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正镶白旗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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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政办发〔2022〕77

旗直相关单位:

    现将《正镶白旗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

正镶白旗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

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扎实推进全旗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促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根据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遵循新发展理念,聚焦产业兴旺目标,持续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兴农兴牧质量强农强牧,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加快促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优质高效转型。到2025年,全旗牧业年度全旗肉牛存栏达到15万头、肉羊存栏控制在25万只。全旗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万亩(其中马铃薯节水灌溉面积稳定在0.5万亩),粮食产量达到0.68万吨;油料面积2.5万亩、总产0.13万吨;蔬菜瓜面积1.2万亩,总产量4.92万吨;饲草料及其他面积达到10.3万亩,饲草料总产量7.2万吨;奶产量稳定在5万吨,马产业稳步发展。

农畜产品生产指标体系

类 别

指 标

2021年

2025年

(预计)

综合指标

农牧业增加值(亿元)

6.49

8.58

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3700

16800

肉类总产量(万吨)

1.1

1.56

粮食总产量(万吨)

0.67

0.68

肉牛产业指标

肉牛头数(万头)(牧业年度)

12.39

15

肉牛头数(万头)(日历年度)

9.3

10

肉牛良改比(%)

97.9

98.5

肉牛繁殖成活率(%)

75

85

冷配头数(万头)

4.2

4.5

能繁母牛(日历年度)

7

8.8

肉牛规模养殖基地(个)

种牛场

0

1

核心群

19

25

100头以上育成牛
培育户(场)

3

5

育肥基地(个)

1000头以上

3

4

200—1000头

4

5

50—200头

10

30

活畜交易市场(处)

0

3

年加工能力1万头肉牛精深加工生产线

0

2

奶牛头数(荷斯坦)(万头)

0.1

0.3

奶牛规模养殖基地(个)

0

2

肉羊产业指标

肉羊存栏数量(万只)(牧业年度)

29.5

25

肉羊存栏数量(万只)(日历年度)

17

12

肉羊良种比(%)

98.4

98.7

肉羊规模养殖基地

种羊场

1

1

扩繁场

4

6

核心群

140

200

人工授精比重

40%

50%

肉羊屠宰加工企业

3

4

种植业指标

粮经饲

比重

49:19:32

47:18:35

粮食

种植面积(万亩)

12.64

12

产量(万吨)

0.67

0.68

蔬菜瓜

种植面积(万亩)

1.5

1.2

产量(万吨)

6.12

4.92

油料

种植面积(万亩)

1.95

2.5

产量(万吨)

0.05

0.13

当年生饲草

种植面积(万亩)

8.23

9

产量(折干草、万吨)

1.77

2.4

饲草饲料产业指标

天然打草场(万亩)

150

200

打贮草总量(折干草)(亿公斤)

1.04

1.88

高产饲料地(青贮饲料)(万亩)

8.23

9

饲草料产量(折干草)(亿公斤)

0.34

0.5

新型经营主体指标

家庭农牧场(个)

120

200

农牧民合作社(个)

16

20

农牧业龙头(领军)企业(个)

7

10

社会化服务组织(个)

2

4

 

二、产业重点和发展布局

(一)做强现代肉羊产业

1.合理布局肉羊产业区。肉羊产业主要在察哈尔羊选育扩繁、品牌营销上下功夫,在中部丘陵区(明安图镇古尔班呼都嘎嘎查、乌宁巴图嘎查、满达拉图嘎查、塔林艾拉嘎查;宝力根陶海苏木贡淖嘎查、乌金岱嘎查、哈夏图嘎查;乌兰察布苏木乌兰图嘎嘎查、恩格尔宝拉格嘎查、浩雅尔胡都嘎嘎查;伊克淖尔苏木盐淖嘎查、宝日陶拉盖嘎查、浩力图嘎查)以发展察哈尔羊为主,打造全旗20万只优质察哈尔羊生产基地。

2.加强察哈尔羊选育扩繁。积极开展种羊场、核心群、扩繁场质量提升行动。到2025年,累计建立种羊场1处、扩繁场6处、核心群200群,形成重点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一体化”的良种肉羊繁育体系,年供优质种公羊能力达到500只以上。察哈尔羊养殖区域,坚持以察哈尔为主导品种,通过引种、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措施,加快推进察哈尔羊选育扩繁,提高个体生产性能,察哈尔羊人工授精率达到50%以上。

3.提高个体产值和养殖效益。坚持市场导向,支持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化养殖,逐步实现均衡出栏、错季出栏,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到2025年,全旗舍饲育肥羊达到5万只。鼓励农牧民接冬羔早春羔,推行补饲育肥提前出栏,年提前出栏达到3万只以上。

4.提高畜群生产能力。通过引导和扶持标准化畜群和核心群建设,带动农牧民优化基础母羊结构,选留、调剂优质母畜,提高基础母畜比重。基础母羊比重保持在85%,母羊淘汰率保持在15%,公母比例保持在1:35以内,种公羊达到特、一级标准。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二)做大现代肉牛产业

1.合理布局肉牛产业区。肉牛产业主要在良种扩繁、科学饲养、育成育肥、精深加工上下功夫,以乌兰察布苏木敖伦淖尔嘎查、乌日雅图嘎查、赛音宝力格嘎查、翁贡嘎查、阿拉坦嘎达苏嘎查、夏日嘎淖尔嘎查;伊克淖尔苏木巴音奎苏嘎查、舒日嘎嘎查、胡鲁斯台嘎查、布日和斯台嘎查、柴达木嘎查、高日汉嘎查、哈日毛都嘎查、宝日温都嘎查、赛汗淖嘎查、阿日善嘎查、巴音敖包嘎查等17个嘎查为重点,打造以西门塔尔牛为主的优质良种肉牛繁育基地,逐步把北部沙区建成全旗优质肉牛产业带。到2025年,牧业年度全旗良种肉牛存栏达到15万头,实现优质良种肉牛选育扩繁、养殖育肥、生产加工全产业链规模化、标准化、一体化生产,逐步把正镶白旗建成全盟优质良种肉牛繁育示范基地。

2.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围绕“种子工程”,重点抓好良种肉牛核心育种示范基地及核心群建设,持续提升供种能力,满足全旗良种能繁母牛需求,向本交区提供合格种公牛。到2025年,本交区全部选用三代以上合格的种公牛,全旗建设种牛场达到1处、肉牛核心群累计达25群,核心群基础母牛达1500头,年生产合格种公牛400头。鼓励以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为主,到2025年,累计引进良种西门塔尔肉牛0.2万头。精细划分冷配区和本交区,逐步扩大冷配范围和规模,通过技术培训、冷配冻精、胚胎移植、选育选种等多种形式促进畜牧业产品质量提升。到2025年,全旗冷配改良规模达到4.5万头,二代以上西门塔尔能繁母牛占比达到80%以上,肉牛繁殖成活率达到85%以上。

3.抓好育成牛培育保护。通过肉牛产业政策扶持,以养殖大户、农牧民合作社、联户为单位开展后备母牛、种公牛培育,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发展育成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旗内调剂力度,解决良种牛外流及引进牛源短缺问题。到2025年,扶持建设育成牛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10个。

4、加快发展肉牛育肥产业。鼓励养殖户进行改良配种,生产优质犊牛;支持农牧民联合体、合作社开展育成牛培育,提供合格架子牛;扶持龙头育肥加工企业(场)建设千头、万头以上大型育肥基地开展强度育肥。到2025年,建设200-1000头以上肉牛育肥场5处,1000头以上育肥场4处,活畜交易市场3处。全旗肉牛育肥加工量达到1.5万头以上。

5、提高饲养管理水平。注重转变饲养方式和饲养营养搭配,因地制宜推行全舍饲、半舍饲半放牧,放牧加补饲等饲养方式,积极推广标准化饲养技术,有力提升繁殖成活率。到2025年,全旗肉牛繁殖成活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三)扶持特色种植产业发展

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瓜果、蔬菜特色种植产业,坚持旗域统筹、镇域集聚、镇村联动发展,积极打造一批比较效益好、带富能力强的特色种植业示范嘎查村。稳步推进以“稳粮、优经、扩饲”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到2025年,全旗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稳定在21.5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0.6万吨。

1、加强蔬菜瓜果种植基地建设。以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加大投入,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蔬菜瓜果基地。2021-2025年期间,在建设保护好1万亩蔬菜瓜果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增加设施建设面积,积极发展遮阳防雹防虫设施和滴灌设施,重点开展工厂化育苗。到2025年,大棚发展到2000座860亩。同时,加强星耀镇五支箭、新河、龙王庙、东仓村四个蔬菜标准化园区建设,京蒙农业科技产业园建设,加大冷链蔬菜生产供应力度,大力发展特色蔬菜瓜果。

将星耀镇义合村建成1万亩规模连片的优质马铃薯生产基地,将二村、四合村、荣耀村、龙王庙村等4个村,重点打造粮饲轮作节水灌溉种植区,带动其他村生产。在建设保护好目前蔬菜种植的基础上,增加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提高我旗蔬菜自供能力。加大叶菜类、时令类蔬菜生产供应力度,大力发展特色蔬菜,重点扶持五支箭村、大红山村、小红山村、东仓村、大地房村、龙王庙村、新河村、双山村、永合村等9个蔬菜瓜产业区。重点建设设施、特色蔬菜瓜果种植基地,建设标准蔬菜园区,提高生产供应能力。加快杂粮杂豆产业化发展,围绕德胜村、先锋村、明亮村、造林湾村等4个村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到2025年,杂粮杂豆种植面积达到9万亩。加大本土杂粮杂豆加工企业扶持力度和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杂粮杂豆加工转化率。到2025年,初步形成基地种植、物流运输、加工增值、产品利用等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坚持“种养结合、为养而种、生态循环”发展思路,以“粮改饲”为抓手,扩大青储玉米、青贮草等饲草料作物及苜蓿等优良牧草的种植规模。到2025年,高产饲草种植面积达9万亩。

2、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农灌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进土壤改良、节水灌溉、农田防护和科技服务等措施,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夯实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基础。到2025年,全旗高标准农田稳定在2.23万亩,2022年—2025年期间,对原2016年以前建设的0.76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

3、着力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依靠科技,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强化管理,建设良田、应用良种、推广良法、配套农机。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提高农业生产装备水平。重点主攻粮食作物机械作业,快速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努力让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成为种植业的经营主体,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种植业托管服务,解决农区老龄化无劳动力问题。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星耀镇明安图镇、宝力根陶海苏木人民政府

(四)加快推动现代奶业发展

1、优化奶源布局。以“两点两线”(明安图镇、星耀镇为两点,510国道、呼海省际通道为两线)为重点,围绕那日图嘎查、呼和陶勒盖嘎查及周边区域发展乳业基地,以荷斯坦、娟珊牛及乳肉兼用的西门塔尔牛为主,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打造优质奶源基地。

2、提升中小奶畜养殖场(户)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适当发展西门塔尔为主的乳肉兼用牛,鼓励引导家庭奶牛养殖户规模化经营,推动现有中小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逐步提高科学养殖水平,稳定奶源供给,保障原奶品质。到2025年,扶持中小规模养殖场40家,全旗奶牛存栏达到2.5万头,其中荷斯坦0.3万头、乳肉兼用西门塔尔牛2.2万头。

3.开展传统奶制品加工标准化改造试点。支持明安图镇、伊和淖尔苏木、乌兰察布苏木及宝力根陶海苏木等4个苏木镇牧区以传统生产方式为基础、以现代化生产设备进行传统乳制品标准化生产。支持大型乳品企业建设乳业创新园区,开展营养健康、加工技术、包装技术、食品安全风险、高端产品、设计等研发应用。完善传统乳制品奶源、加工工艺、产品标准体系和SC认证,促进乳制品按标准生产和提档升级。到2025年,扶持传统奶制品生产加工SC企业3家,小作坊80家。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五)加快马产业发展步伐

抓好马产品的开发利用,提高马产业综合效益。以明安图镇、宝力根陶海苏木为重点,打造马奶源基地,扶持建设中小型马奶生产小作坊,促进策格(马奶)产业发展。加强品种改良,提高马匹繁殖效率。发挥区域特色优势,建设马术运动用马和休闲骑乘用马繁育基地,丰富马术运动和农牧旅游活动。到2025年,我旗现代马产业发展的框架和体系初步形成,马匹存栏稳定在1万匹以内,形成相对完备的现代化育种、高效养殖、疫病防控、调教训练、健身休闲、文化旅游、产品加工和产业服务体系。马产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提升。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明安图镇、伊和淖苏木、乌兰察布苏木、宝力根陶海苏木人民政府

(六)完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

统筹推进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完善旗级物流配送中心,加强到嘎查村物流站点建设,到2025年,全旗基本实现物流配送中心全覆盖。持续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将服务网点下沉。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预冷、贮藏、保鲜等设施,提高农产品错峰销售能力,同时抓终端零售网络“冷环境”建设,增强冷链配送能力。支持升级改造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等零售网点,完善终端销售冷链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供应链建设,完善产地仓、中心仓、前置仓等冷链设施,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冷链流通,促进产销精准对接,充分利用京蒙协作有利契机,引导北京市农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我旗特色农畜产业精准对接,与家庭牧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合作,通过股权投资、订单采购等方式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开展市场化对接。深化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的电商助农模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搭建我旗农畜产品外销平台。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农科局、市场监管局

(七)发展农村牧区休闲旅游

1、优化农村牧区休闲旅游布局。遵循全域旅游全季旅游发展原则,大力发展“农牧业+”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融合发展形成的新兴产业,不断拓展农牧业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功能,围绕多功能拓展、多业态聚集、多场景应用,整合乡村现有资源体系,立足农牧业多种功能发展要素,紧抓锡林郭勒盟全域布局文化旅游业的利好政策机遇,主动融入全盟旅游产业布局,做全旅游产业链。充分发挥乡村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价值,培育美丽休闲嘎查村,推介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构建“点线面”结合的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格局,持续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2、实施牧区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业。打造和提升“星空草原”特色旅游品牌,加快核心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做好“星空文化”“沙地越野”“民俗体验”等精品主题展现民俗旅游魅力,积极开发以“草原天眼星空研学教育基地”和“草原天眼观星胜地”为抓手的旅游支线,将正镶白旗的旅游资源融入锡林郭勒盟南部精品旅游线路重要节点,不断提升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力争形成面向京津冀乃至华北地区的重要休闲旅游目的地。实现“来人”与“卖货”。农村牧区作为体验点,除了让游客抵达体验、在游玩过程中带走农牧产品之外,更要让游客在体验结束后通过互联网平台再形成复购。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农、牧、文、旅融合”模式,扶持牧人之家(农家乐)等经营主体发展,以发展农村牧区休闲旅游为主要方式,打造符合市场的体验型产品。在陶林宝力格嘎查,以草原天眼星空营地为主体,打造高端研学活动中心;在沙日盖嘎查,以骏马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依托,打造小而美的休闲度假目的地;在永合村,以农业产业为基础,结合农事活动体验,打造亲子农旅体验基地。2021-2025年期间,利用“星空营地”和骏马湖国家级湿地公园修复与农牧旅融合等项目,积极争取打造A级景区,努力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业优势。

责任单位:旗文局、农科局、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三、深化牧区产业融合发展

(一)培育多元融合主体。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方式,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大对国内龙头企业落户本地区的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打造肉类加工行业领军企业。不断培育壮大蒙盛、伊盛、月盛斋、额尔敦肉业等重点农牧业企业,引导企业在增强技术研发、拓展品牌影响力、延伸产业链条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持续优化提档,进一步凸显农牧业龙头企业示范、引领、带动效应。把适度规模家庭牧场作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主力军,完善认定标准,积极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和示范家庭农牧场宣传活动,引导家庭农牧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有生力量,促进农牧业转型升级。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民合作社,开展劳动、资本、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多元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指导农牧民合作社从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加强登记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提升。积极开展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推进国家、自治区、盟、旗示范社四级联创。集中开展农牧民合作社清理认定、规范提升工作,防止合作社“空心化”。组建培育一批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的全产业链,推动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到2025年,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家,盟级5家,认定家庭农牧场达到280家,评定示范家庭农牧场达到100家,规范农牧民合作社达到40家,培育认定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个以上,盟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个以上。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工信局

(二)打造产业融合载体。依托产业集群、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项目,加快全产业链建设、全价值链开发,持续做大做强肉牛、肉羊两大优势产业,稳步推进传统乳制品、小麦、马铃薯、蔬菜、饲草料等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农牧业产业强镇建设,引导农牧业产业集群向优势产业带集聚,向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集中,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运行效率 。到2025年,力争创建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发改委、工信局

(三)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发展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跟进、小农牧户参与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保底收购、土地流转、优先聘用、二次利润返还、份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形式,促进小农牧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将农牧民镶嵌到产业发展链条中,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

四、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

(一)强化资源保护利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科学合理核定天然草地暖季适宜载畜量,持续优化和巩固畜牧业结构,着力将天然放养的牲畜规模控制在科学合理区间,深入贯彻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盗挖,严禁新开露天矿山,认真执行“草原三区管控”要求。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土地平整、农田防护、高效节水与生态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以虫治虫、以菌治菌等生物防治示范,采取诱杀等农业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管理,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行农膜的有效回收和处置以及循环利用,禁止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农用薄膜,支持使用可降解地膜,推进农田废旧地膜、滴灌带回收利用。推动粪肥科学还田,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完善现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与配套装备。实施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使辖区内农牧废弃物处理能力明显加强,秸秆收集率、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9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1%以上,农膜实现回收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旗生态环境分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农科局

(二)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属地管理、网格化管理制度,增强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整合检测资源,完善现有的通过“双认证”的旗级农畜产品质检站,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查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违法行为,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5年,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以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抓好强制免疫、检疫监管、疫情排查、监测预警、消毒灭源等工作,做到应免密度和质量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引进动物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和隔离管理制度,加强调运车辆及贩运经纪人的监管,严防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统筹做好包虫病、狂犬病、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逐步完善旗级兽医实验室建设工作,通过(国家项目建设及政府投入)仪器设备购入、实验室改扩建,完善我旗兽医实验室。加强兽医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强化嘎查村防疫员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嘎查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管理的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卫健委

(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高度重视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工作,按照自治区《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全旗上下形成合力,做好顶层规划,立足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扶持优势产业,全力推动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同时以区域公用品牌为引领,带动品牌产业链上各利益主体共同提效增收。落实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确保各品牌的目标协调性、资源共享性、文化一致性,理顺全旗品牌、公用品牌与企业品牌关系,对接地理标志相关工作,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逐步推进各区域公用品牌,全力打造核心产业品牌。围绕特色农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工作和“锡林郭勒羊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情况,全面提升察哈尔羊区域公用品牌竞争力。完成我旗大白菜、西甜瓜特色产业的绿色食品认证,打造出星耀镇蔬菜、西瓜品牌。以“奶业振兴”为契机,将我旗奶食品打造成察哈尔品牌,提升正镶白旗农畜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充分发挥旗域公共品牌“明安牧都”及子品牌“明安臻情”作用,助力农特产品品牌化、电商化发展。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夯实农村牧区服务基础

(一)夯实农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饲草储备制度,健全旗、苏木乡镇、嘎查村(合作社)三级储草体系,完善投入、建设、运行机制,逐步由应急抗灾救灾向制度性防灾减灾转变,由保命式防灾减灾向季节性营养均衡转变。到2025年,全旗天然打草场面积发展到200万亩,年产草量达到1亿公斤,年饲草集中应急储备能力达到2.5万吨。扎实开展草原修复治理,到2025年修复治理草原面积达25万亩左右。依托天然草场、人工草场、优质高产饲料规模化种植区,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机械化,重点推广大型高端饲草料生产加工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推动饲草料生产机械化转型升级。聚焦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机械化薄弱环节,大力推广牧草补播、切根改良、野生草种采集、牧草种子清选加工、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精准施药和绿色防控等机械化技术。围绕主要农作物耕地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秸秆处理等主要环节,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推手,加快农机装备更新升级和拥有量稳定增长。到2025年,全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保持在90%以上。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林草局、财政局

(二)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提升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撑能力,健全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创新农牧业科技推广方式,大力推广科技特派员创业、科技专家咨询、科技人员服务等模式,以市场化机制推广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集聚科技特派员、科研人员、中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的创新人才和组织,转化一批适合当地、特色鲜明、基础扎实的项目,推动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鼓励科技特派员以多种形式与农牧民尤其是专业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结成利益共同体,解决农牧业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瓶颈问题。引导和促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牧区科技创业行动与农牧业科技园区、基地等平台联合互动,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在全建设长期稳定的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旗农科局

(三)促进农村牧区创新创业。多渠道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村牧区劳动力参与农田水利、村庄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健全京蒙劳务协作常态化机制,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加大与周边盟市、省份的劳务协作力度,搭建用工信息平台,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千方百计促进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农村牧区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特色小店,从而实现稳定创业。

责任单位:旗人社局、教育局、农科局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相关部门、苏木镇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摆在推进农村牧区振兴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着力构建职责清晰、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制,强化研究部署、推进调度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涉农牧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积极创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推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是健全农村牧区金融服务。完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坚守服务定位,创新金融产品,推动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低农牧户生产经营风险。

三是健全财政投入机制。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各项优惠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规划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三牧倾斜。充分利用好三农三牧领域补短板项目、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融资担保贷款项目以及其他支持农牧业发展的相关项目。采取产业基金、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带动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推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

四是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坚持把处理好农牧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改革主线,完善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明确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范围和途径,积极探索实施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稳妥开展农村牧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和地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对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特别是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坚决纠正偏差,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纪委监委要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专项监督,对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使用等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调查处置,从严追责问责。

六、建立灾害应急处置体系。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充实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和议事协调机构,重点围绕草原森林火灾、洪涝旱灾、冰冻雪灾、大风扬沙等农村牧区常见自然灾害,优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加强交通、电力保障,强化培训演练,做好监测和预测预警,确保出现自然灾害时有序组织、科学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解读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牧民积极投身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其主体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新典型,营造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