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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1525290116866503/2023-00023 发文字号:白政办发〔2023〕35号
发文机构:正镶白旗 信息分类:政府办文件 \
概述: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11-03 00:00:00 公开日期:2023-11-03 15:36:59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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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03 15:36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各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迎接2023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做好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2023年11月3日

  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落实盟委、行署关于做好营商环境评估工作要求,按照旗政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按要求扎实做好本年度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争取在此次评估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组织机构

  按照上级反馈的十个指标及工作要求,成立正镶白旗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应接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估和优化提升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的落实。分工如下:

  (一)政务服务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张爱龙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局

  责任领导:赵明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卫健委、林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供电公司、给排水公司、明安热力公司。

  (二)商事登记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乌力吉门德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领导:马红霞

  配合单位:旗政务服务局、税务局、公安局、医保局、社保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锡盟分行。

  (三)市场监管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乌力吉门德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领导:马红霞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科局、文体局、卫健委、应急局、统计局、林草局、医保局、生态环境分局、税务局、气象局、金融办、消防救援大队、新闻出版版权局。

  (四)不动产登记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张爱龙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领导:李利明

  配合单位:旗委编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税务局、人民法院。

  (五)工程项目报建审批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李东林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布仁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

  (六)获得用水、用气、供热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李东林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布仁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

  (七)获得用电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张爱龙

  牵头单位:供电公司

  责任领导:赵殿波

  配合单位:旗发改委、政务服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

  (八)信用环境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李东林

  牵头单位:发改委

  责任领导:史春磊

  配合单位:旗委组织部、纪委监委、教育局、政务服务局、工信局、财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科局、文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医保局、法院、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九)解决商业纠纷专班

  主要领导:白雅萍

  牵头单位:人民法院

  责任领导:刘芳

  配合单位:旗司法局、政务服务局。

  (十)城市生态环境专班

  分管处级领导:乌力吉门德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领导:李润生

  配合单位:旗住建局、水利局、林草局、统计局。

  三、工作职责

  (一)旗发改委、政务服务局牵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指标模拟填报培训,确定培训内容、培训单位,帮助各专班明确各项评估指标的填报要求和题型结构。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开展模拟填报演练,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填报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填报流程,提升填报质量。

  (二)各牵头责任单位建立协调机制,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营商环境评估工作重要性,主动对接各配合单位,收集佐证材料,与上级单位主动对接,确定各项指标填报程序、内容和标准,并上报分管处级领导研究调度,确保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填报精准。挑选业务骨干,组成答题团队,准备营商环境评估填报后援团,及时解决答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各配合单位主动与牵头单位对接,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及时沟通模拟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需要帮助协调的困难,必要时提供专业业务人员配合答题,提高评估工作质效。

  (四)年度营商环境评估将在全自治区排名,各单位要注重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和创新实践,做到以评促优、改革创新,注重发挥评估的引导和督促作用,务求实效。

  (五)对填报数据反复校对,交叉印证部门和企业填报数据,剔除异常数据,补充缺失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完整客观、评估结果实事求是。

主办单位: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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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9-652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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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正镶白旗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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