广告等领域监管执法,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正镶白旗质量强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

  (九)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围绕“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建设,精准实施重大创新任务,持续开展前沿技术攻关。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系统推进建立自治区级高新区“培育创新”行动。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实施技术交易后补助,全力配合自治区推进“内蒙古科技大市场”建立。指导行业知识产权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战略重要作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旗农科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夯实质量基础,发挥支撑作用

  (十)强化计量能力支撑。围绕法治计量需要和重点领域特殊行业计量需求,加快建立改造升级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加强地方计量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提升。落实计量检测队伍管理改革。开展计量标准比对和计量监督专项检查。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延伸连接和数据采集。(旗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一)做好标准提升工作。加快工业重点领域质量安全标准、绿色设计与生产标准制定,推动标准实施,支持鼓励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围绕全盟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完善4个全产业链高质量标准体系。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持续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旗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二)加强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持续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进“蒙”字标认证工作,继续优选企业进行“锡林郭勒羊肉”的“蒙”字标认证,完善“锡林郭勒羊肉”的“蒙”字标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打造“锡林郭勒羊肉”的“蒙”字标区域品牌,提高“蒙”字标获证企业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产品附加值(溢价率),推动“锡林郭勒羊肉”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完成内蒙古检验检测专家库和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机构积极参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技能大比武和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协同各旗县局监管力量,强化对自愿性认证等活动的监管。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强化认证认可全领域监管。(旗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三)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广首席质量官、品牌官制度等现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和质量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对企业质量管理的指导服务工作,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实施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支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正确运用先进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品、服务质量迈上新台阶。(旗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推进“一站式”服务。开展试点工作,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以满足我旗经济发展和企业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大市场监管和大质量服务职能优势,最大程度提高运行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做法,逐步在全旗优势产业推广应用,推动围绕地方特色支柱产业,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保障、多点服务支撑”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体系,形成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为核心,以知识产权、注册登记、产业研究、科技创新等为延伸,协同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成覆盖全盟的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体系和网络。(旗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严守安全底线,服务发展大局

  (十五)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加强全旗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大特殊群体用品、消费品、危化品、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煤炭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农畜产品、特殊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成品油、酒类流通、工程建设、文化旅游等领域违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衣食住行”集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确保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落实质量安全制度措施,应用推广风险管控系统,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压实质量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旗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工信局、农牧和科技局、商务局、文体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六)落实质量激励机制。积极参与工程质量评优创先活动,组织参加2020年度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评选工作。配合做好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推荐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旗县参加全国质量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评选。完成好2021年盟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各旗县市(区)组织好当地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激励企业提升品牌价值与效益。积极参与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大禹奖等申报评选工作。(旗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七)培育锡盟质量品牌。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实施质量品牌战略,以政府质量奖为引领,组织各行业开展优势特色品牌等培育工作,在能源、农畜产品、旅游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培育质量品牌。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围绕农畜产品加工、乳制品等特色产业,指导企业加快品种更新,提高产品质量,培育壮大民族企业和知名品牌。围绕培育和推介优质农牧业品牌,进一步加快构建农牧业品牌体系,完善农牧业品牌发展机制,强化品牌宣传推介和营销能力。(旗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推动高等院校开设质量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首席品牌官、质量可靠性工程师、品牌经理等机制。组织开展质量品牌培训、标准宣贯、价值评价等活动。持续配合推进自治区出资的监管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工作,推动科技人才服务监管企业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内在动力,以创新人才为重点,增强企业高质量创造带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识。(旗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