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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对《正镶白旗水利局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2022-10-31 19:44 来源:正镶白旗水利局

一、编制背景

明确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防汛抗旱工作任务和职责,迅速、有序、高效处置水旱灾害,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锡林郭勒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锡林郭勒盟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水利局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实行与水利局组织体系相一致的工作机制。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的监测和预报,做好相应准备。当主要河流发生洪水时,监测调度组应加密监测时段,及时向综合协调组上报监测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旗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作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1)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的监测和预报,做好相应准备。当主要河流发生洪水时,监测调度组应加密监测时段,及时向综合协调组上报监测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旗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作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当主要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监测调度组加强对河道水流监测,将堤防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至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我局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相关区域发出预警,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同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和除险情况以及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4)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按照水库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由水库所在地苏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险情报到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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