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4 11:34 文章来源:正镶白旗教育局
各中小学:
现将《正镶白旗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严格执行。
正镶白旗教育局
2023年7月24日
正镶白旗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盟区级教育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65号)要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加强招生管理,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教育治理水平,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和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正镶白旗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组织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组 长: 德力格尔 教育党工委书记、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晓霞 教育党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日嘎拉图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丽萍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赵金明 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布仁朝克图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巴 图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萨仁陶格斯 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孟克巴雅尔 教育教学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浩斯巴雅尔 第一小学 校长
王健英 第二小学 校长
马 佺 第三小学 校长
金 花 第一中学 校长
刘 岩 第二中学 常务副校长
(二)义务教育阶段旗直各中小学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适龄儿童人数、义务教育学校分布及服务半径、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统筹考虑学区划分和生源分布等情况,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小学生,年满6周岁(以2023年为例,即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生,年满12周岁(以2023年为例,即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后续年份依此类推。
四、实施办法
(一)落实新生网上信息登记工作。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利用“正镶白旗教育”和各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正镶白旗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告知广大学生及家长在7月4日至16日间完成义务教育新生网上入学登记,从而减少繁琐的手续,进一步规范入学信息采集。
(二)秋季开学前,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采取集中、公开的形式,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小学入学、小升初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为入学登记、随机派位等提供基础性保障。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档案建设和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注册、转入转出、休学复学手续,全面掌握本地所有适龄儿童在本地或外地就读的实际情况。
(三)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并切实落实好相关优待政策,保障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来旗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人员子女,按照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四)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在同一时段进行。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根据家庭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入校,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拟入学的小学、初中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五)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按照国家规定的小学班额45人、初中班额50以内的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
(六)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对具备学习条件和接受能力的残疾儿童,要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和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等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七)小学入学、小升初实行规范入学,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具体政策,包括每所小学和初中办学条件,学校也要主动公开相关重要信息。
(八)未在我旗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有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愿望,需持相关证件到旗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由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九)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一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二是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三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四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六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七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八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九是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十是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教育局将对学校招生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乱收费行为,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校园专栏、报纸、电视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社会各界知晓免试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未经旗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单独组织招生,一律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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