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3 09:52 文章来源:正镶白旗农牧和科技局
一、政策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农〔2023〕511号)、《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锡林郭勒盟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财农〔2023〕449号)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结合资金额度、粮食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我旗补贴标准。
(三)补贴范围。此次一次性补贴范围为小麦、莜麦、等粮食作物2023年实际播种面积。不包括国家及自治区已明确退耕土地、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禁止开垦土地、草地、林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等不合法不合规的种植面积。
(四)申请程序:
1、嘎查村填报。嘎查村委会以农户种植的粮食作物面积为依据,严格按照补贴要求,甄别填报补贴清册,核实、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本信息,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本信息完整准确后,嘎查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苏木镇。
2、苏木镇审核。苏木镇确认核查补贴面积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无异议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上报旗农科局。
3、主管部门审核。旗农科局对各苏木镇上报的补贴面积进行核查、汇总后在正镶白旗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补贴资金与补贴面积核定出补贴标准。
4、兑付补贴资金。财政局按照农科局汇总确认后的补贴内容,根据上级资金到达时间,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
受理单位:正镶白旗农牧和科技局 种植业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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