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正镶白旗2022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政办发〔2022〕17号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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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政办发〔2022〕17号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正镶白旗2022年畜间布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正镶白旗2022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正镶白旗2022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

  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菌属细菌感染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当前我国重点防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之一。为切实做好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布病防控的决策部署,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方针,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动物防疫经费,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布病疫情上升态势,为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2022年畜间布病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5%以下;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主动监测数量不少于存栏数的1%;疫点得到规范处置;布病无疫小区建设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安排部署工作(实施阶段:3月—4月)。各苏木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实施阶段:5月—7月)。

  1.双向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农科局和卫健委联合,对网报病例和畜间流产畜群采取入户的形式,逐户开展“双向流调”工作。农科局对网报病例所涉及的养殖户畜群,未免疫或免疫6个月后进行全部检测;畜间流产畜确诊病例畜群进行全部检测。确定疫点,规范处置。卫健委对流产畜群涉及的养殖户人员进行检测。强化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谎报疫情,做到“有疫必报,有报必溯,有源必灭”。《正镶白旗2022年布鲁氏菌病双向流调溯源调查工作方案》由旗农科局另行印发。

  2.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工作要点>等年度工作计划》和盟行署《锡林郭勒盟2022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在全旗范围内种畜场、养殖户(场)、交易市场、屠宰厂牛羊开展布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监测工作(实施阶段:6月—8月)。

  1.以苏木镇为单位,苏木镇检监覆盖面不少于50%,嘎查村覆盖面不少于50%,畜群(牧户或自然村)监测密度不少于50%。监测总数不少于存栏数的1%;对种公畜实施100%检测。监测羊年龄按照当年3月龄以上到免疫前的新生羔羊、1周岁后备羊和成年羊三类,数量按三种类型各占1/3的比例确定。2022年计划监测0.877万头只,其中基础母畜监测0.4万头只,种公畜监测0.477万头只。

  2.加大对调入牛羊的监测力度,重点对盟外调入的牛羊,流动性大、交易频繁的地区开展移动牲畜监测工作,全旗监测数量不少于100头只。

  3.规模奶牛养殖场和种羊场开展布病监测净化工作。按照自治区《奶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防治与净化方案》要求,规模奶牛养殖场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防疫条件,实施奶牛“两病”检测工作;对旗种羊场开展布病监测净化工作。

  (四)阳性畜的扑杀。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于秋季免疫之前,对布病阳性畜全部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做好相关记录、报告、扑杀登记备案等。阳性畜扑杀按照《锡林郭勒盟布鲁氏菌病阳性畜扑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补贴。

  (五)强制免疫工作(实施阶段:9月—11月)。

  1.在秋季防疫期间,积极组织开展使用A19疫苗免疫,制定免疫工作方案,确定A19免疫范围。

  2.继续采用封闭式投药枪免疫形式,对应用S2株疫苗的存栏牛羊开展布病S2株疫苗强制灌服免疫,对新生和补栏的牛羊及时补免。

  3.奶牛原则上不进行免疫,严格落实检疫净化措施,确需进行免疫的,上报旗农科局进行备案。使用A19疫苗免疫的地区要制定免疫工作方案,确定免疫范围。

  4.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免疫责任制,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质量和密度。同时做好免疫档案,规范管理。免疫期间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免疫进度。加强免疫前的技术培训,做好个人防护。

  (六)集中消毒灭源工作。春秋两季要进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规范消毒程序,重点对布病新老疫点及其涉及的牲畜圈舍、用具、活动场地进行消毒灭源行动,确保污染圈舍、场地浸透3cm以上,硬化地面、墙面等连续多次消毒。同时做好消毒灭源建档立案工作,对畜主、棚圈、消毒车消毒浸泡度留彩色照片,存档。要加强对消毒灭源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养殖者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掌握科学的消毒知识,确保消毒灭源工作取得实效。

  (七)加强动物卫生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盟行署《关于加强动物调入监督管理的公告》及《正镶白旗关于加强动物调入监督管理的公告》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和隔离管理制度。凡是从旗外调入的布病易感动物须附有布病检测合格报告,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加强调运车辆及贩运经纪人的监管,规范动物检疫和检疫出证行为。建立布病疫情巡查和举报奖励制度,规范处置病畜,及时消除隐患。对确定的畜间布病疫点下发限制移动通知书和阳性病畜扑杀通知书,严防病畜流向市场,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八)布病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牛羊布病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由旗农科局组织,各方参与的布病净化工作机制,鼓励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养殖场,借鉴东乌旗乌珠穆沁羊原种场“羊布病无疫小区”建设经验,开展布病无疫小区建设工作,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今年重点对正镶白旗德美种羊场(兴牧达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布病净化工作。

  (九)宣传培训。采取传统宣传和微信、短视频、新媒体宣传等方式相结合,广泛宣传布病危害及防控知识,科普布病防治知识。对消费群体,倡导养成健康消费习惯,不食用未加热成熟的牛羊肉,不饮用未消毒杀菌的生奶。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门宣传,不断强化防范意识,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熟练掌握布病疫苗接种和防护用品使用要领,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畜间布病防控工作作为农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苏木镇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苏木镇政府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养殖户做好免疫监测、消毒灭源、调运监管等防控工作。旗农科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查通报、考核评估等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要依法督促落实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等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从业者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有关部门检测指导布病防疫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在保证及时拨付国家、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安排布病防控专项资金,以保障强制免疫、监测流调、疫情处置、消毒灭源、人员培训、实验室设备试剂及防护用品补充、效果调查评估等工作。落实阳性畜扑杀补贴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层防疫员开展免疫、采血检测工作进行补贴。

  (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农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互通、及时准确、同级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布病防控工作机制,组织召开部门联合会商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互相通报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人畜间布病疫情风险评估,协商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和防控策略等,形成布病防控工作合力。

  (四)开展专项检查。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苏木镇按照盟行署督办要求于每月23日前将布病防控工作进度上报旗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旗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全旗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行署。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调度,各苏木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汇总、统计免疫信息,按时报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旗农科局牵头对全旗布病免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只发苗不免疫、调入牲畜不报告、不补免等行为,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五)加强督导评估。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布病防控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旗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旗年度布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抽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并将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联系人:额日登其其格   联系电话:13654795868

  阿日贡               联系电话:15204790561

  邮箱:zxbqnmyj@163.com

  附件:2022年正镶白旗畜间布病防控工作任务目标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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