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正镶白旗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2〕70号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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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政发〔202270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正镶白旗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正镶白旗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2〕9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全旗草原监督和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属地草原生态环境执法监督管理责任,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草原监督管理能力不足的短板,按照数字化管理、网格化落责、法制化规范的原则,全面推进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林草长履职效能,以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完善各项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开垦、违规放牧等违法破坏草原行为。

二、工作目标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规范草原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草原违法行为全面推进草原动态监督巡查工作制度化,将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加强草原保护、管理、利用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全旗草原资源现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成立一支“一员多责、一岗多能”的草原网格员队伍(草管员),按照“定格、定责、定员”的原则,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管护网格,实现监督区域全方位、全覆盖、无间隙,切实提升草原监督管理现代化水平,补齐监督管理能力不足的短板。

三、重点任务

实施草原网格化监管的区域包括:国土“三调”中的草地、落实了使用权和承包权的草原及享受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的草原。

(一)网格布设。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不留盲区的原则,将全旗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涉及的4个苏木镇56个嘎查(场)进行科学合理的网格布设,建立四至边界清晰,人、草、畜、监管事项基础信息详实的草原监管网络,形成矢量数据,为数字化监管提供基础服务。农区实施全年禁牧,实行舍饲圈养,纳入网格化管理。

(二)网格定人。草原网格员(管护员)是最基层的草原监督管护力量,也是协助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的重要力量。按照“定格、定员、定责”的原则,每个嘎查村确定1名网格员(管护员),网格员(管护员)可以是生态护林员、嘎查村组的林草长、综合执法人员,也可以由防疫员等其他网格员兼任,也可以是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的聘用人员。

(三)人员定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正镶白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明确草原网格员(管护员)工作任务,巡查管护区草原,掌握草原使用者、草原承包经营者的牲畜数量,督促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制止、举报违反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及其他破坏草原植被的违法行为;负责草原火情和鼠害、虫害等自然、生物灾害情况巡查工作,并及时报告,协助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草原生产力监测等其他草原保护、管理具体工作;发现和报告管护区域内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等情况;完成管护劳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林草资源管护工作

(四)规范流程。规范草原网格化管理流程,建立完整的管理事项发现、录入、上报、分流、排查、处置、结案、反馈、考核的草原管理网格化流程。同时,明确林草、自然资源、农科以及苏木镇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责任,推行联合监管,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五)完善制度。苏木镇人民政府和林草部门要建立网格员(管护员)管理、履责考核、日常巡护工作制度对护林员和草原专职管护员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实现数字化监管。充分运用上级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助推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监督管理针对重点区域、敏感时间、重点人群开展动态监测评估提升管理效能。

(七)明确职能分工。林草部门负责牵头推进草原网格化工作,负责组织各苏木镇完成网格布设、网格员确定、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指导等工作。苏木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嘎查村委员会为本嘎查村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苏木镇、嘎查村级林草长要经常性抓好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草原区域的监督执法,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林地区域的监督执法;在林草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草原网格化管理的职能职责,有效管理开垦、违规放牧、批少占多等违法破坏草原行为。

四、进度安排

(一)网格布设阶段。2022年9月30日前,各苏木镇完成网格布设和网格定人工作。

(二)制度完善阶段。2022年10月20日前,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落地落实。

(三)运行阶段。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30日,借助上级草原生态数字化监管平台,将草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纳入网格内管理,精准管理模式,保持草原监督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20日前,各苏木镇上报运行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林草部门负责总结运行工作经验。

、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草原网格化管理作为建立健全草原生态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加强对草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草原网格化领导小组,夯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培训,逐步提高。实行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是在新形势下推出的保护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新举措,需要不断探索改进、逐步完善,形成有效的工作模式。同时,要有计划的对网格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优、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草原网格化管理队伍,为草原生态环境发展发挥切实可行的作用。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按照责任分工,把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加强对网格和网格负责人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其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和考核,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同时,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是林草长制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推进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宣传贯彻保护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保护生态安全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微信、电视、融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全面扎实开展草原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