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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审 批 时 间 |
1 |
正镶白旗宝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规模变更项目 审批意见 |
正白环审表[2019]9号 |
2019年10月9日 |
2 |
正镶白旗弘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集运项目 审批意见 |
正白环审表[2019]10号 |
2019年10月9日 |
3 |
正镶白旗民爆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 审批意见 |
正白环审表[2019]11号 |
2019年10月9日 |
注:1、公众如对以上审批项目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正镶白旗环境保护局 0479-6526886