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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预案》编制背景
为保证我局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的畅通运行。
二、《应急预案》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精神。
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引起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检查到有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2.发现下列情况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或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和预警信息;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二)预警处理与发布
1.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件的延续、蔓延,并在1小时内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启动相应预案,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迅速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启动本预案,研究确定处置意见。
3。对需要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通报,并争取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